资本运作☆ ◇603859 能科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3.27│ 2.83亿│
├───────────┼───────────┼───────────┼───────────┤
│首发融资 │ 2016-10-11│ 7.54│ 1.79亿│
├───────────┼───────────┼───────────┼───────────┤
│增发 │ 2019-01-30│ 16.85│ 2.14亿│
├───────────┼───────────┼───────────┼───────────┤
│增发 │ 2021-06-03│ 29.18│ 7.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博天昊宇科技有│ 700.00│ ---│ ---│ 693.36│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云原生的生产力│ 3.04亿│ 1.15亿│ 3.12亿│ 102.75│ 5220.67万│ 2023-12-31│
│中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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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业│ 1.16亿│ 1538.51万│ 1.19亿│ 102.10│ 860.24万│ 2023-12-31│
│创新服务云建设项目│ │ │ │ │ │ │
├─────────┼──────┼─────┼─────┼─────┼─────┼──────┤
│面向工业大数据应用│ 1.43亿│ 3496.53万│ 1.45亿│ 101.47│ 1680.37万│ 2023-12-31│
│的数据资产平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5亿│ ---│ 2.2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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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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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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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赵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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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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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
│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
│ │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认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发行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2)本次发行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
│ │ 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
│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73,409,310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 │
│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20│
│ │25年10月10日,公司与赵岚女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赵岚女士计划以人民币│
│ │3,000万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
│ │ (二)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
│ │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祖军先生与赵岚女士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前,│
│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
│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就本次发行事宜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签订了《附条件生│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关联交易│
│ │事项。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岚女士持有公司28,214,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系│
│ │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赵岚女士系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
│ │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赵岚,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 │、总裁。赵岚女士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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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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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北京中关村│ 10.00万│人民币 │2021-12-28│2025-04-1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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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北京中关村│ 10.00万│人民币 │2021-12-28│2025-04-1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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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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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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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决定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股票来源
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2025年
8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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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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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拟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认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发行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本次发行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73,409,310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2025年
10月10日,公司与赵岚女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赵岚女士计划以人民币3,000
万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祖军先生与赵岚女士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前,公司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就本次发行事宜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岚女士持有公司28,214,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系公
司的第二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赵岚女士系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
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岚,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赵岚女士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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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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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3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发行价为36.67元/股(即假设以2025年10月9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均价的80%为36.67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27270248股。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
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60.
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8.75%,假设公司2025年全年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
长18.75%,即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68.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886.93万元(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假设:2026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下降20%
、不变、增长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5-10-11│其他事项
──────┴──────────────────────────────────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
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
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2号),主要内容为
:
“经查,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收入
存在跨期确认。公司少量销售产品于2022年签收但于2023年确认收入,不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
策,营业收入未予准确计量。
二是研发支出、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使用部分自研软件用于产品生产,但相关自研
软件摊销支出直接计入费用、未归集入营业成本核算;部分产品相关项目调研、方案设计支出
直接计入费用,未归集入营业成本核算;将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工薪酬不当计入研发支出
;部分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研发活动和具体产品需求及方案,未将该部分人员薪酬在营业成本
、研发支出间准确划分。上述事项导致2023年营业成本、开发支出、研发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准
确,并导致与此相关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不严谨。
三是减值损失测算不准确。因账龄划分、回款统计等事项不准确,导致2023年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
四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收入确认单据管理存在瑕疵,部分研发项目资料未见签字日期,
募集资金付款审批流在执行不到位等。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及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侯海旺系上述事项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
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能科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侯海旺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所有董监高
应高度重视,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你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应于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
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已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公司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工作
中存在的不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切实加强规
范执行财务制度,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司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水
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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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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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3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发行价为36.67元/股(即假设以2025年10月9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均价的80%为36.67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27270248股。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
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60.
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8.75%,假设公司2025年全年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
长18.75%,即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68.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886.93万元(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假设:2026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下降20%
、不变、增长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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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作为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保障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补救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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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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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作为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人现就保障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补救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
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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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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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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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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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
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投资
者参与认购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作出如下
承诺:
本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中小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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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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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公司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及减值测试。
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减少人民币2,013.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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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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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02元(含税)调整为0.02003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由于公司2025年5月至6月实施了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
化。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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