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11 金海高科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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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07│ 5.39│ 2.47亿│
├───────────┼───────────┼───────────┼───────────┤
│增发 │ 2022-12-09│ 12.13│ 3.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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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金海三喜(泰国)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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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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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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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年产555万件新 │ 1.85亿│ 261.78万│ 1581.36万│ 100.00│ ---│ ---│
│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 │ │ │ │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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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 1.62亿│ ---│ ---│ ---│ ---│ ---│
│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 │ │ │ │ │ │
│滤器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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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 ---│ ---│ ---│ ---│ ---│ ---│
│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 │ │ │ │ │ │
│滤器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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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年产150万件新 │ 6911.74万│ 80.50万│ 841.72万│ 12.18│ ---│ ---│
│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 │ │ │ │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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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5987.32万│ 490.87万│ 1070.13万│ 17.87│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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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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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5 │转让比例(%)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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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3亿 │转让价格(元)│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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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03.0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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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王征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转让比例(%) │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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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4.52亿 │转让价格(元)│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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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982.1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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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金丹良、陈永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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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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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3 │交易金额(元)│9.8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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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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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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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丹良 │
├──────┼────────────────────────────────────────┤
│卖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诸暨三三”)(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6年5月15日与金丹良、陈永聪(以下合称“受 │
│ │让方”或“收购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82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转让价格为20.79元/股,交易│
│ │对价约为14.52亿元。其中,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 │
│ │的公司5%股份转让给陈永聪;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 │
│ │陈永聪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受让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
│ │陈永聪受让公司5.00%的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
│ │仍持有公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
│ │股股东由汇投控股变更为金丹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丁宏广、丁梅英变更为金丹良,陈永│
│ │聪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2日取得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6年6月1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69821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股份性质为无限 │
│ │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交易金额(元)│2.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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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陈永聪 │
├──────┼────────────────────────────────────────┤
│卖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诸暨三三”)(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6年5月15日与金丹良、陈永聪(以下合称“受 │
│ │让方”或“收购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82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转让价格为20.79元/股,交易│
│ │对价约为14.52亿元。其中,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 │
│ │的公司5%股份转让给陈永聪;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 │
│ │陈永聪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受让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
│ │陈永聪受让公司5.00%的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
│ │仍持有公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
│ │股股东由汇投控股变更为金丹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丁宏广、丁梅英变更为金丹良,陈永│
│ │聪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2日取得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6年6月1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69821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股份性质为无限 │
│ │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13 │交易金额(元)│2.1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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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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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4.4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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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丹良 │
├──────┼────────────────────────────────────────┤
│卖方 │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诸暨三三”)(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6年5月15日与金丹良、陈永聪(以下合称“受 │
│ │让方”或“收购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82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转让价格为20.79元/股,交易│
│ │对价约为14.52亿元。其中,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 │
│ │的公司5%股份转让给陈永聪;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 │
│ │陈永聪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受让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
│ │陈永聪受让公司5.00%的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
│ │仍持有公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
│ │股股东由汇投控股变更为金丹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丁宏广、丁梅英变更为金丹良,陈永│
│ │聪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2日取得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 │26年6月1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69821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股份性质为无限 │
│ │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2-05 │交易金额(元)│1.5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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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2030079│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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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王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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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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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2.72元/股│
│ │的价格向自然人王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12030079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 │的5.1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3022604.88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
│ │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2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3日,过户数量为12,030,079股(占公│
│ │司股份总数的5.1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 │
│ │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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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16 │交易金额(元)│1.6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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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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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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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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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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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海”)实施的募投项目“泰│
│ │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 │
│ │ 增资金额: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泰国金海增│
│ │资人民币16202.21万元(按当前汇率折合泰铢约74087.85万,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
│ │体金额以实施增资时募集资金金额及汇率为准。)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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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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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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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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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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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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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78 │质押占总股本(%) │8.48 │
├────────┼──────────────┴────────┴──────────────┤
│股东名称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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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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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05 │质押截止日 │2028-03-05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2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2日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8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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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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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飞先生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任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
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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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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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
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黄淑君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列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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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
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力,保证公司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的一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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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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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6月16日公
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4.90%股份的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8日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单独持有14.90%股份的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交《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
