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6 东方电缆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9-25│ 8.20│ 2.22亿│
├───────────┼───────────┼───────────┼───────────┤
│增发 │ 2017-12-01│ 11.50│ 6.91亿│
├───────────┼───────────┼───────────┼───────────┤
│可转债 │ 2020-09-24│ 100.00│ 7.8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 ---│ ---│ 100.00│ 11865.29│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 ---│ ---│ 100.00│ 500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ORIENT CABLE(NBO │ ---│ ---│ 100.00│ 453.82│ ---│ 人民币│
│) EUROPE B.V. │ │ │ │ │ │ │
├─────────┼─────┼─────┼─────┼─────┼──────┼──────┤
│Orient Internation│ ---│ ---│ 100.00│ 539.38│ ---│ 人民币│
│al (HK) Ltd. │ │ │ │ │ │ │
├─────────┼─────┼─────┼─────┼─────┼──────┼──────┤
│渤海东方海缆(山东│ ---│ ---│ 100.00│ 850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东方(广西)海洋科│ ---│ ---│ 100.00│ 2000.00│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东亿新能源科技│ ---│ ---│ 100.00│ 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深远海输电创新│ ---│ ---│ 100.00│ 0.00│ ---│ 人民币│
│研发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 ---│ ---│ 45.00│ 3197.83│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 ---│ ---│ 49.00│ 1364.08│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浙江苍华海上风电科│ ---│ ---│ 14.29│ 503.19│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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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 5.46亿│ 1.08亿│ 5.56亿│ 101.71│ 1.86亿│ ---│
│统应用示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400.00│ 2.40亿│ 1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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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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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7329.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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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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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仑区小港季景路北、渡口路西“云│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榭璞庭”楼盘1#楼32套住宅,建筑面│ │ │
│ │积共4200.35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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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东方南苑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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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宁波东方南苑│
│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南苑置业”)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
│ │买卖合同》),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仑区小港季景路北、渡口路西“云榭璞庭”楼盘1#楼│
│ │32套住宅,建筑面积共4200.35平方米,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329.9050万元(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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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5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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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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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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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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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
│ │ 增资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金由20000万│
│ │元增加至50000万元;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由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
│ │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 │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 │ 风险提示:具体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经济趋势及资源│
│ │市场变化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效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
│ │造成不利影响。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广东东方”)已于20│
│ │25年建成投产,为进一步支持广东东方推进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根据子公司实际生产│
│ │经营及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 │
│ │万元,增资完成后,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最终增资金额以实际│
│ │发生并完成工商变更为准。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广东东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二)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 │
│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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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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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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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东方南苑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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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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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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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宁波东方南苑│
│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南苑置业”)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
│ │买卖合同》),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仑区小港季景路北、渡口路西“云榭璞庭”楼盘1#楼│
│ │32套住宅,建筑面积共4200.35平方米,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329.9050万元(含税价) │
│ │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63%的股份;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
│ │司持有东方南苑置业7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方南苑置 │
│ │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东方南苑置业进行的交易累计1次(含本 │
│ │次),累计金额7,329.905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未与不同│
│ │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房产将作为公司的人才公寓自用,保障公司员工的居住需求,稳定人│
│ │才队伍建设,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
│ │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房产为预售房,预计2027年12月30日前交付;后续需竣工验收后,双│
│ │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能否顺利取得不│
│ │动产权证书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技术创新需求,公司需要持续引进高端人才。为了能够更好地解│
│ │决人才的居住需求,切实改善其生活与休息条件,为其营造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公司拟│
│ │购买关联方东方南苑置业位于北仑区小港季景路北、渡口路西“云榭璞庭”楼盘1#楼32套住│
│ │宅,建筑面积共4200.35平方米整体作为公司的人才公寓,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329.9050万 │
│ │元(含税价)。 │
│ │ 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目前市场价格为基础经评估后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
│ │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
│ │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购买房 │
│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 │0票,关联董事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陈虹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 │
│ │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东方南苑置业进行的交易累计1次(含本 │
│ │次),累计金额7,329.905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未与不同│
│ │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 │ 2024年12月31日,东方南苑置业资产总额为50,070.67万元,净资产为-8,219.57万元;│
│ │2024年1-12月,东方南苑置业营业收入为21.50万元,净利润为-182.45万元 │
│ │ 2025年9月30日,东方南苑置业资产总额为66,105.69万元,净资产为-8,698.03万元;2│
│ │025年1-9月,东方南苑置业营业收入为21.09万元,净利润为-478.46万元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63%的股份;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
│ │司持有东方南苑置业7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方南苑置 │
│ │业为公司关联方。除上述情况外,东方南苑置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 │ (四)资信状况 │
│ │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
│ │果,东方南苑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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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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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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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为统筹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协同发力,全力打造全球领先
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持续谋划国际产业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海
外业务量不断增加,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
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30000万美元
或等值外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有
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
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
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
务。
(五)交易期限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开展
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授权事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套期保值相关协议,并缴纳一定比
例的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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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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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
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与可持续性,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
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度融入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及新基建战略格局,持续在
海上风电新能源与高端陆缆系统领域取得重大项目突破。鉴于铜、铅、铝作为海陆缆核心原材
料,其价格剧烈波动对成本控制构成显著挑战,为有效对冲市场风险、平滑成本波动,公司20
26年度将继续开展铜、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新增铝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
金融衍生工具的避险功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与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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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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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
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
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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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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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要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但仍不
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银行
、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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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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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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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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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02967571.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687715368股,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2497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383860737.12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9%;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3860737.12元,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7989179.00元(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
购金额合计401849916.1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扣除公司已实施完毕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249766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24808488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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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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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10亿元(包含已授信
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方面考虑,有必要增加银行
授信总额:(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43亿元,同比增长19.26%,流动资金需求量
增加;(2)截止目前,公司在手订单近195亿元,国内外重大项目持续中标,对应的相关保函
开具需要占用大量银行授信额度且保函期限较长;(3)根据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强化
前沿科技与基础研究创新投入,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应用,公司东方中央研究院及高
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正在建设中,后续均有资金需求。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110亿元已不
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
5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等。具体的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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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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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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