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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士(6033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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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78 *ST亚士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9-19│ 12.94│ 5.81亿│ ├───────────┼───────────┼───────────┼───────────┤ │增发 │ 2020-12-10│ 35.17│ 3.9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885.84│ -34.52│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25.23│ ---│ 人民币│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5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及│ 5.10亿│ ---│ 1.74亿│ 100.00│ ---│ ---│ │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 5000.00万│ 2500.80万│ 5000.85万│ 100.02│ 446.69万│ ---│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 1.10亿│ ---│ 1.10亿│ 100.01│ 2.33亿│ ---│ │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 6000.00万│ ---│ 650.26万│ 100.00│ ---│ ---│ ├─────────┼──────┼─────┼─────┼─────┼─────┼──────┤ │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 1100.00万│ ---│ 1100.00万│ 100.00│ ---│ ---│ │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 7343.89万│ ---│ 7343.89万│ 100.00│ ---│ ---│ │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 1.37亿│ 1.06亿│ 1.53亿│ 111.74│ ---│ ---│ │地项目 │ │ │ │ │ │ │ ├─────────┼──────┼─────┼─────┼─────┼─────┼──────┤ │安徽石饰面柔性贴片│ ---│ 2500.80万│ 5000.85万│ 100.02│ 446.69万│ ---│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疆建筑节能保温与│ ---│ ---│ 1.10亿│ 100.01│ 2.33亿│ ---│ │装饰材料制造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 3071.86万│ 1711.43万│ 3071.12万│ 99.98│ 2.62亿│ ---│ │建设与服务项目 │ │ │ │ │ │ │ ├─────────┼──────┼─────┼─────┼─────┼─────┼──────┤ │西南综合制造基地及│ ---│ ---│ 7343.89万│ 100.00│ ---│ ---│ │西南区域总部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家装漆新零售及渠道│ ---│ 1711.44万│ 3071.12万│ 99.98│ 2.62亿│ ---│ │建设与服务项目 │ │ │ │ │ │ │ ├─────────┼──────┼─────┼─────┼─────┼─────┼──────┤ │西南综合生产制造基│ ---│ 1.06亿│ 1.53亿│ 111.74│ ---│ ---│ │地项目 │ │ │ │ │ │ │ ├─────────┼──────┼─────┼─────┼─────┼─────┼──────┤ │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 3.96亿│ ---│ 3.96亿│ 100.00│ ---│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4-28 │转让比例(%) │2.91 │ ├──────┼────────────────┼──────┼────────────────┤ │交易金额(元)│5915.00万 │转让价格(元)│4.73 │ ├──────┼────────────────┼──────┼────────────────┤ │转让股数(股)│12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李虹昇 │ └──────┴────────────────────────────────────────┘ ┌──────┬────────────────┬──────┬────────────────┐ │公告日期 │2026-05-16 │转让比例(%) │1.18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5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7 │转让比例(%) │0.47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7 │转让比例(%) │1.88 │ ├──────┼────────────────┼──────┼────────────────┤ │交易金额(元)│3113.60万 │转让价格(元)│3.89 │ ├──────┼────────────────┼──────┼────────────────┤ │转让股数(股)│8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李金钟 │ ├──────┼────────────────────────────────────────┤ │受让方 │卢闯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35 │ ├──────┼────────────────┼──────┼────────────────┤ │交易金额(元)│598.85万 │转让价格(元)│3.99 │ ├──────┼────────────────┼──────┼────────────────┤ │转让股数(股)│1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朱晓星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70 │ ├──────┼────────────────┼──────┼────────────────┤ │交易金额(元)│1203.30万 │转让价格(元)│4.01 │ ├──────┼────────────────┼──────┼────────────────┤ │转让股数(股)│3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毛瓯越、严佳炫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35 │ ├──────┼────────────────┼──────┼────────────────┤ │交易金额(元)│604.45万 │转让价格(元)│4.03 │ ├──────┼────────────────┼──────┼────────────────┤ │转让股数(股)│1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郑美美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35 │ ├──────┼────────────────┼──────┼────────────────┤ │交易金额(元)│607.25万 │转让价格(元)│4.05 │ ├──────┼────────────────┼──────┼────────────────┤ │转让股数(股)│1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严佳炫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58 │ ├──────┼────────────────┼──────┼────────────────┤ │交易金额(元)│1052.65万 │转让价格(元)│4.21 │ ├──────┼────────────────┼──────┼────────────────┤ │转让股数(股)│2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李虹昇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23 │ ├──────┼────────────────┼──────┼────────────────┤ │交易金额(元)│428.30万 │转让价格(元)│4.28 │ ├──────┼────────────────┼──────┼────────────────┤ │转让股数(股)│1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王森 │ └──────┴────────────────────────────────────────┘ ┌──────┬────────────────┬──────┬────────────────┐ │公告日期 │2026-07-07 │转让比例(%) │0.47 │ ├──────┼────────────────┼──────┼────────────────┤ │交易金额(元)│817.00万 │转让价格(元)│4.09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受让方 │徐秀伟 │ └──────┴────────────────────────────────────────┘ ┌──────┬────────────────┬──────┬────────────────┐ │公告日期 │2026-07-07 │转让比例(%) │0.47 │ ├──────┼────────────────┼──────┼────────────────┤ │交易金额(元)│827.50万 │转让价格(元)│4.14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受让方 │徐秀伟 │ └──────┴────────────────────────────────────────┘ ┌──────┬────────────────┬──────┬────────────────┐ │公告日期 │2026-07-07 │转让比例(%) │0.47 │ ├──────┼────────────────┼──────┼────────────────┤ │交易金额(元)│887.00万 │转让价格(元)│4.44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受让方 │黄洪林 │ └──────┴────────────────────────────────────────┘ ┌──────┬────────────────┬──────┬────────────────┐ │公告日期 │2026-07-07 │转让比例(%) │0.35 │ ├──────┼────────────────┼──────┼────────────────┤ │交易金额(元)│690.58万 │转让价格(元)│4.63 │ ├──────┼────────────────┼──────┼────────────────┤ │转让股数(股)│149.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受让方 │黄洪林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转让比例(%) │4.20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8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30 │交易金额(元)│5062.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江大道以北地段土地 │ │ │ ├──────┼────────────────┴──────┴────────────────┤ │买方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 ├──────┼────────────────────────────────────────┤ │卖方 │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6年6月29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 │ │规定,公司同意将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地段土地(以下简称“本│ │ │协议项下土地”)的使用权交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收回。经友好协商,在自愿│ │ │、公平的基础上,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创能新材料(广州)与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 │ │中心就收回补偿等事宜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 │ │)协议主体: │ │ │ 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 │ │ 乙方: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 │ 根据乙方提供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的记载,乙方交由甲方收回的本协议项下土地位于花都│ │ │区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即61355平方米,最终收 │ │ │回面积以双方实际确认为准。