议将上述议案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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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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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
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
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
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
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从
而提升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
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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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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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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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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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所
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行业薪酬状况,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董事
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间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内部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
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1)基本薪酬:根据内部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
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
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外
部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
绩效考核。
外部董事津贴:15万元/年。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亦不
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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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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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诸暨三三”)(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6年5月15日与金丹良、陈永聪(以下合称“受让
方”或“收购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6982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转让价格为20.79元/股,交易对价约
为14.52亿元。其中,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的公司5%
股份转让给陈永聪;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陈永聪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受让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陈永聪受让公
司5.0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仍
持有公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
东由汇投控股变更为金丹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丁宏广、丁梅英变更为金丹良,陈永聪成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2日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
6月1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69821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违背原实控人、转让
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其自愿作出的任何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诸暨三三,于2026年5月15日与金丹良、陈永聪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82
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转让价格为20.79元/股,交易对价约为14.52亿元。其中
,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份转让给陈永聪;
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陈永聪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受让
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陈永聪受让公司5.00%的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仍持有公
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汇
投控股变更为金丹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丁宏广、丁梅英变更为金丹良,陈永聪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及2026年
5月18日披露的《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诸暨三三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1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过户数量
合计为69821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包括款项支付情况等)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违背原实控人、转让
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其自愿作出的任何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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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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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宏广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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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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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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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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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持有公司股份9444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4%。
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后,汇投控股所持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无质押股份。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的通知,汇投控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完
成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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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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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
单独持有40.04%股份的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提议,提议公司
董事会将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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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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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
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三三”)(以下合称“转让方”)与金丹良、陈永聪
(以下合称“受让方”或“收购方”或“收购人”)签署了《金丹良、陈永聪与汇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合计拟向收购方转让公司29.60%的股份,交
易对价约为14.52亿元。其中,汇投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20.14%股份转让给金丹良,将其持有
的公司5%股份转让给陈永聪;诸暨三三将其持有的公司4.46%股份转让给金丹良。金丹良和陈
永聪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受让公司29.60%的股份,其中,金丹良拟受让公司24.60%的股份,
陈永聪拟受让公司5.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公司69821636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29.60%。汇投控股将仍持有公司351420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诸暨三
三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丹良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永聪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之日起,自愿锁定60个月。锁定期内,受让方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质押融资变相减持、委托持股、收益权转让等任何方式处置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主动
变更、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全力保障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及经营管理层长期稳定,杜
绝短期资本套利行为。
收购方承诺,自取得金海高科控制权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质押金海高科股份。
收购方承诺,自取得金海高科控制权起36个月内,不向金海高科注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关联人的资产和业务,尤其是不会将收购人过往经营的游戏类相关业务、资产及主体注入
上市公司。
收购方承诺,自取得金海高科控制权起12个月内,保持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不变,不会
对金海高科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安排金海高科及
其子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后不会实施任何游戏类相关的业务,不会收购任何游戏类
资产,该承诺长期有效。自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起12个月内,不购买任何股权类资产;36个月
内不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上述事项能否取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金海高科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
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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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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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263502995.1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883907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51200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故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25327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903
924.84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492304.25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79
03924.84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9999901
.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90382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5
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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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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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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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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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包含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
入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
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签署过游久游戏(600652)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拟签字项目经理:潘群英,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20
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服务年限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69.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8.7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
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聘请2026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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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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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控股
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与王征先生签署了《关于浙江金海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金海高科
无限售流通股1203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以12.7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征先生,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3022604.88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2月4日取得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2
月3日,过户数量为120300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王征先生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
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与王征先生签署了《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汇投控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金海高科无限售流通股1203
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以12.7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征先生,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人民币153022604.8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2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3日,过户数量为1203007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1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包括款项支付情况等)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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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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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12.72元/股的价格向自然人王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12030079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股份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5.1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3022604.88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汇投控股持有公司10647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4%;汇投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2842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王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汇投控股持有公司94441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4%;汇投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081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8%;王征先生持有公司1203007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10%,王征先生将成为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
份。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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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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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持续创新,成为全球过滤行业领先者”为愿景,始终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
术为核心”的经营理念,锚定“室内空气治理的引领者”这一宏伟目标,始终专注于空气治理
领域核心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制造,涵盖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多功能过滤网及各
类过滤器、风扇、注塑件及组件等多种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空调、空气净化机、厨
房电器、清洁电器、新能源汽车/油车/航空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宠物净化及养老护理等
行业领域。
得益于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以及公司长期以来持续推进的战略布局,2025年前三季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669078949.90元,同比增长10.49%;利润总额为90590611.37元,同比增长48.
