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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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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726 朗迪集团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4-11│ 11.73│ 2.3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甬矽转债 │ 8924.90│ ---│ ---│ 8924.90│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空调风叶生产项目 │ 1.18亿│ 5756.54万│ 5756.54万│ ---│ ---│ ---│ ├─────────┼──────┼─────┼─────┼─────┼─────┼──────┤ │350万套商用空调风 │ 1.14亿│ 5760.34万│ 5760.34万│ ---│ ---│ ---│ │机及研发中心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1.2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66│标的类型 │股权 │ │ │7%的股权 │ │ │ ├──────┼────────────────┴──────┴────────────────┤ │买方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嘉诺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基于对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嘉科技”或“目标公司”)长期投资价│ │ │值的认可,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公司”或“本轮投资方”│ │ │)于2025年9月29日与宁波嘉诺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诺威”或“转让方”“ │ │ │转股股东”)、聚嘉科技、王阳及其他现有股东签订《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 │ │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嘉诺威持有的聚嘉科技20.1667%│ │ │的股权,交易总价为1.21亿元人民币。 │ │ │ 近日,公司收到聚嘉科技完成股权及董事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通知。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对持有宁波聚嘉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嘉科技”)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持有聚嘉科技22.0345%的股 份,并获得两个董事席位,对其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经公司初 步测算,本次变更核算方法不影响公司损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概述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聚嘉科技1.37%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计 量。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宁波聚嘉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受让后公司持有聚嘉科技股份比例为22.0345%,并获得两 个董事席位,对其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 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故公司将持有聚嘉科技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至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日期 自2025年10月22日起执行。 ──────┬────────────────────────────────── 2025-09-30│收购兼并 ──────┴────────────────────────────────── 基于对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嘉科技”或“目标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公司”或“本轮投资方” )于2025年9月29日与宁波嘉诺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诺威”或“转让方”“转 股股东”)、聚嘉科技、王阳及其他现有股东签订《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嘉诺威持有的聚嘉科技20.1667%的股权 ,交易总价为1.21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聚嘉科技1.8678%的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聚嘉科技股权比 例为22.034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目前目标公司尚处亏损状态,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不及预期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 路188号) ──────┬────────────────────────────────── 2025-09-2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0万股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 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限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 订相关文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3、授予数量:12万股 4、授予人数:2人 5、授予价格:6.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2025-09-0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4日13点30分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 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4 日 至2025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7-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2.50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50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 24年7月18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朗迪集团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2025-07-18│价格调整 ──────┴────────────────────────────────── 留授予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6.1元/股。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说明如 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 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 《朗迪集团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25年6月27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朗迪集团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5-0.4=6.1元/股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2025-07-18│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82.50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4%。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 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31日,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31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 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 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25-07-18│其他事项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元/股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朗迪集团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同意 以6.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 24年7月18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2025-07-15│其他事项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 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参与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025年6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购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可转换公司债券892490张,单价为100元/张,认购金额为8924.90万 元。 2025年7月2日,甬矽电子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 司认购金额全部获得配售。 2025年7月14日,甬矽电子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甬 矽电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7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甬矽电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 2025-07-01│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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