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00 华之杰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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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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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6-10│ 19.88│ 4.4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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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650万件电动 │ 4.26亿│ 0.00│ 0.00│ 0.00│ ---│ ---│
│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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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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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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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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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音波迭代硅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尚需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投资标的具有投
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监管政策、被投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不能及时退出、投
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产生亏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动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具身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战略
发展和投资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音波迭代私募基
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波迭代”)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上海音波迭代硅基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产业基金拟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
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拟募集资金总规模的3.33%。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上海音波迭代硅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PY8LQ99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音波迭代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成立时间:2025年7月25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泰业街150弄7号3层J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基金拟募集总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以实际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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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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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2801654XC
法定代表人:陆亚洲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0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照明器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
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软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
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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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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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港保税区华之
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已取得由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控股股东
名称:颖策商务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5808061X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亚洲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名称:上海华杰之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23509273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亚洲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其
对公司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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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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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顾飞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董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顾飞峰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人数,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顾飞峰先生将在公司完成董事补选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已
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天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
离任董事顾飞峰先生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前述承诺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
签署的各项承诺书,其离任后仍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飞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已按照公司《董事离职管
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
顾飞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上市、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
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顾飞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天浩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天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珠锦商务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旌方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2%。除上述情况外,王天浩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天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其当选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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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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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经审
阅,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311054.4
5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208161.78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总股
本为1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
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三)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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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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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6月20日
(三)股票简称:华之杰
(四)扩位简称:华之杰
(五)股票代码:603400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00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597624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0402376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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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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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之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761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之杰”,扩位简称为“华之杰”,股票代码为“6034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
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88元/股,发行数量为25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
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
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
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股份数量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8031.2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00.00万股)股票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
总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59.7624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0.2376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9026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6月12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
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上
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
中信建投股管家华之杰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之杰1号资管计划”)。
截至2025年6月5日(T-3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
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6
月16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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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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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76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
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最终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8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9.88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6月10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华之杰”A股800.00万股。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
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8031.2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0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
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59.7624万股,网下有限售期
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0.2376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9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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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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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76
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
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
最终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8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9.88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6月10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华之杰”A股8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6月1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5年6月12日(T+2日)披露的《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9.88元/股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当于2025年6月12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6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05478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425
0198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245132%。配号总数为128500397个,号码范围为10000
0000000-10012850039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8031.2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00.00万股)股票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90265%。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6月1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6月12日(T
+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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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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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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