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5 荣晟环保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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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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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5│ 10.44│ 2.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9│ 34.79│ 6505.73万│
├───────────┼───────────┼───────────┼───────────┤
│可转债 │ 2019-07-23│ 100.00│ 3.24亿│
├───────────┼───────────┼───────────┼───────────┤
│可转债 │ 2023-08-18│ 100.00│ 5.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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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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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 ---│ ---│ 3.04│ 9797.44│ ---│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矽感锐芯科技有│ ---│ ---│ 14.40│ 1019.0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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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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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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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 │ 1.63亿│ 127.07万│ 1.15亿│ 70.74│ -213.53万│ ---│
│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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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智│ 1.00亿│ 1036.32万│ 1036.32万│ 10.36│ ---│ ---│
│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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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 1.47亿│ 655.47万│ 4815.47万│ 32.71│ ---│ ---│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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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联产节能降碳智│ 1.00亿│ 1036.32万│ 1036.32万│ 10.36│ ---│ ---│
│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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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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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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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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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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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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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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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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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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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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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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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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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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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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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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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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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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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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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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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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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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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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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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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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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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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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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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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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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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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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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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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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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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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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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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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
6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荣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13.663元/股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荣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荣
23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荣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荣23转
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荣23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10.1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
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期限
6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第六年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
码“1136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
“荣23转债”自2024年2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5.74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荣23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
月18日起由15.74元/股向下修正为12.06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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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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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97360356.70元(含税)调整为99122288.26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3928065股扣减
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562114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360356.7
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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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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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裁赵志芳先生、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列席了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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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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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
7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截至2025年11月10日,本
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回购公司股份8697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
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13.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69013.
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毕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697032股的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272622828股变更为263925796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272622828元变更为26392579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99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3-89178080
5、邮箱地址:rszyzhengquan@163.com
6、邮政编码:314213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
“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
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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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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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
科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科体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
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黄科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黄科体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科体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
此之前,黄科体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科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黄科体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黄科体先生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且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志仁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郭志仁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志仁先生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附件:
郭志仁先生简历
郭志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热能动力工
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00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22年1月任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
就职于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郭志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志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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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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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
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
基金产品等。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
同或协议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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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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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
公地址,公司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
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以上变更信息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您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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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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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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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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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53231227.85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
股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和财务水平,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1月
30日,公司总股本263928065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56211465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360356.7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9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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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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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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