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29 爱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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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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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03│ 27.86│ 16.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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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27│ 20.23│ 1.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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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20.23│ 364.14万│
├───────────┼───────────┼───────────┼───────────┤
│可转债 │ 2023-02-23│ 100.00│ 19.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0│ 20.01│ 2.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2│ 19.38│ 155.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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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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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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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 │ 8399.79│ ---│ ---│ 5552.00│ 82.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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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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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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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 14.94亿│ 1.80亿│ 9.09亿│ 60.82│ ---│ ---│
│出行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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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 5.00亿│ ---│ 5.02亿│ 100.48│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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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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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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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铧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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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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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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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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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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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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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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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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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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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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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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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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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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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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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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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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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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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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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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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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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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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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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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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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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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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铧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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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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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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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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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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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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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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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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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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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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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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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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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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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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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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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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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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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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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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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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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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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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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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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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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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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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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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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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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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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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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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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基金”)。
出资金额: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
3240万元人民币,占比29.9861%,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单一投资标的,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
特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
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的风险。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3240万元人民币,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低空经济领域的国家政策支持持续深化,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短途电动出行
工具”的战略定位,围绕“三电驱动”等共性底层技术,在立足主业的同时,利用专业投资机
构的投资经验,关注、探索低空经济相关赛道的发展机会。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共青城倚樟望
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拟为10805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24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9.9861%。合伙
企业的主营业务以股权投资为主,拟对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未来实际上市主
体(以下简称“投资标的”)进行投资,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
,主营业务是研发并生产有人驾驶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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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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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
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2、预留授予数量:80000股
3、预留授予人数:2人
4、预留授予价格:19.3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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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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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车业”)因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管理层决定对广东车业工厂的产能进行转移并
实施停产,停产后部分生产设备将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车业”)和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车业”),剩余资产对外出售。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3号
5、法定代表人:徐鹏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行车
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
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摩托车零配件
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
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属);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停产的原因
公司上市后在广西贵港和重庆投资建设了新的生产基地,并分别于2024年和2025年投入使
用。新的生产基地在场地、工艺、设备、设计产能等方面相比原有基地均有较大提升。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便于统一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各生产基地
的地域布局,同时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
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政策的实施,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有三个
月的销售过渡期,目前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订单数量有限,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广东车业工厂的产
能进行转移并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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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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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821557X4
名称: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
经营范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汽车除外)、观光车(汽车
除外)、非公路休闲车(汽车除外)、体育器材及其零部件制造、研发、加工、组装;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
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提供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基
础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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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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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意见。
(二)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前述公示期内,公司未有员工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6月7日,
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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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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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80000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9.3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
科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
25年9月1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股,授予价格为19.38元/
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意见。
2、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前述公示期内,公司未有员工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6月7日,公司
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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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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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重新制定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设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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