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09 豪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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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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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16│ 22.39│ 5.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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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20│ 9.31│ 6773.03万│
├───────────┼───────────┼───────────┼───────────┤
│可转债 │ 2022-11-25│ 100.00│ 4.92亿│
├───────────┼───────────┼───────────┼───────────┤
│可转债 │ 2024-10-23│ 100.00│ 5.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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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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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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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石川 │ 5000.00│ ---│ 5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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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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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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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 3.90亿│ 2887.98万│ 2.57亿│ 65.88│ ---│ ---│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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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2亿│ 432.02万│ 1.52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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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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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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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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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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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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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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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增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
│ │拟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
│ │款将计入昊轶强权益性资金,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
│ │后,昊轶强注册资本将由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4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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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3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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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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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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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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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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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为加快公│
│ │司新能源汽车行星减速机构零件、高精密工业行星减速机和机器人用高精密减速机及关节驱│
│ │动总成等相关产业布局及建设进度,增强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能│
│ │”)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重庆豪能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
│ │资完成后,重庆豪能注册资本将由1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7,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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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交易金额(元)│953.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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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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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34%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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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斯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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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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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以953.70万元出售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34%的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
│ │ 因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天神坤”)经营业绩未达│
│ │预期、大股东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已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航天神坤46.2943%股权,考│
│ │虑到航天神坤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为优化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12│
│ │月27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江苏斯普瑞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普瑞”或“乙方”)签订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
│ │斯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
│ │股权转让协议》”),以953.70万元的股权转让对价出售公司持有的航天神坤3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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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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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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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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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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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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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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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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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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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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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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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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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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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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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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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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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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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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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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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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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差速器壳体等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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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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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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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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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拟
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将
计入昊轶强权益性资金,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昊
轶强注册资本将由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4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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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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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992000.00元(992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993930.90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13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13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件满足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
满足“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
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
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了《关于实施“豪24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并在2025年
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披露了8次关于实施“豪24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45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4年10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
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0%×355/365=0.194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45=100.194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13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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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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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
据公司《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
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豪24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24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豪24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45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4年10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
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0%×355/365=0.194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45=100.1945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
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945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
为人民币100.155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
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
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1945元(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
人民币100.1945元(税前)。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豪24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豪24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豪24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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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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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
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33元/股的130%(即8.2
3元/股),已触发“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
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豪24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6.33元的转股价格
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
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74号文,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54号文同意,公司5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11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24转债”,债券代码“113690
”。
(三)可转债利率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24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4年10
月23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
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豪24转债”自2025年4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豪24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调整为6.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24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5)。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33元/股的130%(即8.23元/股),已触发“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不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再次触发“豪24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5年8月22日之后的首个
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豪24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33)。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豪24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6.33元/股的130%(即8.23元/股),已触发“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决定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
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豪24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负责办理本次“豪24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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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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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新能
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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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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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能”)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对重庆豪能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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