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59 上海亚虹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8-02│                  6.88│                1.2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精密塑料模具扩产建│   4920.00万│       ---│ 3489.84万│     70.93│  409.12万│         ---│
│设项目            │            │          │          │          │          │            │
├─────────┼──────┼─────┼─────┼─────┼─────┼──────┤
│精密注塑件生产线建│   4024.00万│       ---│ 3669.47万│     91.19│  699.32万│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1.60万│  378.14万│ 1558.66万│     79.06│       ---│         ---│
├─────────┼──────┼─────┼─────┼─────┼─────┼──────┤
│归还银行贷款      │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
意选举梅光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梅光全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                                            
    梅光全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
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梅光全,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曾任职于联想通讯电子、瑞声达听力技术、美诺医疗、上海蔚塑等公司。2023年
3月起任公司采购总监、供应链总监。2024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光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
求。                                                                              
──────┬──────────────────────────────────
  2025-05-09│其他事项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
好地与投资者及时、畅通的沟通交流,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变更,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
表的联系方式同步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
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变更后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                                       
    2、邮政编码:201415                                                           
    3、投资者联系电话:021-37596575                                               
    4、传真:021-57436020                                                         
    5、电子邮箱:yahong@xxyhmj.com.cn                                             
──────┬──────────────────────────────────
  2025-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范围之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
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谨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
产品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
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
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
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5│银行授信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求,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
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同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下一年度董事会没有做出新的议案或修改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9,136,949.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 
币116,965,248.5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23%。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