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81 江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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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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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1-13│ 35.59│ 20.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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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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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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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电子 │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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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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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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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 5.13亿│ 2165.48万│ 3.02亿│ 58.96│ 8492.82万│ 2024-12-31│
│中间体建设项目 │ │ │ │ │ │ │
├─────────┼──────┼─────┼─────┼─────┼─────┼──────┤
│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 1.52亿│ 2849.96万│ 5729.45万│ 37.71│ ---│ ---│
│产业园一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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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 3.50亿│ ---│ ---│ ---│ ---│ ---│
│体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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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超高纯石│ 3.75亿│ 3.10万│ 2464.40万│ 100.00│ ---│ ---│
│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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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 │ 2.32亿│ 166.39万│ 1.57亿│ 67.58│ ---│ 2022-07-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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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 1.72亿│ ---│ 1961.41万│ 100.00│ ---│ ---│
│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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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 ---│ 2849.96万│ 5729.45万│ 37.71│ ---│ 2025-06-30│
│产业园一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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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 1.50亿│ 1947.70万│ 1.45亿│ 96.77│ ---│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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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 ---│ ---│ 0.00│ 0.00│ ---│ 2027-10-31│
│体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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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18亿│ 37.01万│ 6.22亿│ 10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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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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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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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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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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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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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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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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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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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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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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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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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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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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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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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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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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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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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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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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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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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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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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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16394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163941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日。(因2026年1月3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
公司董事长甘书官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甘俊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简永强先生,
董事贺有华先生,技术总监阮少阳先生,财务总监侯贤凤女士,副总经理李云强先生,副总经
理汤艳女士已承诺在2026年2月2日至2027年2月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
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72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35.59元/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
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66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7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121639418股为首发限售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和2023年5月16日经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5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106666667股。经过本次权益分派,公司股份总
数由266666667股变更为373333334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由86885299股变更为12163941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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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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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甘书官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甘俊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简永强先生,董事贺有华先生,技术总监阮
少阳先生,财务总监侯贤凤女士,副总经理李云强先生,副总经理汤艳女士(以下简称“承诺
人”)《关于自愿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鉴于承
诺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限售期将于2026年1月30日截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承诺人自愿
承诺:自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2月2日至2027年2月1日,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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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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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政
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且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业务。公司坚持稳健投资,根据经
营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并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有
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向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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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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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简永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上述决议,简永强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永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简永强先生简历
简永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汉精细化工厂职
员,江汉有限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12月
以来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简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1731股,与公司财务总监侯
贤凤女士为配偶关系,与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贺有华先生、陈圣云先生、侯贤凤女士、李
云强先生、阮少阳先生、汤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简永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简永强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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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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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371293334.00元(含税)调整为3689
46950.00元(含税)。
调整原因:由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
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回购库存股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333334股,扣除204万股回购库存股后的总股本
为37129333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7129333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371293334.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50026631.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131996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69.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
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71293334.00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6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金融机构借款2亿元-4亿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346384股。
前述回购股份2346384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实际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371293334股调整为368946950股。依据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由371293334.00元(含税)调整为36
8946950.00元(含税),即调整后: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1.00×36
8946950=368946950.00(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实际利润分
配总额为368946950.0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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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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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
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2%,回购价格区间23.52元/股~23.54元/股,成交金额265
.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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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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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
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
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回购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7日和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包含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
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
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
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7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
2.债权申报地址及材料送达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湖北江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16-8377806
5.邮政编码:434005
6.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邮件封面请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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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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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5年5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前,监事会
主席贺旭峰先生将继续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5月28日后的半年内无减持计划。其余董
监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涉及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涉及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
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债权人同意情况
本次回购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尚
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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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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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
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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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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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
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掉期
两种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违
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开展相关外汇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
影响。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收入占比超过一半,外汇收入占比较大,外汇风险敞口较大
。公司通过提前锁定汇率,保障外币收入到账后能以高于出口合同报价时的汇率水平进行换汇
,避免因为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业务因收入成本倒挂而发生亏损。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
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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