该权利取得方式是挂牌出让。 │ │ │ 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用途进行收回,最终确认本协议项下土地补偿款│ │ │总额为5,062万元,该补偿款包括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和乙方完成各相关工 │ │ │作的费用。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6365.55万 14.85 100.00 2026-06-27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4162.95万 9.71 100.00 2025-04-26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2934.50万 6.85 100.00 2026-06-27 赵孝芳 2251.78万 5.25 100.00 2025-04-26 李金钟 2029.50万 4.74 100.00 2025-04-26 ───────────────────────────────────────────────── 合计 1.77亿 41.4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质押股数(万股) │2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8.49 │质押占总股本(%) │5.72 │ ├────────┼──────────────┴────────┴──────────────┤ │股东名称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2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质押股数(万股) │2934.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6.85 │ ├────────┼──────────────┴────────┴──────────────┤ │股东名称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7日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质押股数(万股) │1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7 │质押占总股本(%) │0.44 │ ├────────┼──────────────┴────────┴──────────────┤ │股东名称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22 │质押截止日 │2027-05-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3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1375.55 │ ├────────┼──────────────┼────────┼──────────────┤ │质押占所持股(%) │17.49 │质押占总股本(%) │3.21 │ ├────────┼──────────────┴────────┴──────────────┤ │股东名称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陆叶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4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375.55万股给陆叶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2602.95 │ ├────────┼──────────────┼────────┼──────────────┤ │质押占所持股(%) │62.53 │质押占总股本(%) │6.07 │ ├────────┼──────────────┴────────┴──────────────┤ │股东名称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4日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2602.95万股给润合明仓储物流(上 │ │ │海)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3784.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8.83 │ ├────────┼──────────────┴────────┴──────────────┤ │股东名称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3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7 │解押股数(万股) │3784.5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4日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784.5万股给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7日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679.5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48 │质押占总股本(%) │1.59 │ ├────────┼──────────────┴────────┴──────────────┤ │股东名称 │李金钟 │ ├────────┼──────────────────────────────────────┤ │质押方 │陆叶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4日李金钟质押了679.5万股给陆叶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质押股数(万股) │2251.7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25 │ ├────────┼──────────────┴────────┴──────────────┤ │股东名称 │赵孝芳 │ ├────────┼──────────────────────────────────────┤ │质押方 │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4日赵孝芳质押了2251.7775万股给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12 │质押股数(万股) │19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30 │质押占总股本(%) │4.64 │ ├────────┼──────────────┴────────┴──────────────┤ │股东名称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0 │质押截止日 │2026-04-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0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990.0万股给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 │ │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28 │质押股数(万股) │1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7.47 │质押占总股本(%) │3.64 │ ├────────┼──────────────┴────────┴──────────────┤ │股东名称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5 │质押截止日 │2025-08-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5日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560.0万股给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 │ │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52 │质押占总股本(%) │3.15 │ ├────────┼──────────────┴────────┴──────────────┤ │股东名称 │李金钟 │ ├────────┼──────────────────────────────────────┤ │质押方 │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2025-07-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李金钟质押了1350.0万股给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04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78 │质押占总股本(%) │6.30 │ ├────────┼──────────────┴────────┴──────────────┤ │股东名称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2 │质押截止日 │2025-09-0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2 │解押股数(万股) │27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2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2700.0万股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2日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亚士创能科│天津宇屹新│ 500.0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材料科技发│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展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吉林省万盈│ 500.0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工贸有限公│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佳木斯东极│ 459.7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金鼎建筑装│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饰工程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上海渠鑫国│ 388.86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际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上海实拓节│ 300.0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能建筑工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上海渠能建│ 276.77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青岛尊越建│ 249.04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安装工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上海立垒建│ 215.27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吉林省鑫领│ 185.15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城建筑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瑾顺昊│ 164.7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新型建筑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料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英华美│ 140.1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腾晖装│ 129.73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饰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湖南巨能合│ 122.78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一环保节能│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云南雄祥装│ 