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03 瑞斯康达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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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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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 3.16亿│ ---│ 1.82亿│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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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 2.52亿│ ---│ 1.40亿│ ---│ ---│ ---│
│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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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 1.52亿│ ---│ 8457.53万│ ---│ ---│ ---│
│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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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9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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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 ---│ 3831.69万│ 1.12亿│ ---│ ---│ ---│
│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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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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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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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北京深蓝迅│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发展股份│通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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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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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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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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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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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
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488723.2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
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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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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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斯康达”),武汉瑞
斯康达为瑞斯康达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武汉瑞斯康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武汉瑞斯康达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瑞斯康达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24栋四、五
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建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武汉瑞斯康达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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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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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董事周健后经全面自查,又进
一步向公司更新提交了交易记录。
周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及超比例减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次违规交易行为产生收益
为428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健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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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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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董事周健后经全面自查,又进一步
向公司更新提交了交易记录。公司按照审慎性要求。
周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及超比例减持。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
司所有,本次违规交易行为产生收益为25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周健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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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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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周健先生出具的《关
于所持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周健先生于2024年10月14日当天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周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周健先生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周健先生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8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周健先生也积极配合且主动纠正,本次事
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益。前述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周健先生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因周健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亏损81
元,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2、周健先生出具了《关于所持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其本人确认,公司
已明确告知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现已意识到上述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短线交
易的禁止行为,对上述违规交易行为深表歉意,并在第一时间主动纠正且积极配合核查。本次
短线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已进行了深
刻反省,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确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自身
及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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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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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
1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张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选举张余女士(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
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
张余简历
张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07
年至今就职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截至目前,张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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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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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采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
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
组织实施。
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品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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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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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魏建强先
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魏建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魏建强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魏建强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
进行妥善交接,相关业务运转正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魏建强先生离职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魏建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付岀的努力和做岀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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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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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53.15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38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5.1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
述合计4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08.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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