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81 永臻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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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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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6-17│ 23.35│ 13.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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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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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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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投资(内蒙古)│ 350000.00│ ---│ 100.00│ ---│ -28.6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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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越南)投│ ---│ ---│ 100.00│ ---│ 1889.42│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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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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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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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 14.25亿│ 0.00│ 10.30亿│ 100.00│ 49.39亿│ ---│
│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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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2.7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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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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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交易金额(元)│6.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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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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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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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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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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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永臻芜湖经营需要,补充其营运资金,提升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公司│
│ │业务全面发展,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6 │
│ │亿元。 │
│ │ 投资标的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 │
│ │ 投资金额:6亿元人民币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并取得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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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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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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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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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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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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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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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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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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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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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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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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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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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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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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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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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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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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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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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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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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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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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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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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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9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2026年5月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君
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披露了减持
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2、除上述情况外,经函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
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动
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
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
实际实施进度。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管
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
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2.79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
份数量约为1755156至351031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至1.4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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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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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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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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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根据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的规范要求,公司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存在表述差异,但
不涉及实质经营内容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年6月工商备案版)。
公司取得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QRCD7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注册资本:23725.63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3日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经营范围:新型铝镁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
销售;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
)、铝材、机械设备、模具、铝制品、铝锭、耐火材料、钢材、矿产品、硅材料的研发、加工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边角料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
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信设备销
售;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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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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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或“公司”)全资孙公司永臻电力(包头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电力”)目前正在推进建设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
能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包头储能电站项目”)。为了保障包头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公司全
资子公司永臻投资(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投资”)将其持有的永臻电力100%股权
为永臻电力8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永臻电力项目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永臻电力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应收账款质押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针对同一债
务。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
资孙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永臻投资(内蒙古)有限公司
2、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3、保证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50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5、质押期限:10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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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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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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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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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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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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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2025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董事会审议决
定对前述辞职的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因2025年业绩未达标而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2.87万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5月1
8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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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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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臻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3月18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54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五)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6日为预
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4
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00.72万份。
(二)因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而注销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
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9156433.69元;2025年度公司光伏铝边框出货量
为43.79万吨。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
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注销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的132.1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2.87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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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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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35元/股,并于2024年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7,256,326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
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
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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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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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为降低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
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的原材料铝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
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
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
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
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
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
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期限
期限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交易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
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
程开展业务。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含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七)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
权交易;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
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
货、期权合约。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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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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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献利先生、汪飞先生回避表决。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
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828.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
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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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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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97171150.70元,其中信用
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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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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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促进
公司高质量发展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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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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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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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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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220978251.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869211.51元,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2119663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3404561.56元。
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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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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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睿和恒”
)持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03473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1.7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深圳睿和恒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减持期间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深圳睿和恒减
持公司股份4854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
7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8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5%。减持完成后,深圳睿和恒持有公司股份22948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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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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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以下
简称“扁挤压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4.8亿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后、成本节约效益未达预期、主要设备供应延迟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概况
为落实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扁挤压技术产业化优势,延伸高端铝合金材料产业链
,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
品技改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139.60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08.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4.8亿元
人民币建设“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次项目由公司独立投资实施,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预计建设期12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1月开始启动前期工作,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定位于高端新能源铝合金型材及深加工产品市场,产品涉及储能电池水冷板、新能
源车底护板、5.5G/6G通信天线反射板、新能源船用带筋板等,以满足下游头部客户对高性能
、高精度、超宽幅薄壁铝合金型材及轻量化结构件的需求。
项目可行性分析:在政策层面,项目紧密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中国制造2025》及江
苏省“工业强基”工程导向,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允许类,符合高端制造与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市场层面,下游需求高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与渗透率持续攀升,
驱动底护板及液冷系统需求;储能规模化发展推动液冷板市场扩容;5.5G/6G技术迭代为高精
度天线反射板打开长期空间;绿色船舶转型释放船用高端铝合金带筋板需求。在技术层面,公
司通过收购浙江捷诺威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超宽幅薄壁铝合金型材扁挤压产业化核
心技术,并拥有省级研发平台和多项专利,具备工艺突破和量产保障能力。本次投资是公司收
购捷诺威后,整合其技术平台,向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系统及热管理领域拓展的关键举措,
将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战略协同,旨在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25.29亿元,净利润2.19亿元,
投资回收期3.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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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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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
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
财产品,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
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金融机
构作为受托方。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低风险浮
动收益类等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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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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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00.00万元到-1750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800.00万元到-1480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00.00万元到-
1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800.00万元到-14
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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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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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0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
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16.52元/股。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6日。
2、预留授予数量:100万份,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23725.6326万股的0.42%。
3、预留授予人数:23人。
4、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16.5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预留授予数量与拟预留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预留授予日)》中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0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1、期权名称:永臻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971、1000000972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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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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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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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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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永
臻芜湖增资6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永臻芜湖注册资金为11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并取得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NHUBQXK
4、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圆整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6、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
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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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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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公司拟调整存量主要建筑的折旧年限,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从20年变更为40年(
以下简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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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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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47.85亿元(或等值外币),202
6年新增担保额度38.60亿元(含到期续签金额18.1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亿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6681.01万元,均为公司
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本次预计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47.85亿元(或等值外币),2026年新增担保额度38.60亿元(含到期
续签金额18.1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6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等。为了不影响子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
预计新增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内互相调
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及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超
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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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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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使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固定资
产折旧金额减少人民币3124.58万元,2026年度净利润增加人民币2681.35万元,2026年12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人民币2681.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以
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
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
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4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
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充分考虑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
,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存量主要建筑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
理。
公司及子公司投入使用的主要建筑物严格遵循提升后的国家设计施工标准,其钢结构及更
高抗震性、耐久性要求显著延长了使用寿命。同时,公司现有已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状态良好
且持续正常运行。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
调整存量主要建筑的折旧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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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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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
投资金额:6亿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司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理,总体风险可控,但因未来宏
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本次增资的投资效益和子公司经营成果可
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
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子公司规范运营。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永臻芜湖经营需要,补充其营运资金,提升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公
司业务全面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6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6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永臻芜湖注册资金为11亿元,公司
仍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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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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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6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00.0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6.52元/股
2025年12月26日,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臻股份”)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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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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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7256326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2863542.56元。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事项时,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17.08-0.56=16.5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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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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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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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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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君联相道”)持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213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9%;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君联嘉茂”)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1213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42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君联相道、君联嘉茂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176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372
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4745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
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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