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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60316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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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62 海通发展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17│ 37.25│ 14.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4│ 8.61│ 2749.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9.10│ 646.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6│ 4.95│ 28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4.07│ 785.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4.11│ 361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7.82│ 186.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7.82│ 555.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5│ 6.41│ 70.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2│ 4.41│ 895.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7.82│ 518.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6.41│ 127.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7.77│ 158.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6.36│ 20.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4.26│ 1.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5.22│ 22.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2│ 5.22│ 664.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2│ 4.37│ 493.8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1.09亿│ ---│ │项目 │ │ │ │ │ │ │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1.09亿│ ---│ │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59.34万│ 890.34万│ 40.91│ ---│ ---│ │级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59.34万│ 890.34万│ 40.91│ ---│ ---│ │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万│ 0.00│ 7793.2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9-04 │ ├──────┼────────────────────────────────────────┤ │关联方 │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实际控 │ │ │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云溟投资”)、福州大岚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岚投资”)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的行为构 │ │ │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 │ │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 │ │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大云溟投资、 │ │ │大岚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 │ │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 │ │于2026年9月3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 │ │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由于发行对象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系公司│ │ │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 │ │ (二)定价原则 │ │ │ 具体定价原则参见“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之“(二)认购方│ │ │式、金额、价格和数量”之“3、认购价格”。 │ │ │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 │ │ 2026年9月3日,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亦称“乙方1”)、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以 │ │ │下亦称“乙方2”) │ │ │ (二)认购方式、金额、价格和数量 │ │ │ 1、认购方式 │ │ │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 │ │币1.00元。 │ │ │ 2、认购金额 │ │ │ 本次发行中,乙方1和乙方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 │ │分别不低于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合计不低于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9-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288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288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3年8月10日,公司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 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0万股。 ──────┬────────────────────────────────── 2026-09-10│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848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6年9月15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 计1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0.8480万份。 ──────┬────────────────────────────────── 2026-09-04│重要合同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云溟投资”)、福州大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岚投资”)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 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 交易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大云溟投资、大 岚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 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于2026 年9月3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发行对象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系公司的 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二)定价原则 具体定价原则参见“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之“(二)认购方式 、金额、价格和数量”之“3、认购价格”。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026年9月3日,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亦称“乙方1”)、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亦称“乙方2”) (二)认购方式、金额、价格和数量 1、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金额 本次发行中,乙方1和乙方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分 别不低于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合计不低于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 ──────┬────────────────────────────────── 2026-09-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9-04│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就本次发行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6-09-04│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 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管理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形。 ──────┬────────────────────────────────── 2026-09-04│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2、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本次测算以2026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4981625股为测算基础 ,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净资产发生的变化; 5、鉴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测 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 影响),按照假设测算发行价格为9.50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1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约为21052.63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30%(以2026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测算基础,为41249.44万股)。前述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结果为准; 6、根据公司公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6499.93万元和46350.97万元。假设按照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年度减少10%、持平、增长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 测); 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 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9-04│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 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7500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36.778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2026-09-03│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平潭综合实 验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柒仟伍佰陆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伍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曾而斌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1705-2室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 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和国内水路船舶代理业务; 船舶维修;船舶经纪;集装箱出租;港湾建设,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上 均不含危化品)。 ──────┬────────────────────────────────── 2026-09-01│其他事项 ──────┴────────────────────────────────── 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3.67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1.752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 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三)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3.72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6.92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6.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 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 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三)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20.43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8.13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5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5000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75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 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 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三)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50.38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9-0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而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 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齐银良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玉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董事会秘书 黄甜甜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9-01│其他事项 ──────┴────────────────────────────────── 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34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2.883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3年8月10日,公司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 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0万股。 9、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23日,公 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4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4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1、2024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 告》,解除限售数量为2264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12、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4 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 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2026-09-01│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848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1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0.848 0万份。 ──────┬────────────────────────────────── 2026-09-01│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 8月31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1.752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5.9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08 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5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7500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以上事项公司将回购注销70.404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5%, 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74981625股变更为137427758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70.4042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甜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6291786 邮箱:ir@fz-highton.com ──────┬────────────────────────────────── 2026-08-15│对外担保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租赁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拟追加担保额度为融 资金额0.57亿美元及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 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和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由公司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 经理张涛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有限公 司100%股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 限公司、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 公司、大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 浮动租金与指数挂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 告》和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租赁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拟追加担保额度为融 资金额0.57亿美元及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 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 2026-08-15│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 投资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因船舶建造期限较长,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 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同时有效 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国际”)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投资建造2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 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14日海通国际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署了建造船舶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简介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 66号,注册资本63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戚文川。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是国内十强民 营造船企业、泰州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骨干企业之一。公司是首批进入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 条件》“白名单”企业,通过工信部及江苏省经信委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条件评价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能源和两化融合五大管理体系认证。 ──────┬────────────────────────────────── 2026-08-1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31.78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3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63.18万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156.48万元;2025年年报 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296.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3家。 ──────┬────────────────────────────────── 2026-08-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7-31│股权回购 ──────┴────────────────────────────────── (一)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236.563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9318万股。 (二)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应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389.9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3920万股。 (三)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2200万股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871.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7.12万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7-16│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交所 官网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 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 回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公 司的发行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6〕15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三十六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程序。 ──────┬────────────────────────────────── 2026-07-08│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为: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亿元到5.5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3亿 元到4.63亿元,同比增加475%到532%。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8亿元到5.4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 12亿元到4.62亿元,同比增加479%到537%。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 0亿元到5.5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3亿元到4.63亿元,同比增 加475%到532%。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8 亿元到5.4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2亿元到4.62亿元,同比增加 479%到537%。 3、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7-02│其他事项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88.85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6月6日-2026年6月5日(行 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43 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2.28%;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85 85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8.4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6月5日结束。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 日)。2026年第二季度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000股,占该行 权期可行权总量的0.87%;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45000股,占该行 权期可行权总量的100%。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 行权完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44.20 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7年6月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27262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52.11%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27262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52.1 1%。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41.5250 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7年5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79.84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79. 8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 2026-06-2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17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17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3日。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 2026-06-23│其他事项 ──────┴────────────────────────────────── 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7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7080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2026-06-13│对外担保 ──────┴────────────────────────────────── 为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福建海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优化投资方式,以投资建造的2艘多用途重吊船与国 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688.20万美元,租 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拟调整新造5艘多用途重吊船的投资计划,将其中3艘多用途重吊船 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 合同转让予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后续以经营性租赁方 式使用该5艘重吊船,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建造方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经 理张涛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 公司、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公 司、大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浮 动租金与指数挂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 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 )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投资建造3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 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 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 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投资建造4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公告》。 为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公司拟调整优化 投资方式,以投资建造的2艘多用途重吊船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688.20万美元,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拟调整新造5艘多用 途重吊船的投资计划,将其中3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2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后续以经营性租赁方式使用该5艘重吊船,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 2年。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经理张涛 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100%股 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上述融 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 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公司、大 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浮动租金 与指数挂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际对上述被担保方提供过担保。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 同等文件。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2026-06-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09│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44.2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6年6月12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 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7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44.20万份。 ──────┬────────────────────────────────── 2026-06-09│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1.52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6年6月12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 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92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41.5250万份。 ──────┬────────────────────────────────── 2026-06-0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04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04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 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1日,故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6 月10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公告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其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 ,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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