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61 *ST立航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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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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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03│ 19.70│ 3.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3│ 24.50│ 3599.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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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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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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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 ---│ 2987.25万│ 2.55亿│ 96.49│ -1.11亿│ 2025-10-30│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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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7038.94万│ 10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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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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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随阳 1500.00万 19.25 30.39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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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0.00万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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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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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质押股数(万股) │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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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59 │质押占总股本(%) │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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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随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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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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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2-15 │质押截止日 │2027-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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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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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5日刘随阳质押了720.0万股给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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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05 │质押股数(万股)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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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80 │质押占总股本(%) │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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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随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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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李奔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31 │质押截止日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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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31日刘随阳质押了780.0万股给李奔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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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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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24.3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6300股限制性股票;以24.38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86名激励对象因第三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涉3963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17)。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18),截至2025年6月10日已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
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00股限
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22-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2亿元或者2022-2024年净利润
累计值不低于2.9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
及2022-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的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86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3963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90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2600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093830),并就上述402600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90
7622股变更为77505022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
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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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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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随阳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93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5%,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质押公司股
份数量为7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4.59%,占公司总股本的9.24%。
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瑞联嘉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联嘉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11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6%。本次
质押后,刘随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1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9
.32%,占公司总股本的19.25%。
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获悉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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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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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力讯”)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银
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票据贴现等)。同时,公司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4
日、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和《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为满足恒升力讯日常经营融资要求,公司以成都安泰三路100号的自有部分资产作为抵押
物,为上述恒升力讯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办理的流动资金1000万元贷款提供补充
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担保债权发生期限为自上述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万琳君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
恒升力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恒升力讯的经营业务开
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被担保人的财务及生产情况,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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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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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
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20)。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
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洪涛先生(项目合伙人)和佘爱民
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卫婵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
信永中和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陈洪涛先生(项目合伙人)变更为廖继平先生(
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廖继平先生(
项目合伙人)和佘爱民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卫婵女士。
二、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廖继平先生除于2025年4月15
日因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未充分关注海诺尔研发投入内控
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外,无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项目合伙人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
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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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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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
限及利率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公司将在本次授信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机构办理有关授信业务,
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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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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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随阳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93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5%,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质押公司
股份数量为7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5.8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瑞联嘉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联嘉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11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6%。本次
质押后,刘随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7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5.
25%,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主要是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本次股份质押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获悉控股股东刘随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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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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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的生产经营
需求,公司拟在恒升力讯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票据贴现等)额度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
保有效期自本次实施担保之日起12个月。其他股东无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文件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
或银行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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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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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80号文《关于核准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
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79,2
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721,262.43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
/2022BJAG1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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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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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成都立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
随阳先生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某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和公司董事长刘随阳先生
家属的通知,国家某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刘随阳先生解除留置措施。
目前,公司董事长刘随阳先生已能正常履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琳君女士将不再代为
履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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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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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恒升力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力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恒升力讯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的生产经营
需求,公司拟在恒升力讯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票据贴现等)额度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
保有效期自本次实施担保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恒升力讯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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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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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026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168%。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86名激
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加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
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同
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202
4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86名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396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38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00股限
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22-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2亿元或者2022-2024年净利润
累计值不低于2.9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
022-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及2022-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86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3963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02600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
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050万元左右,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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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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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2024
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86名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396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7907622股变更为775050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750502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
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1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母鹏路
4、联系电话:028-8625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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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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