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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华荣股(60385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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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855 华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5-12│ 7.59│ 5.6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3│ 4.80│ 2937.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03│ 9.63│ 471.8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泸天化 │ 89.14│ ---│ ---│ 15.18│ ---│ 人民币│ ├─────────┼─────┼─────┼─────┼─────┼──────┼──────┤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 ---│ ---│ ---│ 2400.01│ 131.31│ 人民币│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宁波怀格锐信创业投│ ---│ ---│ ---│ 6493.83│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厂用防爆电器生产基│ 1.80亿│ 0.00│ 0.00│ ---│ ---│ ---│ │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1.89亿│ 1.89亿│ 105.2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500.00万│ 8923.76万│ 8923.76万│ 104.99│ ---│ ---│ ├─────────┼──────┼─────┼─────┼─────┼─────┼──────┤ │专业照明生产基地项│ 850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1亿│ 2.79亿│ 5.84亿│ 103.2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宋明锋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徐妙荣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吴献品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宋明锋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徐妙荣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吴献品 │ ├──────┼────────────────────────────────────────┤ │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业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胡志荣 2200.00万 6.52 19.56 2024-11-08 ───────────────────────────────────────────────── 合计 2200.00万 6.5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26 │质押股数(万股) │5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68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李妙华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22 │解押股数(万股) │51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李妙华质押了51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2日李妙华解除质押51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08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56 │质押占总股本(%) │6.52 │ ├────────┼──────────────┴────────┴──────────────┤ │股东名称 │胡志荣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6 │质押截止日 │2026-11-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6日胡志荣质押了22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1日披 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 5-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 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60万股,不超过32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日)登记的 总股本337511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106423股,即334404577股为股本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4404577元(含税)。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 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5 .00元/股调整为24.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 (二)截至2026年7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431.002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最高成交价为19.6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95.21798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7-07│股权转让 ──────┴────────────────────────────────── 转让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转让主体: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恒益3号”)。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恒益3号100%份额。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前,恒益3号持有公司股份3200 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95%。 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恒益3号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3 200000股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 2026年7月3日,恒益3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3200000股股份转让给胡志 微女士,所转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95%。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前,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93%。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后,恒益3号不再持有公司 股份;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87%。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A栋4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宋宗斌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何顺意女士、副总经理沈陈军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 2026-05-12│股权转让 ──────┴────────────────────────────────── 转让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转让主体: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恒益3号”)。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胡志微持有恒益3号100%份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170 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7.09%;其中恒益3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比例为0.95%。 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家族资产规划,恒益3号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3200000股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胡志微女士。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恒益3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恒益3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胡志微转让股份,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 涉及向市场减持。 本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若上述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26-04-29│对外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在中东地区的业务通过控股 孙公司华荣科技中东北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中东北非”)拓展或者完成销售,为支持 华荣中东北非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其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经公司认可的交易提供履 约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具的担保文件为准),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万美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期 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 使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出具的担保文件等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华荣中东北非少数股东WoonSeopKwon、Andr iesFredrickLouw、沈陈军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就本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具体协议签署前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9.85亿元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保 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 000万元人民币,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审议并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并通 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岗位职责、工 作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考评后决定,绩 效薪酬应预留一定比例在完成绩效评价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 为准。 (四)其他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12万元/人/年(税前),按半年平均发放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4677635.51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2086423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5424577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5-11-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78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78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 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9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 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65.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3755.90万股的1.97%。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3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调整)进行了核实。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6655000股。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65.00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 日。 10、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1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13、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 2025-11-21│其他事项 ──────┴────────────────────────────────── 1、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股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 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97.85万股,约占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59%。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届时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3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调整)进行了核实。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6655000股。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65.00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 日。 10、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1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 2025-11-20│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 币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均含本数,下同 ),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60万股,不超过32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 5-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为18.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9 .373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1-05│股权回购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 25年11月4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 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 含本数,下同)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含本数,下同),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 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 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相关计划未能经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有关人员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或授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根据《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 二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自身价值的认同,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情况下,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充分调动公司 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 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5-10-21│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因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2025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 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根据《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 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进行 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957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8-29│价格调整 ──────┴──────────────────────────────────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50元/股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和2025年5月16日分 别完成了2023年度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 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因此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3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调整)进行了核实。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6655000股。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65.00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 日。 10、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1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股进 行回购注销。 ──────┬────────────────────────────────── 2025-08-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第三款“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 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第六款“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 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 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529000股减少至33751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将由337529000元减少至337511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 2、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2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宋宗斌 4、联系电话:021-39977562 5、传真号码:021-39977562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联”)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满 足日益复杂的审计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协作的需要,保证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友好沟通, 立信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名、注册会计师2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137名。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 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2024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 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童寒锋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终起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慧英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 2025-08-29│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08-21│其他事项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李妙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李妙华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为8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妙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5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09%。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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