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5 荣晟环保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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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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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5│ 10.44│ 2.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9│ 34.79│ 6505.73万│
├───────────┼───────────┼───────────┼───────────┤
│可转债 │ 2019-07-23│ 100.00│ 3.24亿│
├───────────┼───────────┼───────────┼───────────┤
│可转债 │ 2023-08-18│ 100.00│ 5.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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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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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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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 ---│ ---│ 3.04│ 9797.44│ ---│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矽感锐芯科技有│ ---│ ---│ 14.40│ 1019.0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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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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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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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 │ 1.63亿│ 1299.01万│ 1.14亿│ 69.96│-1295.64万│ ---│
│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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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 1.47亿│ 1494.36万│ 4160.00万│ 28.26│ ---│ ---│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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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项目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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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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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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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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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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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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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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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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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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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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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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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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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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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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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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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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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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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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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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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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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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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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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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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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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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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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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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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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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
│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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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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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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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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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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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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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顾永明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顾永明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
成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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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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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60张
回售金额:16,056.00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7月11日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并
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54号、2025-057号、2025-0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售的可转
债代码为“113676”,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含当期利息)。“荣23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回售申报已于2025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荣23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回售价格为100.35元/张(
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荣23转债
”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160张,回售金额为16,056.00元。公司已根据回售的
有效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
日。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荣23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造成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荣23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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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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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价格:100.35元/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7月11日
回售期间“荣23转债”停止转股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荣23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荣23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荣23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
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如“荣23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荣23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荣23转债”的收盘价格
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荣
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荣23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荣23转债”附
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荣23转债
”持有人公告如下:(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荣23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若本次可转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
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t: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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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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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
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荣23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
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
6”。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荣23转债”202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当发生“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决定
召开“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
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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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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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冯荣华先生家属的通知,冯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冯
荣华先生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冯荣华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拥
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均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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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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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32448121.00(含税)调整为131155344.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2612842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
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648962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44812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0)。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于20
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转股期起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5.74元/股。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86股,因此公司股份
总数增加8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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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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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荣23转债”债券
信用等级:“AA-”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荣23转债”债券
信用等级:“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2
3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荣23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评级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17日
出具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荣23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荣23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
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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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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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4日
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2)。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现已取得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87081Q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
5、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6、注册资本:贰亿柒仟贰佰陆拾壹万贰仟捌佰肆拾贰元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箱
包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
工;再生资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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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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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
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
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
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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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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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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