112.26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饰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包头市三和│ 80.58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源商贸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吉林省方泰│ 72.1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材料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伟德装│ 66.65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饰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吉林省岭胜│ 58.2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工程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江苏虎象建│ 55.87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设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赣州恒耀建│ 50.87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工程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镇江天利阳│ 49.1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光建材科技│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天津市恒安│ 47.35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工程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长春瑞利达│ 42.38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安装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志邦建│ 34.8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节能工程│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张家港市冠│ 26.28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丰建材装饰│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工程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南通正威建│ 21.86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江苏七点工│ 19.1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程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苏州正宏胜│ 16.88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节能工程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长春市鸿生│ 11.60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筑工程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上海宇狮建│ 11.46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筑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安徽省雄工│ 8.32万│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建设工程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亚士创能科│江西力高建│ 5200.0000│人民币 │2020-02-21│2025-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技(上海)│设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6│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金融借款210000000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沪0118 民初17523号、(2026)沪74民初86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6)沪0118民初17523号) 1.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被告一:亚士漆(上海) 有限公司 被告二: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 2.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沪0118民初17523号),上 海金融法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3.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 2025年5月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保 证合同》,约定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6年3月2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 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2022年11月9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约定被告一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25年4月30日及5月1日,原告 与被告三分别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告三以其名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 在建工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贷款。因被告一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 讼。 原告请求法院: (1)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利息; (2)判令被告一支付自2026年5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复利; (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物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原告对被告三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物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 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原告对被告三提供的在建工程抵押物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7)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一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涉案金额为316626.32元,公司控股 子公司作为被告。后续公司将根据个案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00万元到-18,00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00万元 至-16,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00 0万元到-18,000万元。 预计2026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0万元 至-16,000万元。 ──────┬────────────────────────────────── 2026-07-10│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金融借款20,000,000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2026)新0106民初285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被告1:亚士创能科技(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被告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新0106民初 2859号),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 称“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 2024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人民币2,00 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4个月。同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被告二为被告一《综合授信合同》内及其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2024年10月30日,原告与被告一按照《综合授信合同》的约定,另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 立协议》。其后,原告按照《国内信用证开立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开立以人民币计价、 不可转让、不可撤销的国内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025年10月24日,上述信用证到期,原告于当日对外付款时,因被告一在原告处开立的公 司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原告对外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此后,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垫付款 本息,构成违约。 ──────┬────────────────────────────────── 2026-07-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 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491.49万元。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 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 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92211109.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 66324181.58元,总负债4054475902.24元,其中短期借款1539681870.83元,金融债务逾期532 353034.17元,应付账款751224415.5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增加,部分资产及银 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 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被司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 誉造成不利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供应链 ”)、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漆”)向上海庭外重组中心(以下简称“重 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为顺利推进庭外重组 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 重组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推荐独立重组顾问、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 、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 ,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 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向重组中心提交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重组项目 申请材料,并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 庭外重组005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6号 )、《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7号)、《上海庭 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8号):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提供的庭外重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上述重组申请符合《上 海庭外重组中心庭外重组办理规程》(以下简称《办理规程》)规定的受理条件,重组中心决 定予以受理。 