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28 景旺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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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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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26│ 23.16│ 10.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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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8-07-06│ 100.00│ 9.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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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7│ 28.56│ 856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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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31│ 22.05│ 1.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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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8-24│ 100.00│ 17.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06│ 16.66│ 3444.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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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4-04│ 100.00│ 11.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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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3│ 9.39│ 1.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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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8│ 9.39│ 1999.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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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4.52│ 3462.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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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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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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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 │ 2000.00│ ---│ ---│ 9222.0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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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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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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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7.60亿│ 2815.25万│ 17.43亿│ 98.99│ 829.43万│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120万平方 │ │ │ │ │ │ │
│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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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1.40亿│ 1.80亿│ 9.11亿│ 79.90│ ---│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60万平方米│ │ │ │ │ │ │
│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 │ │ │ │ │ │
│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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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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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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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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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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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成品、设备、│
│ │ │ │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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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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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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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成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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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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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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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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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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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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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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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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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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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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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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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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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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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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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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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成品、设备、│
│ │ │ │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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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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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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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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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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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成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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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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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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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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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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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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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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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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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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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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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办公用品和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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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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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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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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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5年2月26
日、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细内容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
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
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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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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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共计登记股份数量为
2384396股,占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总量的97.032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
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
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
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8、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
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
9、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0、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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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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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景23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
赎回价格:100.515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25日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市后,距离9月25日(“景23转债”最
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6个交易日,9月25日为“景23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转股日:
2025年9月30日
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市后,距离9月30日(“景23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9个
交易日,9月30日为“景23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景23转债”将自2
025年10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的“景23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91元/股的转
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515元/张)被强
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景23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景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4.71元/股(实施2024年
度权益分派前)的130%(即32.13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
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景23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
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5年8月19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景23转债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2月2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不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
07)。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减少
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经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9月30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景23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15元/张。其中,当期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4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88天。当期应计
利息:IA=B×i×t/365=100×1.0%×188/365=0.51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
息=100+0.515=100.515元/张。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交所各会员
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景23转债”数额。已办理
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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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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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的原因: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2024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342,648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5月26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5年5月27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触发回
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5年7
月10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未完
全达标,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2,64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61,64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
6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342,64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342,648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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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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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
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景23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9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景23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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