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24 盛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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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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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2│ 19.87│ 5.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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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17│ 38.63│ 4622.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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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23│ 16.53│ 8593.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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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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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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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 1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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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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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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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1.25亿│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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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9228.27万│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52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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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19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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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 3790.36万│ ---│ 3847.39万│ 101.50│ ---│ 2022-11-25│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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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 2.7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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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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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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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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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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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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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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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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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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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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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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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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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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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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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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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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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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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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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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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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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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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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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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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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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2500万元到-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1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00万元到
-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
-10000万元。
(三)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162.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9.38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66.30万元。
(二)每股收益:0.2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在手订单尚在执行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下
滑;前期投资的固定资产陆续转固,叠加市场竞争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毛利率亦有所下降;上
半年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相关减
值损失金额增加,对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此外,为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布局,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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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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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认购嘉兴璟冠同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
、“本基金”、“基金”)的份额。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5701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
准),本次出资后,公司将持有本基金17.5408%的合伙份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本基金通过张家港光芯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底层标的进行间接的股权投
资。投资标的价值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等多重因素影响,若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将直接导致基金投资价值受损,甚至可能造成投资
本金损失;
3、私募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
投资回收期;在基金存续期间,除法律规定的事项及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以外,未经
合伙人大会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不能退伙,若公司出现紧急资金需求,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
受限的问题,同时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布局,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经验与资源优势,
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6年7月7日与上海泽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8位有限合伙
人共同签署《嘉兴璟冠同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本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嘉兴璟冠同途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5701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出资后,公司将持有本基金17.5408%的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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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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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由195人调整为169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2.50万股调整为519.9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3.00万股调整
为129.0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65.50万股调整为648.90万股。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
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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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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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19.9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6.53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169人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盛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3日,以16.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5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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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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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3名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资格、本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
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回购价格为14.58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5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等文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7679580股减少至1470843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147679580元减少至14708432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3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3、联系人:吴先生
4、邮箱:ir@sheng-jian.com
5、联系电话:021-60712858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6年6月13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面
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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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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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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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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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的原因
(1)持有人因离职不再具备参加本计划资格
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发生“持有人或公司/子公司中任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及其他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等情形的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鉴于3名持有人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上
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股份。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
4224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5181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8712号),公司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4548.05
万元、10640.47万元、-2790.1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值为2.31亿元,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
规定,第三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股份(不含上述离职人员股份)不得解锁,由
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因本计划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本计划资格,拟回购注销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
对应的股份1.62万股;因本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尚未解锁
的权益份额对应的股份57.906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
3、回购价格
2023年12月,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7.50元/股。公司于2024年7月4
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
,转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083200股。鉴于此,根据相关规定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如下:
P=P0÷(1+n)=17.50÷(1+0.2)=14.5833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4.5833元/股,结合实际情况
,本次回购价格为14.58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相关授权事宜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
利。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放弃认购份额
、因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
配除外);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
划授权的其他职责等。
管理委员会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约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取消上述3名离
职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决议因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持有人
离职不再具备参加本计划资格对应份额回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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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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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
股东张伟明先生,在2026年5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
将《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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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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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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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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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
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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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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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下同)共-1,123.3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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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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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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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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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
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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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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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7000股,累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13797999.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
红金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盛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
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本章程另有约定和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鉴于公司2025年度出现亏损
,结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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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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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伟明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张伟明先生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规划、规范治理等
方面,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张伟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常程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伟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离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张伟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带领公司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董事会对
于其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常程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常程先生个人简历如下:常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78年
4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半导体行
业拥有深厚阅历,在企业运营管理、团队建设、精益制造、业务开拓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20
05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技术部ARRAY技术科工程师、主
任、科长;2009年12月至2015年9月,历任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部长助理、总监、常
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5年10月,历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O-SBU总
经理、B11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显示器件及物联网创新业务前台MBLSBU总经理等职
;2025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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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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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800万元到-1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00万元到-2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万元到-12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00万元到-25
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下游市场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策略调整
,相关业务订单规模收缩,以及部分项目处于执行过程中、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导致营业收
入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同时,为保障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不断完善供应链体系和产品
布局,加大对厂房建设和机器设备的投入,相应的折旧摊销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市场
竞争力,进一步深化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延伸布局。
3、报告期内,公司为保障生产制造和日常运营的稳定开展,相应的租赁利息、贷款利息
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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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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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等文件
。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注销
2022年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9814645XR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67.958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
装(除特种设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
备、通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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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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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
,选举许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云先生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许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许云先生简历
许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1年1
2月,任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任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
,任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上海盛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工程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历任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等职;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盛剑机
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盛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0股。许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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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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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
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子公司预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即2026年度担保预
计总额度为40亿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
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
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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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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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和审计工作需求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
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主要包括:
(1)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
产业;(5)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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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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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
生,在2025年12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有关规
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
率,提议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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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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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内5名持有人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约定及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取消前述5名离职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决议对应份额回收事宜,本计划份额对
应7.50万股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本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2名持有
人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约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取消上述2
名离职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决议因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持有人离职
不再具备参加本计划资格对应份额回收事宜,本计划份额对应81.0480万股股份由公司回购注
销。本计划本次拟回购注销股票合计88.548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2月22
日届满,鉴于第一个锁定期内5名持有人离职,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持有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本计划股份,合计7.50万股
,回购价格为14.58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
、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等文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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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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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893488)中的50900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149074060股变更为14856506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8月26日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
股份剩余未使用部分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注
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3488)中2022年已回购尚未使用的50.90万股回购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注销2022年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
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依据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2022年回购股份剩余未使用部分用途由“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
84893488)中2022年已回购尚未使用的50.90万股回购股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本次注销509000股公司股份。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本次拟注销的509000股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3488),公司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申请于2025年8月26日注销该等股份,后续
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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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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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
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2月5日。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公告。
4、202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
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4〕30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
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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