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90 亚通精工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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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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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2-08│ 29.09│ 7.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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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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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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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4.24亿│ 4167.84万│ 4251.00万│ 7.46│ 211.0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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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 4.24亿│ 4167.84万│ 4251.00万│ 10.02│ 211.0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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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6000.00万│ 54.15万│ 5544.68万│ 92.4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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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6000.00万│ 54.15万│ 5544.68万│ 89.07│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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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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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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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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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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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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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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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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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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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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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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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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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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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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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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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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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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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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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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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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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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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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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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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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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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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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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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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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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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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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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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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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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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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职工
代表监事原伟超女士的书面辞任申请。原伟超女士原定任期至2025年12月15日,现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
辞任生效后,原伟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原伟超女士辞任后将导致公司监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在公司取消监事会生效或公司职工大会补选
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原伟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原伟超女士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需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原伟超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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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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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实施延期的项目名称及情况: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至2027年6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9.0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70.00万元,根据有关
规定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127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100Z0004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另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费用2835.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434.81万元。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经过研究
讨论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
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7年6月,在此期间根据实施具体进度分期投入募集资金。上
述调整后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推
进过程中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行业竞争格局而制定的。
自项目筹划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部分目标客户需求放
缓,部分产品需进一步升级迭代,细分市场竞争加剧。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
,确保募集资金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公司认为有必要放缓项目的推进速度。在综合考量当
前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推进速度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后,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建设期予以延
长,以便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并有效规避潜在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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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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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经济开发区玉海街6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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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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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为20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10亿元。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5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
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
(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形
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
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
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
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期间有
新增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授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额度。同时授权
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
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
度股东会召开日,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
保协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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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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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
酬议案时全体董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高管
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付忠璋、姜丽花、焦显阳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8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监事
公司将根据其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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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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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
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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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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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合并口径为90100685.0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0068749.56元,按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5006874.9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218196.19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
年度和2024年中期股利552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9008007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万
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720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120
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63%。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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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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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现金管理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
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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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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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
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亚通精工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
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纪玉红,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润建股份、荣信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蕊,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坤泰股份、捷强装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俊,2023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过华业香料、美亚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纪玉红、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俊、项目质量复核人王
春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费用为130.00万元,提供内控审
计服务的费用为20.00万元,合计150.00万元。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为30万元。本期的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本期的财务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
15.38%,内控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50.00%,主要是考虑到本期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数量增加,
部分上年度成立的子公司本期逐步投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量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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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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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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