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76 大明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10-24│ 12.55│ 4.2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千里科技 │ 65.42│ ---│ ---│ 0.00│ 53.39│ 人民币│
├─────────┼─────┼─────┼─────┼─────┼──────┼──────┤
│大明电子(重庆)有│ ---│ ---│ 100.00│ ---│ 12181.5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明电子(重庆)有│ ---│ 2.07亿│ 2.07亿│ 68.84│ ---│ ---│
│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1.00亿│ 1.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3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大明电子(重庆)”)增资;同时,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006.59万元一次或分次│
│ │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
│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前述事项│
│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温州健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明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如露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驰野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四川润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百发浩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重庆洪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四川润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乐清市吉仁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乐清市潮伟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该企业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2350万元到33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087万元到9087万元,同比减少70
.71%到79.45%。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8
万元到32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027万元到9027万元,同比减少71.38%到80.2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0万元到33
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087万元到9087万元,同比减少70.71%到79.45%。预计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8万元到3218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减少8027万元到9027万元,同比减少71.38%到80.2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2612.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37.03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45.77万元。
(二)每股收益:0.3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汽车行业市场因素影响
我国整体经济周期变化,居民消费能力下降。根据2026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披露的汽
车工业产销情况,2026年1-6月乘用车国内销量同比下降24.3%,居民汽车购买需求疲软。具体
原因包括:(1)2026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优惠减半,削弱了终端消费者购车意愿,冲击居
民整车消费需求;(2)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电池安全新规,影响整车厂商下调2026年上半
年生产排产计划,引发居民延迟购车的观望态度,导致订单及出货量承压。汽车行业的景气度
下降导致价格竞争加剧,整车降价压力向上游传导,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价格也普遍下降。
2、成本变动影响
公司产品上游原材料成本上升,叠加厂房、产线折旧等成本增加因素,使得公司业绩受到
影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增值税退税审批时间差异、2026年5-6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政策暂停等因素对业
绩也产生一定影响。
──────┬──────────────────────────────────
2026-06-09│委托理财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5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荐人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户项下开设了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购买大额存单2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赎回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2026-05-2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
4楼2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
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重庆)”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保函、票据池业
务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大
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明”)2026年度拟为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
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
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其中单笔担保额不超过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本次公司及大明电子(重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担保的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授权
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议案的担保总额尚未到达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大明电子(重庆)目前业务情况初步预计的合并额度。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
,在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包
含新设子公司)。上述调剂仅在被担保对象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互相调
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公司及重庆大明2026年度为大明电子(重庆)预计提供的最高担
保限额。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
2026-04-28│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
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具体名称以在主管部门最终备
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最终以
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
设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和
完成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后
续推进项目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取得本次竞拍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条件,并且
本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需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需签署相关协议。因此,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相关协议能否签署及最终能否成
交、成交面积、价格、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未能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本
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延期、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建
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
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和影响投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
将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
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实施。
4、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
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如后续实际投资金额超出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计划投资的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大明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拟投资建设“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
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
项目”,具体名称以在主管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00万元(含土地出让金)。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最终
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1、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
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
和完成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拟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
后续推进项目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投资建设“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
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新建生产车间、智能仓库
及配套用房等,致力于打造以“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制造基地。公司
为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目前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及协议,尚未开始建设。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深耕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领域三十余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专业高效的服
务质量,赢得了客户广泛认可,与国内、国际知名整车厂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该细
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目前,在汽车产业新能源转型和对外出口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有必要加大技术研发和生
产投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一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提质降本,进一步增强产
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高度关注行业技术发展新趋势、新需求,加大对汽车车身电子电
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扩大,综合实力得到增强,行业地位也将进一步提
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
20125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
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孙公司重庆颂明汽车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颂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办理重庆颂明注销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销全资孙公司事项概括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公司拟注销全资孙公司重庆
颂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孙公司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
份、新疆火炬、合肥城建、六国化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申通快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
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阳光电源、奇精机械、雪祺电
气、恒兴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均志、项目质量复核人宛云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
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拟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并进行信用及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002,161.90
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45,315.72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32,456,846.18元。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
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
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595,308.22元。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
0,1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0,000,1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4.21%。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6年
为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632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632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001000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1000股,并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89634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37597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
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963203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24%。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
026年5月6日上市流通。
──────┬──────────────────────────────────
2025-12-1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588号温州三榆开元名都大酒店三
楼宴会厅-白榆厅
──────┬──────────────────────────────────
2025-12-09│委托理财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5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一、开设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2025年12月8日,因超募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在原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开设了超募资
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专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
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超募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
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司选举董事长周明明
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
代表人变更。
──────┬──────────────────────────────────
2025-12-0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5〕1643号文同意注册。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大明电子”,扩位简称为“大明电子”,股票代码为“603376”。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
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发行数量
为4000.1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
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240.08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960.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
启动回拨前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71.77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
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80.05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60.0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863.7097万股,网下有限售
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96.3203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40.0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516657%。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8日(T+2日)结束。
──────┬──────────────────────────────────
2025-10-27│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1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足额汇至保
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数量的2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
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240.08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96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200.08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10月24日(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大明电子”A股96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0月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2025年10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0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国泰海通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
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272,363户,有效申购
数量为89,008,964,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078543%。配号总数为178,017,929个,
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178,017,928。
──────┬──────────────────────────────────
2025-10-23│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5〕1643号文同意注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1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5年10月24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泰海通负责组织实施。
战略配售在国泰海通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
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
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80元/股(不含12.8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80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1100万股(不含1100万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80元/股,申购数量为11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10月
21日14:38:38.028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申购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4:38:38.028的配售对象
,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8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
除10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44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
报总量10412950万股的1.002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大
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0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2.5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025-10-22│其他事项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643号文同意注
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为4000.10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40.08万股,占扣
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6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0月23日(T-1日)14:00-17:00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
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