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11 诚意药业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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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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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 ---│ ---│ 28.7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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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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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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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 1.90亿│ 913.34万│ 1.95亿│ 102.7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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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97.70万│ 1413.26万│ 1413.26万│ 10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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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055.00万│ 89.73万│ 2757.3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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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56.83万│ 369.91万│ 5091.75万│ 102.72│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413.26万│ 1413.26万│ 10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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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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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9 │交易金额(元)│1.2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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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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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所有的土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 │ │
│ │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 │ │
│ │(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 │ │
│ │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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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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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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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
│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药│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 │
│ │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
│ │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
│ │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淮浦顺投资公司”)有偿回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
│ │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698.80万元。 │
│ │ 交易标的内容:包含江苏诚意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房产、 │
│ │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一│
│ │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具体如下: │
│ │ 1、土地情况 │
│ │ 土地坐落: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范围。 │
│ │ 土地面积:114,117.90平方米,对应产权证书为苏(2017)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1902 │
│ │号。 │
│ │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
│ │ 2、房屋、附属设施等情况 │
│ │ 交易标的所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部分收购,部分搬迁)、隐蔽工程、绿化等以江│
│ │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评[2024]字第JXL2024005号《│
│ │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准,其中设备对应有搬迁费一栏的由江苏诚意搬迁,有评估价的由甲方│
│ │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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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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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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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因股份回购产生的库
存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库存股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
025]294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1305084.9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库存股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其中库存
股9618796股不参与分红。截止2025年4月28日公司扣除库存股后的总股本为31768.5524万股,
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79421381.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7263133.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668451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0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
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9421381.0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5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和库存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
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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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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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以下简称“本品”)已通
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由FerrerInternaciona
lS.A.研发,于1978年在西班牙上市(商品名Somazina)。公司于2003年7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核
准签发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2ml:0.25g)《药品注册批件》,于2023年9月向国家药监局药
品审评中心递交了该药品的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3年9月28日获得受理,并于
近日获得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批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药智网显示,通过国家药监局
一致性评价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厂家包括本公司共28家。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规格:4ml:0.5g、2ml:0.25g)均已纳入国家第九批药品集中采购
目录。目前拟中标企业有10家,分别是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
)有限公司、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等。根据第九批国家集中采购文件
要求,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首年约定采购量按报量的80%计算基数,胞磷胆碱
钠注射液(规格4ml:0.5g、2ml:0.2g)约定采购量为分别为18.74万支和2613.26万支,拟中
标价格分别在1.32-1.78和0.65-0.87元/支之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人民币约428.43万元(未经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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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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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3日
接受了来自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以下简称“TGA”)的cGMP(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远程检查,检查范围包含硫唑嘌呤原料药和巯嘌呤原料药。近日,诚意药业收到TGA的书面通
知,表明诚意药业已通过TGA认证。诚意药业于2010年首次获得TGA认证,本次为第三次通过TG
A认证。现将TGA认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TGA认证相关信息
证书编号:MI-2023-CE-02367-1
企业名称: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
认证时间:2024-04-29至2024-05-03
认证范围:原料药(硫唑嘌呤、巯嘌呤)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日
二、生产线、生产品种及产能
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作为免疫抑制药及抗肿瘤药,临床主要用于器官移植病人的抗排斥反
应、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慢性白血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治疗
。
巯嘌呤原料药,又名6-巯基嘌呤,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主要用作抗肿瘤药,适用于绒毛膜
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
急变期。
本次TGA认证涉及诚意药业的硫唑嘌呤和巯嘌呤生产线。硫唑嘌呤和巯嘌呤是同一生产线
,于2000年投入使用,建设投入累计约为880.01万元,产能为40吨/年。
三、主要生产品种的市场情况
诚意药业2024年前三季度硫唑嘌呤原料药和巯嘌呤原料药销售额分别为1,725.04万元和16
0.8万元,其中硫唑嘌呤原料药出口1,153.96万元,巯嘌呤原料药出口为77.03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显示,硫唑嘌呤原料药国内拥有生产批文
的生产商只有诚意药业和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巯嘌呤原料药国内拥有生产批文的生产商有
诚意药业、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和陕西汉唐制药有限公司。诚意药业未能由公开渠道获得该
些产品相关市场销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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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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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5970),公司生产的硫酸阿米卡星注
射液【规格:2ml:0.2g(20万单位)】(以下简称“该药品”)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0.2g(20万单位)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538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3167202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
时同意以下变更:1.变更原料药和辅料供应商;2.变更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3.变更药品质量
标准;4.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5.修订药品说明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
明书照所附执行,标签相关内容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有效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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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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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66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
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2024年11
月6日,公司已回购股份3,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购买的最高价为8.36元/股,购
买的最低价为7.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558,527.8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情况
近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
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协商一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诚意药业自有资金。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
,与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5,000万
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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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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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共承办18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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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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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66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股份计划。上述相关人员及
股东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
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
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
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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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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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
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
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顺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淮浦顺投资公司”)有偿回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收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698.80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交易经诚意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上述出售事项最终收益确认时点尚未确认,本年度能否确认该项收益具有
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拟对江苏诚意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
8号的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
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资产进行收购。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
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
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
估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资产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宁淮浦顺投资公司
有偿回收,经协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12698.8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诚意药业签署
有关合同及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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