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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股份(6033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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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05 旭升集团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6-28│ 11.26│ 4.27亿│ ├───────────┼───────────┼───────────┼───────────┤ │可转债 │ 2018-11-22│ 100.00│ 4.13亿│ ├───────────┼───────────┼───────────┼───────────┤ │增发 │ 2020-05-13│ 32.41│ 10.37亿│ ├───────────┼───────────┼───────────┼───────────┤ │可转债 │ 2021-12-10│ 100.00│ 13.36亿│ ├───────────┼───────────┼───────────┼───────────┤ │可转债 │ 2024-06-14│ 100.00│ 27.9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享270天220127专 │ 15000.00│ ---│ ---│ 15232.19│ 232.19│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 10000.00│ ---│ ---│ 10124.27│ 124.27│ 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国泰君安期货君阳1 │ 10000.00│ ---│ ---│ 10117.53│ 117.53│ 人民币│ │号FOF │ │ │ │ │ │ │ ├─────────┼─────┼─────┼─────┼─────┼──────┼──────┤ │民享246天220426专 │ 7500.00│ ---│ ---│ 7547.34│ 47.34│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5000.00│ ---│ ---│ 5066.63│ 66.63│ 人民币│ │金添利”D211号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12.60亿│ 6619.18万│ 4.48亿│ 35.52│ ---│ ---│ │项目 │ │ │ │ │ │ │ ├─────────┼──────┼─────┼─────┼─────┼─────┼──────┤ │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 6.40亿│ 1030.05万│ 1.76亿│ 27.46│ ---│ ---│ │件项目 │ │ │ │ │ │ │ ├─────────┼──────┼─────┼─────┼─────┼─────┼──────┤ │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 3.32亿│ 1574.18万│ 1583.31万│ 4.77│ ---│ ---│ │色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60亿│ 0.00│ 5.60亿│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徐旭东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宁波和升铝瓶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铝瓶”)。 │ │ │ 鉴于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和升铝瓶9.│ │ │5%股权,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拟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 │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 │ │会审批权限之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 │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 │ │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 │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和升铝瓶为公司与关联人徐旭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的│ │ │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拟注销和升铝瓶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2024年末,徐旭东先│ │ │生直接持有公司12.41%的股权,并通过控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旭日│ │ │实业有限公司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47.85%的股权,徐旭东以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 │ │公司60.2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徐旭东先生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拟注销的和升铝瓶具体情况如下: │ │ │ 名称: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870P32 │ │ │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5日 │ │ │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 │ │ 营业期限:2020年09月15日至2030年09月14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 │ │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 │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 │ │造;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4│其他事项 ──────┴────────────────────────────────── 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赎回价格:100.1677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1月14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11月10日 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市后,距离11月10日(“升24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2个交易日 ,11月10日为“升24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年11月13日 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市后,距离11月13日(“升24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5个交易日 ,11月13日为“升24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升24转债”将自2025年11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升24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2.5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1677元/张(即合计100.1 677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升24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升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1元/股的130%(含16 .26元/股)。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升2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 升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升 24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升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升24转债”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升2 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1元/股的130%(含16.26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1月1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升24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677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6月1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14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153天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4%×153/3 65=0.1677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677=100.1677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升24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升24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升24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 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1月14日 ──────┬────────────────────────────────── 2025-10-16│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升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1元/股的130%(含16 .26元/股)。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升2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升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升24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升24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2.5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号),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 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80000.0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升24转债”,债券 代码“11368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升24转债”自2024年12月 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升24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8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 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8日起“升24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89元/股调整为12.51元/股。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升24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升2 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1元/股的130%(含16.2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已触发“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5-09-19│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普通股股本增加,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59112000元 “升24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0101396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升24 转债”转股前一交易日933214933股增加至953316329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3254873H 注册资本:玖亿伍仟叁佰叁拾壹万陆仟叁佰贰拾玖人民币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铸造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池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 2025-09-17│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色制造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XUSHENG(HK)TRADELIMITED(旭升香港贸易有限公司)、XUSHENGMEXICOSDERLD ECV(旭升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VIALIDADACCESOHUERTA758ENTREBLVD.CESA RCANTUBENAVIDESYACCESOHUERTAC.P.25304”,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7 年6月。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投资规模,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9-13│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依法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产 生方式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 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 丁海平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职工代表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之一,任职条件、任 职期限和权利义务等与第四届董事会现任其他董事相同。丁海平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丁海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担任宁波旭升机 械有限公司模具部主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工程 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兴方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兴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陈兴方 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兴方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副总经理的交 接工作,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将 继续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事项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陈兴方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兴方女士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8-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8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元/股(含)。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04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04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 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9406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986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3.62元/股、最低价格为11.7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 9495254.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 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2025-07-10│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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