后续公司将开展独立重组顾问推荐工作,并经重组中心确定本项目独立重组顾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的原因及目的 受市场波动,以及自身新建工厂投资过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避免债务风险 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向重组中心申请 了庭外重组,并获得了重组中心受理。同时,公司存在大量债务逾期及大量未决诉讼和仲裁情 况,具体如下: (二)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增加,部分资产及银 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 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被司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 誉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底,公司及下属约40家子公司共开立结算账户211个,目前可正常使用的账户4 8个,因诉讼事项被保全冻结的账户163个,累计保全冻结金额7731.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 1日,货币资金余额9828.75万元,累计保全冻结金额占期末货币资金78.66%。 截至2026年3月14日,公司作为被告人、被执行人的未决案件共485起,包括尚在审理中及 已判决未清偿案件,金额合计125518.26万元。其中,金额大于300万元的未决案件37笔,假定 以原告诉讼请求和申请执行金额为最大风险敞口,且债务清偿日均假设为2026年12月31日,如 利息计算至预计清偿日,则最大风险敞口为11.6亿元。 ──────┬────────────────────────────────── 2026-07-08│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 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491.49万元。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 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 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供应链 ”)、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漆”)向上海庭外重组中心(以下简称“重 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为顺利推进庭外重组 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 重组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推荐独立重组顾问、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 、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 ,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 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向重组中心提交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重组项目 申请材料,并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 庭外重组005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6号 )、《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7号)、《上海庭 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8号):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提供的庭外重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上述重组申请符合《上 海庭外重组中心庭外重组办理规程》(以下简称《办理规程》)规定的受理条件,重组中心决 定予以受理。 后续公司将开展独立重组顾问推荐工作,并经重组中心确定本项目独立重组顾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的原因及目的 受市场波动,以及自身新建工厂投资过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为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 士漆向重组中心申请了庭外重组,并获得了重组中心受理。 ──────┬────────────────────────────────── 2026-07-0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亚士创能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滁州)”)、亚士创 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新材料(滁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为创能(滁州)提供新 增担保金额为9700.00万元;为创能新材料(滁州)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8700.00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为创能(滁州)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35143.79万元,其 中展期担保金额为21173.00万元;创能新材料(滁州)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17.47万元, 其中展期担保金额为3949.9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118388.2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100%控股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 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综合担保预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该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6-033)。 ──────┬────────────────────────────────── 2026-06-30│其他事项 ──────┴────────────────────────────────── 一、合同背景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与广州市花 都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及《合作补充协议》,计划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华南总 部和综合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拟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依据该《合作 协议》及《合作补充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能新材料(广州)”)受让了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两宗土地。受 行业环境变化、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其中一宗61355平方米土地至今尚未 开发建造,经与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友好协商,该中心同意对该宗土地予以收储。 二、本次土地收储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部分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同意将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江 大道以北地段土地(以下简称“本协议项下土地”)的使用权交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 中心收回。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创能新材料(广州) 与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就收回补偿等事宜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乙方: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甲方保证其已取得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所需一 切的授权,且没有超越授权权限。 第二条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2.1乙方保证已取得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一切必要及合法的批准文件。 2.2乙方声明充分理解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和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 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与补偿标准无异议。 2.3乙方保证拥有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合法处分权,且在收回补偿中充分保障相关方的利益 。 第三条收回土地面积、位置 根据乙方提供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的记载,乙方交由甲方收回的本协议项下土地位于花都区 炭步镇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即61355平方米,最终收回面 积以双方实际确认为准。该权利取得方式是挂牌出让。 第四条收回补偿款 4.1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用途进行收回,最终确认本协议项下土地补偿 款总额为5062万元,该补偿款包括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和乙方完成各相关工作 的费用。 ──────┬────────────────────────────────── 2026-06-27│股权冻结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5月14日至5月15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明”)持有的公司2500000股股票于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竞买人为李虹昇,成交价格为10526500元人民币。 2026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合同泽”)持有的公司8500000股股票分为6笔,分别为1500000股、1000000股 、1500000股、1500000股、1500000股、1500000股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 竞买人分别为郑美美,成交价格为6044500元人民币;王森,成交价格为4283000元人民币;毛 瓯越,成交价格为6016500元;严佳炫,成交价格为6072500元;严佳炫,成交价格为6016500 元;朱晓星,成交价格为5988500元。 2026年6月25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 询获悉,上述创能明所持公司2500000股股票,以及润合同泽所持公司8500000股股票已解除质 押和司法冻结,并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取得拍卖股份后,应当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 不得减持。 