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91 联合水务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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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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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723.63万│ 8755.23万│ 8755.23万│ 100.36│ 156.65万│ 2023-09-30│
│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 │ │ │ │ │ │
│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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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 5242.76万│ 5248.56万│ 5248.56万│ 100.11│ 403.83万│ 2022-12-31│
│套管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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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876.14万│ 5877.53万│ 5877.53万│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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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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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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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
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
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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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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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55,507,895.1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926,081.2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1,264,194.
39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71,787,012.0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
红利人民币14,812,721.1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
配的现金红利)78,295,811.7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52.2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
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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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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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未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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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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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本次集体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
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
计人民币1797394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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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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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UWHoldin
gs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549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股东UWHoldingsLim
ited是公司IPO前引进的财务投资人,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UWHoldingsLimited基于企业自身财务考量及LP投资回收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均将于减持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UWHoldingsLimited
可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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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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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45427.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
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
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
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400万
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由人民币50
400万元增加至654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
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上限由人民币132000万元增加至147000万元。
鉴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
,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
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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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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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
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
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
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拟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管
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
品、私募基金产品)等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特点,收益类型可为保证收益或浮动收益。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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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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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联合水务(沙特)水务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0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经商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外汇管理等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公司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风险;同时也需沙特阿拉伯
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登记。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审议、报备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快国际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0
沙特里亚尔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联合水务(沙特)水务服务有限公司(暂定
名,以最终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
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事项已于2025年1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联合水务(沙特)水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沙特公司”)
(英文名称:UnitedWaterArabiaForWaterServiceCompany)
2、注册地址:沙特阿拉伯
3、注册资本:50000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经营范围:水净化(360012)、市政垃圾回收与再利用(383005)、危险废弃物的回
收与再利用(383006)、无害工业废弃物的回收与再利用(383007)、水净化器的修理与维护
(331256)、市政垃圾收集服务(381101)、产品型号和质量认证领域的测试活动(712020)
。
6、股权结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同意任命裴扬先生担任联合水务沙特公司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管理该境外子公司相
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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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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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UW
HoldingsLimited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的机构股东UWHoldingsLimited是公司IPO前引进的财务投资人,本次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8113601股,持股比例
从12.38%变动至11.37%。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UWHoldingsLimited发来的持股变动通知,获悉自2024年1
2月3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UWHoldingsLimited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427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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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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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UW
HoldingsLimited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的机构股东UWHoldingsLimited是公司IPO前引进的财务投资人,本次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2385301股,持股比例
变动至12.38%。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股东UWHoldingsLimited基于企业自身财务考量及L
P投资回收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均将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UWHoldingsLimited发来的持股变动告知函,获悉UWHoldingsLimited
于2024年12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4%。自前
次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7)起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UWHoldingsLimited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8827400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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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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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584560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5.5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股份,且已于20
24年3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UWHoldingsLimited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
行减持,合计不超过12696618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股东UWHoldingsLimited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减持
结果的通知。截至2024年8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UWHoldingsLimited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6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1%。本次减持实施后
,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1853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5%。UWHol
dingsLimited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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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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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85592542.3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3058004.9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61462221.76
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3679050.41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
红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在符合相关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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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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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
办公地址,公司投资者热线、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情
况如下:
投资者热线:021-62370178
传真:021-52081233
电子信箱:IR@united-water.com
公司网址:http://www.united-water.com
以上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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