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70 宝立食品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06│                 10.05│                3.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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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阿芬          │   6375.00│       ---│     25.00│       ---│         ---│      人民币│
├─────────┼─────┼─────┼─────┼─────┼──────┼──────┤
│空刻网络          │   3500.00│       ---│     1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山东宝莘公司食品调│         ---│  197.80万│    2.06亿│    100.49│  313.26万│         ---│
│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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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莘公司食品调│      2.05亿│  197.80万│    2.06亿│    100.49│  313.26万│         ---│
│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2亿│       ---│    1.32亿│    100.22│       ---│         ---│
├─────────┼──────┼─────┼─────┼─────┼─────┼──────┤
│嘉兴生产基地(二期│      1.80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   2300.00万│       ---│  100.8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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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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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交易金额(元)│222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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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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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为202418592283007461号的│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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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宝润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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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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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宝润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上述宗地编号为20241859228300746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人民币2221万元竞得该宗地的使用权。上海宝润于2025年4月9日与│
│            │有关政府部门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            │该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合同双方                                                              │
│            │    出让人: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上海宝润食品有限公司                                                │
│            │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
│            │    1、宗地编号:202418592283007461                                             │
│            │    2、宗地面积:18408.04平方米                                                 │
│            │    3、宗地位置:亭林镇,四至范围东至亭华路,南至12-08地块,西至招贤泾,北至龙泉村后│
│            │河                                                                              │
│            │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5、出让年限:50年(按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
│            │    6、出让价格:人民币2221万元                                                 │
│            │    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约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
│            │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27767.26万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
│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出让价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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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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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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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
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
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外部
融资成本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应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资金
支出需求为前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并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
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规划的规定,拟定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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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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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已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左芹芹和陈茂行作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
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章宏瑜接替陈茂行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左
芹芹和章宏瑜。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章宏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章宏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
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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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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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661592.57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181213852.63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0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
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相关
事项。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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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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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1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1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22]189号”文批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1万股,并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后,股本由360000000股增加至400010000股,其中限售股为3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为4
001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为杭州臻品致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品致信”)、马驹、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宝钰投资”)及杨雪琴,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次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15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2412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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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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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
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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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3235938.80元。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19930.9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共计160004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60%。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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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2│银行授信                                                            
──────┴──────────────────────────────────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因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
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
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
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合计2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权限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洽谈和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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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2│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等。                                                                          
    投资金额: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 
金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
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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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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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6日,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上海
厚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旭”)持有公司股份2500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5%。上述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厚旭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海厚旭拟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2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
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
  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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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宝莘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宝莘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0.13万元,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
及设备购买合同的保证金。宝莘项目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共同建设项目,对于“宝莘项目”
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董事会 
审议程序,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
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即宝莘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主要产线安装调试,且项目已通过能评、
环评等批复手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
备了投产所需的基础条件,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22]189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4
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宝莘项目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共同建设项目,对于“宝莘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
款等,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截至2024年12月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520.13万元,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及设备购买合同的保证金,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后续合同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从募集资金账户支
付。后续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为准。待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合同款项
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2024-12-19│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近年来,随着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
的持续扩大,境外原材料采购需求持续增长,出现了外币兑换操作日渐频繁的发展趋势,继而
可能造成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
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以期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
性。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                                                                                
    交易金额: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
控制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境外原材料采购需求持续增长,出现了外币兑换
操作日渐频繁的发展趋势,继而可能造成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此,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期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衍生品对应外汇交易标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
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
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上述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
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