本次过户完成后,创能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66155500股下降至63655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从15.44%下降至14.85%;润合同泽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37845000股下降至2934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8.83%下降至6.8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1053236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1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99532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5%。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润合同泽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 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向中国结算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创能明所持公司2500000股股票 、润合同泽所持公司8500000股股票已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并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当事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 亚士,A股证券代码:603378; 李金钟,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沈安,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蔡永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年1月31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 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为-125000万元到-83000万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9000万元到-86000万元,未披露净资产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139500万元到-135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38500万元至-134500万元;预计2025年末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00万元到-3500万元。更正原因为,随着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 作的深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加大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扩大资产评估范围,导致公司净 利润亏损额扩大,进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进一步下降,由正转负。 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38079.4 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36659.61万元,净资产-6873.39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业绩预告未披露净资产可能为负相关情况,直至临近年报披露才予以更正,直接影响投 资者对于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判断,且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 节严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1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 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金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 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沈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永 刚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 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 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金钟,时任财务总监沈安 ,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永刚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被公开谴责的当事主体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 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6-06-0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生态圈厅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6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蔡永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6-02│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金融借款96763175.58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沪0107民初1146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3:亚士防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被告4: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被告5: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沪0107民初11468 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分 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 2025年8月22日,原告招行上海分行与被告一签订了《授信协议》,约定借款金额9800万 元。同日,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分别与原告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担保本金9800万元。 2025年9月2日,被告五以土地、在建工程设立抵押。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共向被告一发放贷款合计9800万元,被告一已偿还部分本金。因被 告一还款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原告请求法院: 一、判决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9540万元及截至2026年4月22日的利息106.32万元,合计约9 646.32万元;支付自2026年4月23日起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支付律师代理费 ; 二、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决原告对被告五提供的土地、在建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债务范围内 优先受偿; 四、判决本案相关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 (四)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润合同彩”)持有公司股份27,125,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 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后由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润合同彩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已将其所持有上述股份转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因润合同彩融资融券债 务违约,触发了强制平仓程序。本次存在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可能的股份为润合同彩所持 公司12,857,8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润合同彩通知,润合同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4,28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合同彩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尚余7,821,999股未完成减持。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 汇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财东基金”)持有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203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上述股份系 财东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6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亚士创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财东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85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6年5月25日,财东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4285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6-05-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生态圈厅(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日 至202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3│仲裁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金融借款463844102.28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为准。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 的《仲裁通知书》((2026)渝仲字第197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案件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被申请人1: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3: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4:亚士创能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5: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 被申请人6: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7:亚士防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8: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2026)渝仲字第1977号),重庆 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长寿支行”)诉 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 2022年3月9日,申请人农行长寿支行与被申请人一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 款金额约6.2亿元。同日,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分别与申请人签订连带责任 保证合同,其中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担保本金约6.2亿元,被申请人四担保本金约4.8亿元 。