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286627.04元,同比增加8.18%;
总资产为1801709388.07元,较上年末增加6.99%。这些数据充分彰显了公司的强劲发展动力与
良好的盈利前景。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持续推进主业结构、创新能力、管理模式、市场开拓、
人才队伍建设等全面的转型升级,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革新,努力实现产品质量和经营质量的
双提升,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现金分红政策
写入公司章程,在兼顾自身业绩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
东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自2015年上市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分红10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约为2.79亿元
(含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548万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119
.28%。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831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43.52%。
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积极提升竞争力,努力促进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同
时,深入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统筹好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认真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
期,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本次
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1200股,累计支付人民币3999990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份回购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
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
平衡,继续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力争
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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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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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1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
编号:2025-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9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3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07%,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13.19元/股,最低价为10.6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01元(不含
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
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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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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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孟晓红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孟晓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孟晓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孟晓红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孟晓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成员结
构调整,孟晓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孟晓红女士的辞职
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孟晓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
任职。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孟晓红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孟晓红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孟晓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
选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孟晓红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4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营业、品质、生产、采购等部门部长职务及子公司金海三喜(
泰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总支书记、总裁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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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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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高镭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镭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提
名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高镭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江
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高镭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高镭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镭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仇如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仇
如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仇如愚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仇如愚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法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上海
恒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江苏康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市通浩
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如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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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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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
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诸暨项目”)变更为“泰国新能源汽车空
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泰国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
(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海”)实施。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6202.21万元
(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新项目预计建设
周期:30个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海”)、上海金励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
励”);增加实施地点珠海、上海,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6年
11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泰国项目尚需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商务厅完成境外投资备案(ODI)报批
程序、履行泰国当地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等备案手续,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的风险。同时,变更募投项目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待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审批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募投项目“诸
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同
意募投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珠海金海、上海金励;增加实施地点珠
海、上海,并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6年11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9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
,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减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
月2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
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及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
为“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本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
向的总金额为16202.21万元,占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2.86%。本次变
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址为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园建业路6号。投资总额2
1529.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751.62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
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金额1549.41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6202
.2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募投项目所属行业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公司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
026年5月建设完成。自2022年项目立项以来,至2025年期间,行业竞争格局以及下游市场需求
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了显著变化。原募投项目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新能源汽车,随着国
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由政策驱动与技术尝鲜推动的爆发式增长阶段过渡,行业增速逐步趋于平稳
,竞争态势已从增量开拓转向存量博弈。尽管市场规模仍然可观,但新进入者与现有竞争者不
断增多,导致行业价格竞争加剧,整体利润空间持续收窄。与此同时,下游整车厂商不断向上
游传导成本压力,若继续单纯依赖国内市场,预计难以实现募集资金原定的投资回报目标。
(2)完善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份额
在汽车产业链加速迈向海外市场的浪潮下,拓展国际业务版图已成为业内企业实现业务增
长、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路径。东南亚地区作为新兴市场的代表,其电动车市场正迎来爆发式增
长,吸引了众多新能源车企纷纷在此布局,设立生产基地,以抢占市场先机。为应对这一市场
变化,新能源车企对供应链提出了更高要求,普遍强调零部件供应商需实现本地化配套供应,
以此降低供应链成本、提升市场响应速度。
与此同时,在高端空气净化领域,公司产品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全球消
费者健康意识的显著提升,人们对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需求日益迫切,愿意为此投入更多资金
,这无疑为我国空气净化产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
面对下游客户对就近化配套的迫切需求,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与高端空气净化产品出口的
双重机遇,公司决定主动出击,在泰国建设新的生产基地。该基地将重点扩产新能源汽车空调
过滤器、高性能净化过滤及超高效净化过滤器等核心产品,旨在通过本地化生产,更紧密地贴
合市场需求,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份额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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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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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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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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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1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5-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为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9元/股,最低价为10.8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6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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