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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6035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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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15 欧普照明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8-09│ 14.94│ 8.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09│ 21.90│ 3533.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09│ 26.28│ 1434.8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T步步高 │ 130.97│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欧值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惠达普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欧普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志普智能电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之姐夫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欧值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惠达普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欧普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顺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质控制人所控制之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苏州志普智能电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之姐夫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沣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本公司”│ │ │)及子公司拟与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融”)、上海沣慧商业保理│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慧”)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 │ │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了支持以欧普照明为核心企业的生态│ │ │圈协同发展,赋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升欧普照明生态圈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及│ │ │子公司拟与沣融、沣慧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 │。 │ │ │ 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 │ │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 │ │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独│ │ │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 │ │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 │ │签署上述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 │ │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过去12个月│ │ │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 │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 │ │ 2、法定代表人:朱佩茹 │ │ │ 3、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 │ │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111号4幢550室 │ │ │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 │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天壹创富有│ │ │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 │ │ 7、关联关系: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上海沣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2、法定代表人:金爽 │ │ │ 3、成立日期:2023年4月21日 │ │ │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613号A号楼四层A505室 │ │ │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7、关联关系: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1.22亿 16.46 35.12 2026-06-17 王耀海 2250.00万 3.02 18.43 2025-08-13 ───────────────────────────────────────────────── 合计 1.45亿 19.4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1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4 │质押占总股本(%) │2.69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15 │质押截止日 │2029-06-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5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1 │质押股数(万股) │3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9 │质押占总股本(%) │4.68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9 │质押截止日 │2027-06-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9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48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1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33 │质押占总股本(%) │4.37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5 │质押截止日 │2028-05-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0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5 │质押占总股本(%) │4.71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7 │质押截止日 │2027-03-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7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500.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3 │质押股数(万股) │2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43 │质押占总股本(%) │3.02 │ ├────────┼──────────────┴────────┴──────────────┤ │股东名称 │王耀海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2 │质押截止日 │2027-06-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1日王耀海解除质押22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08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9 │质押占总股本(%) │5.37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7 │质押截止日 │2026-04-09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01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01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7 │质押股数(万股) │6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95 │质押占总股本(%) │8.39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5 │质押截止日 │2028-05-1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0 │解押股数(万股) │62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5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25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0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0 │质押股数(万股) │60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46 │质押占总股本(%) │8.16 │ ├────────┼──────────────┴────────┴──────────────┤ │股东名称 │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8 │质押截止日 │2025-07-10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1 │解押股数(万股) │60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8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080.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1日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8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欧普国际提供借款总额 300万等值欧元(以2026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折算,约人民币2322.54万元)的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亿元,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 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欧普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亿元 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欧普国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即担保合同金额)为40750.2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余额(即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0元。本次 担保实施后,公司为欧普国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072.7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22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22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 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3、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5、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 2026-07-09│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2名。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1422480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7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 2026-07-08│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规定,部分激 励对象因离职、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处理。 ──────┬────────────────────────────────── 2026-06-17│股权质押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山 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6.85%。 本次质押后,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4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3.1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欧普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 务。 ──────┬────────────────────────────────── 2026-06-11│股权质押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山 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6.85%。 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后,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岳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4,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 9.9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欧普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与 解除质押业务。 ──────┬────────────────────────────────── 2026-06-03│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6月2日与花旗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保证函》,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主债权总额合计不超过4000 万等值美元(以2026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算,约人民币27274.80万元)的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亿元,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 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亿元 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即担保合同金额)为44274.8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余额(即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0元。本次 担保为协议到期续签,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44274.8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保证函》 2、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4、债权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主债权总额不超过4000万等值美元 7、保证期间:自签署之日起算,至以下更晚的日期起满三(3)年之日终止:该等协议下 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8、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有关费用。 ──────┬────────────────────────────────── 2026-05-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公司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 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 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 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 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因业务发展需要,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本公司 ”)及子公司拟与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融”)、上海沣慧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慧”)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了支持以欧普照明为核心企业的生态圈 协同发展,赋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升欧普照明生态圈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沣融、沣慧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付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 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海先 生、马秀慧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签署上述保理 及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融发生保理业务,未与沣融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过去12个月未 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沣慧发生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沣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朱佩茹 3、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111号4幢550室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 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天壹创富有限 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7、关联关系:沣融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二)上海沣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金爽 3、成立日期:2023年4月21日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613号A号楼四层A505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沣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关联关系:沣慧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沣融系公司的关联方。 ──────┬────────────────────────────────── 2026-04-2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共计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93名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8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928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 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1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6月7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3、联系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 5、邮政编码:201103 ──────┬────────────────────────────────── 2026-04-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 购注销。 (二)因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而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 “B”、“C”、“D”和“E”五个等级,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 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人因离职、118人因 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592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1088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19人因 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回购价格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故本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9.52元/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8.61元/股。公司 于2024年7月25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85元(含税),故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价格由8.61元调整为7.76元。 2025年7月4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价格由7.76元/股调整为6.86元/股。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全资、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如签署担保协 议等),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负责,具体担保协议的期限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 协议为准,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 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 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 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对2026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 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 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 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本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在有 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 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业务交易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业务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即期结售汇,以及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 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作出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交 易业务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 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 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 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 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920496707.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7613776.6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43207949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3224214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8986174.75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为68.33%。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将构成差异化分 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 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风 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 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 净值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 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 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对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 2026-04-03│股权质押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山 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6.8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中山欧普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7,500,0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欧普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一、本次股份被解质的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中山欧普暂无计划将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 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2026-03-31│股权质押 ──────┴────────────────────────────────── 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持有公司股份34821428 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5%。本次质押后,中山欧普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秀慧女士、王耀海先 生、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0000000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25.56%。 近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欧普发来的通 知。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 2026-03-19│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继续为苏州欧普 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 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亿元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超出 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5.6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4456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公司对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为协议到期续签 ,故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44563.6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 ──────┬────────────────────────────────── 2026-03-04│其他事项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项 目合伙人的函》《关于变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宣宜辰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英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项目合伙人宣宜辰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英因工作安排调整,现变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雷,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覃业志,签字注册会计 师林彦成不变,仍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6-03-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4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3、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万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6、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相关核实意见。 8、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 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 10、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1325460股。 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 批次可解锁股数为44040股。 ──────┬────────────────────────────────── 2026-02-11│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名;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44040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6、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7、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相关核查意见。8、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 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 10、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1325460股。 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 批次可解锁股数为44040股。 ──────┬────────────────────────────────── 2026-02-0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欧普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 9684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在约定的申报期间内 ,公司均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激励 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第八章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由于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注销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7人,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9684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剩余1838400股、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剩余106040股、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 余3539480股、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剩余144000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剩余692392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 制性股票于2026年2月9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11-27│其他事项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许斌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许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斌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许斌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全体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 2025-11-0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69,2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69,2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 就。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7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解除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 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369,254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9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为“C”部分达成个人业绩考核 目标,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为“D、E”未达成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5,682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注销实施手续 已办理完成。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5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0,484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277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69254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年8月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 案》。 4、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已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欧普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实 意见。 ──────┬────────────────────────────────── 2025-10-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9684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0968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609684元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 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委派的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 申报要求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1楼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3)联系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 (5)邮政编码:201103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 2025-09-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4.00万股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审 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8月5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1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86元/股 。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 象为47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44.00万股。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5日 2、授予登记数量:144.00万股 3、授予登记人数:47名 4、授予价格:每股6.86元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 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如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额外规定,从其规定。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 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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