此后,被申请人一及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五相继以不动产、机器设备设立抵 押,被申请人三以应收账款出质。 上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共向被申请人一发放贷款合计约4.95亿元,被申请人一已偿还部 分本金。因被申请人一还款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申请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截至2026年4月20日,被申请人一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约4.61亿元、利息约232.22万元。 申请人请求裁决: 一、裁决被申请人一偿还借款本金约4.61亿元及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利息约232.22万元 ,合计约4.64亿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 三、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律师代理费; 四、裁决被申请人二至被申请人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提供的工业用地、工业用房、机器设备及被申请人二提供的 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六、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五提供的机器设备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债务范围内 优先受偿; 七、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三出质的2亿元应收账款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债务 范围内优先受偿; 八、裁决本案相关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由八被申请人承担。 ──────┬────────────────────────────────── 2026-04-30│对外担保 ──────┴────────────────────────────────── 本公告所指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 公司现有或未来新设的各级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 间相互担保余额218662.63万元。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逾期累计金额为39156.0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013.11%;被担保人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销售”)、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士供应链”)、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新材料(重庆)”)、 亚士绿建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绿建科技”)、亚士绿色建材销售(滁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绿建销售(滁州)”)、亚士创能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能(石家庄)”)、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漆”)、亚士生 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生态物流(上海)”)、杭州润合源生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润合源生”)、亚士营销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营销管理” )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亚士创能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金钟、蔡永刚、王永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6〕9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40916863, 以下称“亚士创能”或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25年2月、3月,上海骏宏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称“骏宏典当”)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称“润合同生”)签订《股票典当借款合同》,约定骏宏典当向创能明、润合同生提供借款共 1.14亿元,公司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亚士生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等为相关典当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相关资金后续由公司实际使 用。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 第四项、第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4〕51号)第2.2.10条第 一款、第6.1.10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3年和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开展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但后续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实际为经销商 担保的情况,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2023〕31号 、〔2023〕127号、〔2024〕51号)第6.1.10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3.公司2022年至2025年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事项遗漏披露,部分事项的披露金 额与法律文书载明的涉案金额不一致,并数次发生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的 情形,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上述情形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证发〔2022〕1号、〔2023〕31号、〔2023〕127号、〔2024〕51号、〔2025〕59号) 第7.4.1条、第7.4.2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公司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的诉讼、仲裁事项在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2024年年报中 予以披露,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 二款的相关规定 5.2023年、2024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2025年5月和6月分别发生重大仲裁和诉讼,公司未 就上述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2025〕5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 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亚士创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亚士创能应当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并于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方案。 李金钟自2011年5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上述 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26号)第四条规 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 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 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金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蔡永刚自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 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26号)第四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 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 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蔡永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王永军自2011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 对上述事项2、事项3、事项5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 82号、226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 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 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永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6-04-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新材料(滁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新材料(滁州)提供的 展期担保金额为9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创能新材料(滁州)提 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17.68万元,其中展期担保金额为3949.9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9156.09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综合担保预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 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该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6-026)。 ──────┬────────────────────────────────── 2026-04-30│银行授信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融 资租赁等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 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和办理 贷款具体事项,全权签署贷款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协议文本等。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6-04-3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 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亚士创能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 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5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滚动使用。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原则。 