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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集成(6031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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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63 圣晖集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23│ 27.25│ 4.8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合晶 │ ---│ ---│ ---│ 1452.3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39.50万│ 567.89万│ 1254.55万│ 49.40│ ---│ ---│ ├─────────┼──────┼─────┼─────┼─────┼─────┼──────┤ │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 4.38亿│ ---│ 4.40亿│ 100.51│ ---│ ---│ │营运资金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39.50万│ 567.89万│ 1254.55万│ 49.40│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2230.80万│ ---│ 2238.25万│ 100.33│ ---│ ---│ │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2230.80万│ ---│ 2238.25万│ 100.33│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 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70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 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 审议。 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 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 2026-03-28│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 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 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财务情况: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 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 亿元。 客户情况: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4、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 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圣晖系统集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264272.3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00000元(含税),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06%。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00000 00元(包括2025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51.7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 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 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年发放一次。2025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合计411.28万元。 ──────┬────────────────────────────────── 2026-03-05│其他事项 ──────┴────────────────────────────────── 订单类型及金额 订单类型:日常经营性订单。 订单总金额:THB1090000000(折合人民币约2.42亿元)(未税)。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中标及收到客户订单,有利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的海外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本订单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订单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尚未与发包单位签署正式合同。项目建设内容、金额、结算及付款方 式等具体内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cterTechnology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泰国Acter”)于近日 中标PengShenTechnology(Thailand)Co.,Ltd.下发的《泰国鹏晟PA03动力及内装一次配机电工 程》项目并收到相关订单,订单总价THB1090000000(折合人民币约2.42亿元)(未税)。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该订单属于信 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订单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下列披露标准之一的,应及 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不低于2亿 元的; 2、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合同金额的概念包括以下情形: (1)所述“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盖章的订单、合同; (2)合同涉及同一交易对方的,在相近时点(10个工作日内)可以累加计算。 (二)审议程序 本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 。 二、订单标的及订单对方基本情况 (一)订单标的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泰国Acter于近日收到客户下发的《泰国鹏晟PA03动力及内装一次配 机电工程》订单。 (二)订单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engShe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注册登记编号:010556618013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80亿泰铢 5、注册地址:288Moo5,NonsiSub-district,KabinBuriDistrict,PrachinBuriProvince25 110 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各种电路板产品以及销售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及相关产品等 PengShenTechnology(Thailand)Co.,Ltd.是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938)在泰国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一)经营情况以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高科技电子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建厂提供洁净室工程、机电工程等服务。 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新客户资源,依托海外市场的战 略布局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呈现增长趋势。 (二)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298850.47万元,同比增加4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419.18万元,同比增加34.88%;基本每股收益1.54元,同比增加35.09%;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5%,同比增加3.09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2264.64万元,同比增加2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116825.12万元,同比增加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68元,同比增加5 .23%。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48.85%,营业利润同比增加34.30%,利润总额同比增 加3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4.88%,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35.09%,系公司积极开拓境内外新客 户,营业收入、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得到增加。 ──────┬────────────────────────────────── 2026-02-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1-31│其他事项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公司未来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末完成发行,并假设2026年12月末全部转股和全部未转股。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 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5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 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最高者,即103.42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 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 为基础确定,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 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定价方式出台相关政策指引的从其规定); 5、本测算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且未考 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 响; 6、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11440.23万元和11431.93万元。假设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 1)0%;(2)15%;(3)30%。 (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 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的 变化。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不断完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便于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 进行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目前和未来的盈 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和发展目标、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 等因素,建立合理和完善的回报规划和机制。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 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 宗旨,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期间间隔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1)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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