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16 韩建河山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6-03│ 11.35│ 3.59亿│
├───────────┼───────────┼───────────┼───────────┤
│增发 │ 2021-07-20│ 4.36│ 3.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5│ 2.63│ 2616.8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泽中管业工程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湖北源水六局华浙韩│ ---│ ---│ 100.00│ ---│ ---│ 人民币│
│建管业有限公司 │ │ │ │ │ │ │
├─────────┼─────┼─────┼─────┼─────┼──────┼──────┤
│河南韩建河山管廊开│ ---│ ---│ 100.00│ ---│ ---│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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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 ---│ ---│ 100.00│ ---│ ---│ 人民币│
│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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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山<赞比 │ ---│ ---│ 100.00│ ---│ ---│ 人民币│
│亚>有限公司 │ │ │ │ │ │ │
├─────────┼─────┼─────┼─────┼─────┼──────┼──────┤
│韩建河山(河北)环│ ---│ ---│ 100.00│ ---│ ---│ 人民币│
│境治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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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 ---│ ---│ 49.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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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 ---│ ---│ 4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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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合众建材30%股 │ ---│ 0.00│ 8160.00万│ 100.00│ ---│ ---│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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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预应力钢筒│ ---│ 0.00│ 8902.82万│ 74.19│ -50.48万│ ---│
│混凝土管(PCCP)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北海诚德镍业132+18│ ---│ 65.57万│ 4011.36万│ 66.86│ ---│ ---│
│0烧结脱硝EPC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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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0 │
├──────┼────────────────────────────────────────┤
│关联方 │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 │
│ │下属分公司于2024年度接受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建设”)提供│
│ │的施工总承包服务,交易金额合计65630000.00元,鲲鹏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 │
│ │有限公司的董事田玉涛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
│ │充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前期未能及│
│ │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分公司”)、北京韩建河│
│ │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准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准东分公司”)基于经营生产需要在2024年度│
│ │分别接受鲲鹏建设提供的施工总承包服务,最终结算交易金额为65630000.00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规定,田玉 │
│ │涛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同时田玉涛与公司董事长田玉波为兄弟│
│ │关系,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三 │
│ │)项规定,截至目前田玉涛持有鲲鹏建设100%股权,因此鲲鹏建设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鲲鹏兴业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四层419室 │
│ │ 3、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
│ │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5、成立日期:2019年9月11日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MKE1XD │
│ │ 7、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家居装饰及设计;园林绿化施工; │
│ │园林绿化服务;园林绿化设计。 │
│ │ 8、法定代表人:张全海 │
│ │ 9、股权结构:田玉涛持股100%,为鲲鹏建设实际控制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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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1.15亿 29.36 85.92 2025-09-06
─────────────────────────────────────────────────
合计 1.15亿 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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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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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6 │质押股数(万股) │3599.09 │
├────────┼──────────────┼────────┼──────────────┤
│质押占所持股(%) │26.92 │质押占总股本(%) │9.20 │
├────────┼──────────────┴────────┴──────────────┤
│股东名称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4日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599.0852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北京世纪坛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6-29 │质押股数(万股) │3599.09 │
├────────┼──────────────┼────────┼──────────────┤
│质押占所持股(%) │26.92 │质押占总股本(%)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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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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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2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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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9-04 │解押股数(万股) │359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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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7日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599.0852万股给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 │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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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04日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99.085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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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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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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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北京中关村│ 500.00万│人民币 │2023-01-13│2026-01-12│连带责任│是 │否 │
│山管业股份│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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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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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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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新材料”或“标的公
司”)的控股股东河北吉泰智能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智能装备”)拟将所
持有的吉泰新材料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协议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转让金额为3
,500万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作为持有吉
泰新材料剩余40%股权的股东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吉泰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吉泰新材料为公司持有40%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泰新材料控股股东吉泰智
能装备的函件,其因经营战略调整,减少对外投资拟将所持有吉泰新材料60%的股权以人民币3
,500万元对价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本次转让的
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鉴于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资金安排等因
素,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放弃行使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
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吉泰智能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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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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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2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29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
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2025年9月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韩建河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6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韩
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
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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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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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
)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持有公司133697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34.17%。
韩建集团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4872200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85.92%,占公司总股本的29.36%。
韩建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85.9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获悉韩建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司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确认了其所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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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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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韩建河山管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名称
为准);
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决策程序: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
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
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战略规划及未
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将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韩建河山管道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广西韩建河山”),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开展业务的平台,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核准、工商注册登
记、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以及开展相应业务等具体事宜。本次投资尚需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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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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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
)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持有公司133697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34.17%。本次新增冻结股份为765389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为0.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建集团累计冻结公司股份13150389股(不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为9.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6%。累计轮候冻结股份6440000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为4.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获悉韩建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了韩建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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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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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对公司官
方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并对公司网站域名进行了变更,同时对电子邮箱进行了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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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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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韩建河山”)拟为子公司合众建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众建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河
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
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
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
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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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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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
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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