5、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 6、授权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 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保证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8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 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保险公司; (二)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三)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四)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五)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 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之日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1,380,794,473.38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311,981.36元,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63,282.79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 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合计金额91402.47万元。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135,110.14万元,股本为42,859.6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亏损原因 受行业环境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公司持续强化业务风险防控,导致公 司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此外,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加 大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同时转回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公司年度利 润连续两年出现亏损。 三、应对措施 1.重塑消费者品牌,加快C端业务布局,着力打造具备持续现金流的业务板块。同时,优 化B端业务生态,逐步降低对地产客户的依赖,聚焦优质客户与存量市场,提升业务结构的稳 健性。 2.推动存量业务提质增效、促进增量业务增收创利,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步加强成 本费用管控,压降非必要开支,推动经营层面实现有效减亏。 3.推行“双包双控”机制,激发业务组织经营活力和能动性,压实经营单位增收创利、降 本增效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质效。 4.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协商,按照“新老划断、以物抵债、延长账期、分期还款”等方式, 有序化解各类债务压力,确保债务处理过程稳健、可控。 5.加快低效资产处置,推动资产变现。目前,公司部分资产已达成初步处置意向。若后续 顺利变现,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显著缓解公司当前面临的流动性压力。 6.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无还本续借、借新还旧、贷款 重组等方式,完成了大部分银行的贷款展期;对于未到期贷款,亦将逐步与金融机构协商展期 。同时,合作金融机构通过下调贷款利率、延长结息周期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助 力公司将更多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加快恢复造血能力。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当事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亚士创能,A股证券代码:603378; 李金钟,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蔡永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违规担保 2025年2月、3月,上海骏宏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宏典当)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合同生)签订《股票典当借款合同》,约定骏宏典当向创能明、润合同生提供借款共1.14亿元 ,公司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亚士生态 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为相关典当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相关资金后续由公司实际使用。该事项 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一是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3年和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开展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但后续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实际为经销 商担保的情况。 二是公司2022年至2025年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事项遗漏披露,部分事项的披露 金额与法律文书载明的涉案金额不一致,并数次发生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 的情形,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三是公司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的诉讼、仲裁事项在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2024年年报 中予以披露,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2023年、2024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2025年5月和6月分别发生重大仲裁和诉讼,公司未就 上述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2.1.7条、第2.2.1 0条、第2.3.4条、第6.1.10条、第7.4.1条、第7.4.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 2.1.4条、第2.1.7条、第2.3.4条、第7.4.1条、第7.4.2条等有关规定书蔡永刚作为公司信息 披露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 月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3.2.1条、第13.2.3条,《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 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金钟,时任董事会秘书蔡 永刚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 重大信息。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当事人: 王永军,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金钟、蔡永刚、王永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 〕9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3年和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开展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但后续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实际为经销 商担保的情况。 二是公司2022年至2025年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事项遗漏披露,部分事项的披露 金额与法律文书载明的涉案金额不一致,并数次发生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 的情形,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三是2023年、2024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2025年5月和6月分别发生重大仲裁和诉讼,公司 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上述行为违反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6条、 第2.1.7条、第2.3.4条、第7.4.1条、第7.4.2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及其他违规事 项,本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其他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永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 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永军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500万元到-1355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8500万元至-134500万元;预计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00万元到-3500万元。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预 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000万元到-83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9000万元到-86000万元。 (二)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500万元到-135500万元;预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8500万元至-134500万元; 预计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00万元到-3500万元。 三、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在2026年1月31日时尚未全面结束,公司前次披露的《2025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是基于相关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结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预审沟通所作出 的预计。随着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应加大 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同时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长期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范围由原定的4家扩大至11家。受上述审计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 净利润亏损额扩大,进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进一步下降,由正转负。公司已就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 2026-04-03│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财东基金”)持有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 03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上述股份系财东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发展需要,财东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4285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 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 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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