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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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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725 天安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25│ 9.64│ 3.2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24│ 3.74│ 1529.66万│ ├───────────┼───────────┼───────────┼───────────┤ │增发 │ 2023-06-07│ 6.13│ 7352.49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352.49万│ 7354.94万│ 7354.94万│ 100.0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水电及管理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市畅享荟竹韵农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水电及管理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财务总监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49%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49%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49%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水电及管理费用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 ├──────┼────────────────────────────────────────┤ │关联方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5│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7月23日,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分别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 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3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 2026年7月24日,公司、东源鹰牌分别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适用于快 易付业务)》、《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快易付、 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960万元;东源鹰牌为控股子 公司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快易付、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最高 债权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2026年7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佛山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可以为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 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安高分子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 天安高分子、石湾鹰牌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6-06-30│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了解,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石湾鹰牌与深圳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鑫新材”)存在合同纠纷所致(案号:(2026)粤0604民初18285号),汇鑫 新材将石湾鹰牌作为被申请人,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冻结金额70 35617.74元。 石湾鹰牌中国银行佛山石湾支行和平安银行佛山汾江支行账户因上述同一事项,分别被冻 结7035617.74元和1894862.18元(文号:(2026)粤0604执保11498号),实际被冻结金额合计 8930479.92元,已超过上述案件涉案金额7035617.74元。石湾鹰牌发现超额冻结情况后,立即 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超额部分资产的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 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解除本次超额冻结1894862.18元的保全措施。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7035617.7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0.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5%。目前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以上银行 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上述事 项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正在积极开展应诉工作,但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生效裁决为准。 ──────┬────────────────────────────────── 2026-06-13│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近日,石湾鹰牌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因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江苏中晶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晶诚家居”)存在合同纠纷,石湾鹰牌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被中晶诚家居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同纠纷已结案。 近日,石湾鹰牌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湾鹰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石湾鹰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运行未受 到重大影响。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号 ),核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发行股票数量为13000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 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在 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年6月22日起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5352000股增加至218352000股。2024年6月,公 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已回购 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吴启超 先生)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股本86505680股,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增加至30485768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由13000000股增加至18200000股。 ──────┬────────────────────────────────── 2026-05-30│其他事项 ──────┴────────────────────────────────── 2026年5月29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关于自愿不减持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如 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 超先生自愿承诺:自2026年5月29日起的12个月内(即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吴启超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除外)。在 上述承诺期间内,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54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 。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5-16│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农商行”)前期签订的 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6年5月15日,公司与全椒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安徽天安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900万元。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佛山分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6年5月15日,公司及东源鹰牌分别与广发银 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 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960万元、6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为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浙江瑞 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0万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 本次对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6-05-1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李云超、罗琴、张勃兴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曾艳华、高级管理人员刘巧云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天睿、何婉枝列席 了会议。 ──────┬────────────────────────────────── 2026-05-01│其他事项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延期原因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原定于2026年5月8 日14:00召开,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现因相关工作统筹安排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考虑,决定将2025年年度股东会延期 至2026年5月11日14:00召开。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登 记方式均保持不变。本次股东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 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 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 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 2026-04-17│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短期中低风险 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 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置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17│其他事项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11571386.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7 48915.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为30485768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650320股后的股份数为301207360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448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40%。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 关公告中披露。 ──────┬────────────────────────────────── 2026-04-17│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 值提升,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 绕未来发展战略,结合经营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行动 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建筑耐火饰面板材等高分子复合 饰面材料以及建筑陶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以及整装交付服务。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增 长及外延并购实现从设计、材料到施工、服务、交付的全链路产业链闭环,以多品牌多品类多 渠道,实现从材料供应商转型为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材料服务板块与EPC板块相互赋能 、协同发力,打造出闭环的泛家居产业生态圈。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泛家居产业生态圈的建设,以产业链资源优势打造高科技、高效 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公司立足高 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和建筑陶瓷两大基业,紧抓国内城市更新、老旧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 策机遇,深耕存量旧改市场。在零售端,依托鹰牌新材和鹰牌生活,针对存量房局改旧改需求 提供工业化内装产品与服务;在工程端,依托南方设计院、天汇建科,为医院、酒店、办公楼 等商业空间的存量改造提供从设计到交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加快海外布局,借助产品安装简 单快捷、绿色环保等优势,积极拓展经济发达但家居建材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国家的需求 潜力,实现产品、服务、品牌、体系出海,积极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经营质量,推动公 司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注入发展新动能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 料方面,依托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CNAS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为核 心的饰面材料技术研究开发体系,由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牵头,不断进行制造工艺技术的开发 ,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产品迭代开发,强化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在建筑陶瓷方面,继 续深化品牌价值,积极推进原创设计产品研发,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产品设计,打造具有文化 底蕴的建筑陶瓷产品,深化品牌文化内涵。同时,在泛家居生态圈的战略布局下,公司将积极 研发适用于存量房局旧改的产品,优化产品矩阵,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场景化服务能力。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 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 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公 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离任独立董事1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津贴 相关规定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668.67万元 (税前),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一)、现任及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确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职务 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薪酬或津贴。