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44 吉比特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22│ 54.00│ 9.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31│ 141.19│ 8038.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19│ 100.07│ 1424.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2│ 395.09│ 7.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1│ 395.09│ 52.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01│ 379.09│ 7.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1│ 379.09│ 7.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1│ 365.09│ 13.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362.09│ 325.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365.09│ 6032.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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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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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理 │ ---│ ---│ ---│ 70071.75│ 1239.15│ 人民币│
│财产品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53195.4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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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网络游戏系列产品升│ 9600.61万│ ---│ 9631.88万│ 100.33│ 3051.70万│ ---│
│级及开发建设项目 │ │ │ │ │ │ │
├─────────┼──────┼─────┼─────┼─────┼─────┼──────┤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 1.66亿│ 104.39│ ---│ ---│
├─────────┼──────┼─────┼─────┼─────┼─────┼──────┤
│后援及支撑平台建设│ 2419.99万│ ---│ 2427.78万│ 100.32│ ---│ ---│
│项目 │ │ │ │ │ │ │
├─────────┼──────┼─────┼─────┼─────┼─────┼──────┤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 3.20亿│ 2477.96万│ 2.19亿│ 68.55│ ---│ ---│
│项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3.00亿│ ---│ 3.01亿│ 100.22│ ---│ ---│
│的营运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徐超、厦门诺惟启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厦门诺惟启丰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惟启丰基金”)拟以减资方式将未投资的闲置资金32│
│ │36.61万元按实缴出资比例退回至各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应的32.37万元延后至基金│
│ │清算时退回,本次先行向其他合伙人退回对应的3204.25万元并相应减资(以下简称“本次 │
│ │减资”),退回至公司的金额为809.15万元。 │
│ │ 本次减资后,诺惟启丰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将由10000.00万元减至6795.75万元,公司作 │
│ │为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将由2500.00万元减至 1690.85万元,出资比例由25.00%变更为24.│
│ │88%。本次减资不改变各合伙人股权收益分配比例,仍按照减资前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收益 │
│ │分配金额。 │
│ │ 因诺惟启丰基金的合伙人包括徐超及其控制的厦门诺惟启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诺惟启丰管理”),徐超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吉相股权”)执行董事、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徐超及其控制的主体│
│ │视为关联方。本次基金减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本次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2年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2500.00万元认购诺惟启丰基金份额;202│
│ │5年2月8日,经诺惟启丰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基金延长投资期限并减免部分基金管理 │
│ │费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 │报》的相关公告。 │
│ │ 因诺惟启丰基金的投资期限已届满,基金拟以减资方式将剩余未投资的闲置资金3236.6│
│ │1万元按实缴出资比例退回至各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应的32.37万元延后至基金清算│
│ │时退回,本次先行向其他合伙人退回对应的3204.25万元并相应减资,退回至公司的金额为8│
│ │09.15万元。本次减资后,诺惟启丰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将由10000.00万元减至6795.75万元,│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将由2500.00万元减至1690.85万元,出资比例由25.00%变更│
│ │为24.88%。本次减资不改变各合伙人股权收益分配比例,仍按照减资前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
│ │收益分配金额。 │
│ │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徐超及其控制的主体视为关联方,诺惟启丰基金的合伙人包括│
│ │徐超及其控制的诺惟启丰管理,本次基金减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自然人:徐超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徐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相股权执行董事、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
│ │公司将徐超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视为关联方。 │
│ │ 2、关联法人:厦门诺惟启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H3BU5F │
│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0日 │
│ │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
│ │ 实际控制人:徐超 │
│ │ 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社379号D69室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因诺惟启丰管理实际控制人徐超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相股权执行董│
│ │事、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诺惟启丰管理视为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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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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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深圳雷霆数│ 1.38亿│人民币 │--- │--- │抵押担保│未知 │未知 │
│网络技术股│字娱乐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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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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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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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厦门诺惟启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惟启丰基金”)拟以减资方式将未投资的闲置资金32
36.61万元按实缴出资比例退回至各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应的32.37万元延后至基金清
算时退回,本次先行向其他合伙人退回对应的3204.25万元并相应减资(以下简称“本次减资
”),退回至公司的金额为809.15万元。
本次减资后,诺惟启丰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将由10000.00万元减至6795.75万元,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将由2500.00万元减至 1690.85万元,出资比例由25.00%变更为24.88%
。本次减资不改变各合伙人股权收益分配比例,仍按照减资前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收益分配金
额。
因诺惟启丰基金的合伙人包括徐超及其控制的厦门诺惟启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诺惟启丰管理”),徐超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相股权”)执行董事、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徐超及其控制的主体视为关
联方。本次基金减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2500.00万元认购诺惟启丰基金份额;2025年2
月8日,经诺惟启丰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基金延长投资期限并减免部分基金管理费和执
行事务合伙人报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
公告。
因诺惟启丰基金的投资期限已届满,基金拟以减资方式将剩余未投资的闲置资金3236.61
万元按实缴出资比例退回至各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应的32.37万元延后至基金清算时
退回,本次先行向其他合伙人退回对应的3204.25万元并相应减资,退回至公司的金额为809.1
5万元。本次减资后,诺惟启丰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将由10000.00万元减至6795.75万元,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的实缴金额将由2500.00万元减至1690.85万元,出资比例由25.00%变更为24.88%
。本次减资不改变各合伙人股权收益分配比例,仍按照减资前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收益分配金
额。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徐超及其控制的主体视为关联方,诺惟启丰基金的合伙人包括徐
超及其控制的诺惟启丰管理,本次基金减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徐超
与公司关联关系:徐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相股权执行董事、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将徐超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体视为关联方。
2、关联法人:厦门诺惟启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H3BU5F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徐超
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社379号D69室
与公司关联关系:因诺惟启丰管理实际控制人徐超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相股权执行董事
、经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诺惟启丰管理视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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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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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
.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产
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及券商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
(四)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交易各方的
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签署
合同及相关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闲置自有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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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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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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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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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吉比特网络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
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
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
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
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樊玮女士,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樊玮女士2008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清女士2015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自2023年开始成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怡女士2001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相关审计收费如下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77.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2.0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45.00万元。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4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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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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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
.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
实施。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审议。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793666076.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42313735
6.59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
以未来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
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5
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
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29410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全年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及本次尚未实施的20
25年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
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
红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
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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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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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构成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个人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基本薪酬基
准金额,基本薪酬可根据前述因素及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绩效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情况及既往工作成果,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确定绩效薪酬基准金额,绩效薪酬基准金额不低于基本薪酬基准金额与绩效薪酬基准金额总和
的50%,绩效薪酬最终金额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成果,在绩效薪酬基准金额的上下
一定比例范围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二、考核原则及薪酬确定
考核将遵循“权责利对等”原则。对于分管核心游戏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与公司
整体经营业绩相关,考核时重点关注公司核心产品表现、在研项目进展、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业务及财务指标,通过与历史数据、行业数据等进行对比,综合评估其贡献;对于其他分管支
撑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分管领域的管理成效和风控水平相关,将综合考核期内重要工
作成果、重大风险防控与处置成效等,并参考历史薪酬水平及行业对标情况,对其年度绩效薪
酬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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