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5 珀莱雅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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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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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03│ 15.34│ 6.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2│ 17.95│ 196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2│ 17.95│ 477.65万│
├───────────┼───────────┼───────────┼───────────┤
│可转债 │ 2021-12-08│ 100.00│ 7.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5│ 78.56│ 1.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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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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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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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 3.39亿│ 0.00│ 3.47亿│ 102.50│ 1.61亿│ ---│
│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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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 1.95亿│ 0.00│ 1.97亿│ 101.2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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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9050.00万│ 1061.69万│ 7015.86万│ 79.7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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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8亿│ 0.00│ 1.26亿│ 10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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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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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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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
致同意选举王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王顺国先生将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顺国: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6月至2
015年10月在公司从事行政事务,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公司工程总经理助理,2019年3
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一部包装开发工程师,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兼任珀莱雅(海南
)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珀莱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欧蜜思贸易有限公司监
事、宁波珀莱雅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州优资莱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维洛可化妆
品有限公司监事、徐州珀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一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惊蛰化
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格珞芮斯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珀莱雅(浙江)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
湖州牛客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汤愈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宁
波可诗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科瑞肤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彩棠形象设计艺术有限公司监
事、悦芙媞(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秘镜思语(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美丽
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王顺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顺国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顺国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王顺国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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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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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07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07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共计解除限售570752股限制性股票。
(一)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9月6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9月5日届满。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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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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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7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0752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4%。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共计解除限售570752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7月26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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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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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股利(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
”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调
整方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78.56元/股,因公司于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至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8.56元/股调整
为53.013元/股。
1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或未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回购价格无需再次调整,为53.013元/股,本次
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为1555613.47元。
2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且于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将由53.013元/股调整为52.213元/股(
53.013-0.80=52.213元/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为1532138.27元。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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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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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005,182股减少至395,975,838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396,005,182元减少至人民币395,975,83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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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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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9513057.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
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
.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8%。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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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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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7月26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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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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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6月26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
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
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5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24股。
二、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5年
8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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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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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2,424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
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3.01
3元/股;鉴于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
间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股利
(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
3.013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与激
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2,424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00,09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242,424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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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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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股利
(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
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54.203-1.19=53.
013元/股。
综上,公司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3.0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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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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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247606股减少至39600518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396247606元减少至人民币39600518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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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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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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