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5万元(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 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 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其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026-04-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14│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梁凯虹女 士、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集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60股、611 54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约为0.018%、0.201%,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上述股东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5. 92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4),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460股、611540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018%、0.20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沈耀亮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13日,梁凯虹 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天耀集团已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已完成。 ──────┬────────────────────────────────── 2026-03-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 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东源鹰牌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2544002295,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东源鹰牌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 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系东源鹰牌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 的重新认定,东源鹰牌将继续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 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2-07│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梁凯虹女士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集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60股、61154 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约为0.018%、0.201%,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上 述股东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5.92 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55460股、6115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8%、0.20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 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2-04│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日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 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以及于2025年9月2日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禤文欣(项 目合伙人)、余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 整,现指派王经华接替余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 师。变更后由禤文欣(项目合伙人)、王经华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经华,2021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 (二)诚信记录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经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 2026-01-16│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1月15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全椒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全椒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 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天安”)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36 9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可以为安徽天安、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 额人民币5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1)。公司本次对安徽天安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5-12-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12月26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可以为安徽天安、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 额人民币5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1)。公司本次对安徽天安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5-12-2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曾艳华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巧云列席了会议。 ──────┬────────────────────────────────── 2025-12-09│重要合同 ──────┴────────────────────────────────── 1、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鹰牌集团”)就公司收购鹰牌陶瓷做出的税收承诺事项等达成补充协议。公司拟与 鹰牌集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2、经协议双方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纳税考核承诺。《补充协议(三 )》生效后,原协议约定的2025年至2027年每年度纳税考核金额分别为不少于11520万元、138 24万元、16588.8万元,变更为2025年至2033年累计纳税考核总额不少于46350万元即每年度考 核金额为5150万元,当年超出考核金额部分可累计至下一个考核年度,如提前完成累计承诺纳 税总额,纳税考核自动结束。以上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达成考核指标,减轻公司纳税考核负 担。 3、《补充协议(三)》生效后18个月内,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在佛 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开摘牌竞得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产业项目作为上市公司总部 。公司在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上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具体约定以相关方签订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4、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上述审批程 序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补充协议(三)》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收购鹰牌陶瓷做出的税收承诺事项等达成补充协议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5-12-0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了解,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主要系石湾鹰牌与江苏中晶诚家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晶诚家居”)就《中南置地全国项目工程居间合同》项下的居间费等款项支 付存在纠纷所致,中晶诚家居就上述合同纠纷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为:(2025 )佛仲字第2643号),并将石湾鹰牌作为被申请人,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 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上述银行账户被 冻结金额为19012650.9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0%,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6.75%。目前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以上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 可正常周转使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对于中晶诚家居的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持有异议,并正在积极开展应诉工 作,但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生效裁决为准。 ──────┬────────────────────────────────── 2025-11-1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11月11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方设计院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408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可以为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方设计院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本次对南方设计院 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5-10-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分别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 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98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向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各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可以为石湾鹰牌、广东天安集成整 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建筑 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 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 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东源鹰牌及鹰牌科技本次对石湾鹰牌提供的保证担 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5-09-0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 2025-08-1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鉴于公司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澜石支 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5年8月14日,公司与佛山农商行澜石支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佛山农商行澜石支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 同已经到期,2025年8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分别与佛山农商行澜石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澜石支行申请 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280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 鹰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商行澜石支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各为人民币8000万元。 3、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5年8月13-14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 为石湾鹰牌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 为人民币33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为石湾鹰牌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 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各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可以为石湾鹰牌、广东天安集成整 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安高分子、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 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 件。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公司本次对天安高分子、石湾鹰牌提供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5-08-1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4年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07家,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20亿元,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禤文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娟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芳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天健 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拟定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较2024年增加1万元,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8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 ,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立信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考虑到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用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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