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5 旭升集团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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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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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28│ 11.26│ 4.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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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8-11-22│ 100.00│ 4.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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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05-13│ 32.41│ 10.37亿│
├───────────┼───────────┼───────────┼───────────┤
│可转债 │ 2021-12-10│ 100.00│ 13.36亿│
├───────────┼───────────┼───────────┼───────────┤
│可转债 │ 2024-06-14│ 100.00│ 27.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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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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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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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享270天220127专 │ 15000.00│ ---│ ---│ 15232.19│ 232.19│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 10000.00│ ---│ ---│ 10124.27│ 124.27│ 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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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期货君阳1 │ 10000.00│ ---│ ---│ 10117.53│ 117.53│ 人民币│
│号FOF │ │ │ │ │ │ │
├─────────┼─────┼─────┼─────┼─────┼──────┼──────┤
│民享246天220426专 │ 7500.00│ ---│ ---│ 7547.34│ 47.34│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5000.00│ ---│ ---│ 5066.63│ 66.63│ 人民币│
│金添利”D211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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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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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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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12.60亿│ 6619.18万│ 4.48亿│ 35.5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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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 6.40亿│ 1030.05万│ 1.76亿│ 27.46│ ---│ ---│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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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 3.32亿│ 1574.18万│ 1583.31万│ 4.77│ ---│ ---│
│色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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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60亿│ 0.00│ 5.60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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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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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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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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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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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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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宁波和升铝瓶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铝瓶”)。 │
│ │ 鉴于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和升铝瓶9.│
│ │5%股权,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拟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
│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
│ │会审批权限之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 │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
│ │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
│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和升铝瓶为公司与关联人徐旭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的│
│ │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拟注销和升铝瓶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2024年末,徐旭东先│
│ │生直接持有公司12.41%的股权,并通过控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旭日│
│ │实业有限公司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47.85%的股权,徐旭东以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
│ │公司60.2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徐旭东先生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拟注销的和升铝瓶具体情况如下: │
│ │ 名称: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870P32 │
│ │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5日 │
│ │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
│ │ 营业期限:2020年09月15日至2030年09月14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
│ │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
│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
│ │造;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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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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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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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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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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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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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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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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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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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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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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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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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依法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产
生方式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
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
丁海平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职工代表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之一,任职条件、任
职期限和权利义务等与第四届董事会现任其他董事相同。丁海平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丁海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担任宁波旭升机
械有限公司模具部主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工程
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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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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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兴方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兴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陈兴方
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兴方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副总经理的交
接工作,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将
继续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事项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陈兴方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兴方女士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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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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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8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元/股(含)。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04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04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
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9406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986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3.62元/股、最低价格为11.7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
9495254.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
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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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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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
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方式及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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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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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4年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升24转债,转债代码:113685)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升24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宁波旭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
展望维持“稳定”,维持升24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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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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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354628046.00(含税)调整为362064302.86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
323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
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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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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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铝瓶”)。
鉴于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和升铝瓶9.5%
股权,本次拟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
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之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
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和升铝瓶为公司与关联人徐旭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次拟注销和升铝瓶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旭东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2024年末,徐旭东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12.41%的股权,并通过控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旭日实业
有限公司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47.85%的股权,徐旭东以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0
.2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徐旭东先生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注销的和升铝瓶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870P32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营业期限:2020年09月15日至2030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移
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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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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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000万
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
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
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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