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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60309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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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93 南华期货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8-21│ 4.84│ 2.82亿│ ├───────────┼───────────┼───────────┼───────────┤ │增发 │ 2021-02-25│ 12.14│ 3.5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公司资本金 │ 3.59亿│ 3.59亿│ 3.59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10 │交易金额(元)│10.7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横华国际金│ │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华国际”) │ │ │ 投资金额:12.03亿港币(107163.24万元人民币,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2月6日│ │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9080元人民币换算)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基金")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事项完成后,南华基金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 │ │35000万元,公司持有南华基金股权比例仍为100.00% │ │ │ 特别风险提示:南华基金的公募基金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行业环境、企业 │ │ │自身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对南华基金增资所产生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南华│ │ │基金将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工作 │ │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投资情况概述 │ │ │ 为提升南华基金资本实力,公司决定向南华基金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0万元。增资后, │ │ │南华基金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 │ │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上述投资行为已经公司审批同意,尚需根据相关│ │ │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手续。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分别取得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NANHUAUSAHOLDINGLLC、NANHUAUSALL C、NANHUAFINANCIAL(UK)COLIMITED、NANHUASINGAPOREPTE.LTD.、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8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NANHUAUSAHOLDINGLLC、NANHUAUSA LLC、NANHUAFINANCIAL(UK)COLIMITED、NANHUASINGAPOREPTE.LTD.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拟对各类融资事项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担保形式为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包含母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担保基本情况 考虑到目前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且目前监管条件下期货公司层面不能对外 担保,因此公司申请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拟在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担保额度为18亿元,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 余额不超过18亿元。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等具体事宜。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 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 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 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 2026-03-28│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NanhuaFinancial(Dubai)Limited,中文名:南华金融(迪拜)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下简称“迪拜公司”);NanhuaFinancial(Malaysia)SdnBhd,中文名:南华金 融(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公司”)。 注册资本:迪拜公司:1000万美金;马来西亚公司:23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另需履行境内境外投资相关备案或审批程序,以及迪拜、马来西 亚当地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跨境经营管 理、汇率波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潜在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完善亚太地区业务网络布局,进一步提升境外金 融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境外子公司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华国际”)拟在 迪拜和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以更好地应对客户需求。 (二)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 公司的设立及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资产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 订、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 、股东权益、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南华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 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拟修改 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并报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 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 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 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预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 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 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南华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系,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对应收货币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的信用风险组合类别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背景及原因 随着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外部经营环境的波动变化,公司持续加强对交易对手 方以及期货经纪业务货币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的精细化管理。为了更加有效管理经营风险,公 司根据应收货币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的交易对手构成以及近年来不同类型交易对手方的货币保 证金和结算备付金回款情况,拟调整应收货币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 以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内容 1、变更前组合类别划分 公司根据交易对手风险属性和公司信用管理政策,将应收货币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按照信 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应收交易所和商业银行组合”、“互信组合”以及“其他组合”三个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其中,互信组合以及其他组合的交易对手主要为低信用风险的境内外互信中介 机构以及其他机构。 2、变更后组合类别划分 根据交易对手方的综合信用情况以及历史发生损失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互信组合”和 “其他组合”合并调整为“低风险类交易对手方组合”。并通过综合考虑交易对手方信用评级 (参照国际评级及公司内部评级)、其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情况预测,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 失。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以下简称“天 健所”)、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以下简称“天健国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 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兼顾境内外投资 者需求,拟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为公司国内、国际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天健所及天健国际已知悉本事项 且未提出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 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 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 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 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 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含税),每10股转增4.50 股。 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5988315.13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71772489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681234股后为7120436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49131012.47元(含税)。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9131012.47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91 31012.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 7724893股,其中A股610065893股,H股107659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681234股后 为71204365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38144540股,其中A股882038990股,H股1 5610555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6-03-11│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钟益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钟益强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钟益强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离任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其职务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钟益强先生在任职期 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现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等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的议案》,同意聘 任马易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易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马易升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及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自2025年11月入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情况外,马易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6-02-10│增资 ──────┴────────────────────────────────── 投资标的名称: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横华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华国际”) 投资金额:12.03亿港币(107163.24万元人民币,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2月6日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9080元人民币换算)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横华国际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国际政治环境 、行业环境、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对横华国际增资所产生的效益,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与横华国际将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工作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已披露,公司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全部 用于横华国际,计划加强香港、英国、美国及新加坡的境外附属公司的资本基础,以进一步扩 展公司的境外业务、优化公司的境外业务架构,以提升公司于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及风险应对能 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 2026-02-04│其他事项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 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卢娅萍和吕蔡霞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唐彬彬、兰笑接替卢娅萍、吕蔡霞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彬彬和兰笑。 二、本次新任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唐彬彬2013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12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唐 彬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兰笑2021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7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兰笑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 2026-01-28│其他事项 ──────┴────────────────────────────────── 美国时间2026年1月26日,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NanhuaUSALLC收到NodalExchange,LLC交易 所(以下简称“NodalExchange”)通知,获批成为其交易会员。目前,NanhuaUSALLC已是Nod alExchange指定清算机构NodalClear,LLC的清算会员。本次获批后,NanhuaUSALLC可交易及清 算在NodalExchange上市的相关产品。 ──────┬────────────────────────────────── 2026-01-17│价格调整 ──────┴──────────────────────────────────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107659000股H股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 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南华期货股份”,英文简称 为“NANHUAFUTURES”,股份代号为“269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南华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一、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即递交香港公开发 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 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未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并未在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 配售权已于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失效。 ──────┬────────────────────────────────── 2025-12-23│其他事项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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