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83 剑桥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0-31│ 15.05│ 3.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0│ 12.07│ 1867.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5│ 18.43│ 3750.54万│
├───────────┼───────────┼───────────┼───────────┤
│增发 │ 2020-04-10│ 30.96│ 7.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1│ 18.43│ 2522.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5│ 6.52│ 2191.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7│ 12.91│ 501.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1│ 6.19│ 3708.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12.91│ 8083.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6│ 29.19│ 2.2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 30000.00│ ---│ 66.6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通赛勒光电科技有│ ---│ ---│ 1.3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 6.47亿│ 0.00│ 3.63亿│ 100.00│ ---│ ---│
│智造基地项目 │ │ │ │ │ │ │
├─────────┼──────┼─────┼─────┼─────┼─────┼──────┤
│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 6.41亿│ 1.30亿│ 6.24亿│ 97.43│ ---│ ---│
│智造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亿│ 0.00│ 1.03亿│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0.00│ 0.00│ 5.22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9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
├──────┼────────────────────────────────────────┤
│交易概述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 │
│ │已披露,公司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核心投向为“加强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能力、拓展全球市 │
│ │场”,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进一步开发和持续扩张,完善公司全球业务布局,并巩固公司│
│ │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
│ │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以下简称“CIG 美国”)美国作为落实上述募资投向│
│ │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将在研发投入、业务扩展、客户服务、全球化产能配套及供应链协同│
│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支持CIG美国的上述业务部署,提升此次境外发行募集资金的利用效 │
│ │率,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向CIG美国增资10,000万美元,用于:(│
│ │1)采购配套生产设备,扩张公司在北美及东南亚地区高速光模块产能配套,提升全球交付 │
│ │能力;(2)提升海外研发规模和能力,加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及技术迭代,确保公司 │
│ │产品的技术领先性;(3)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重点市场和客户,构建销售渠道和客户 │
│ │服务体系,支撑业务长期高速成长;(4)加大关键元器件的战略性采购和储备力度,稳定 │
│ │并增强核心元器件的供应能力,确保交付的稳定及高速增长;(5)参与产业链协同,通过 │
│ │战略性合作提升全球供应链安全;(6)补充运营资金。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数量为7568532份,对应新增公司注
册资本7568532元,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由原268019841股增加至275588373股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和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
024-061)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7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的议案》。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670105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股
权之前)于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并于2025年11月10日悉数行使
超额配股权,发行100515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发行的H股股份由67
010500股增加至77062000股。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
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
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和《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71)。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原268019841元增加至352650373元;公司总股本由原26801984
1股增加至352650373股(其中:A股275588373股、H股77062000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和《
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2月12日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仅涉及“注册资本”,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585112X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GERALDGWONG
注册资本:人民币35265.0373万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4日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生产光纤
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
务以及相关的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通讯
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2025-12-09│收购兼并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
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让陈璐持有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99.99%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份额10000万元,已实缴出资500万元),并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增加认缴份额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比99.9975%,
合伙企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六、风险提示”章节,全面了解本次投资涉及的备案不
确定性、收益波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流动性、管理人履约及管理人管理能力变化等相关风
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有效利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提升股东回报;加强对光器件、
芯片及核心IC企业的布局,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提高下游市场覆盖率,扩大市
场影响力,多样化公司的投资组合及最大化战略及经营协同效应,公司拟与陈璐签订《关于扬
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让陈璐持有的扬中幸
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份额10000万元,已实缴
出资500万元),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增加认缴份额3000
0万元。公司拟与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其中,公司认
缴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9.9975%。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将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合伙企业系为本次交易于2025年10月27日新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除陈璐实缴的5
00万元出资外,无任何负债,亦未开展任何投资业务。本次份额受让定价以合伙企业账面净资
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并参与认购投
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GWong先生在董事会议案确定的框架内全权处理与本议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补充、修改、变更、递交、执行与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及基金认购相
关的全部协议、文件及法律文书;办理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相关事宜;
协调各方推进实缴出资、份额交割、工商变更(如涉及)等交易实施环节的各项工作;呈交给
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基金管理人、转让方等相关主体的文件办理;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信息披露、争议解决、违约处理等其他事宜。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5-12-09│增资
──────┴──────────────────────────────────
投资标的名称
CAMBRIDGEINDUSTRIESUSAINC.(以下简称“CIG美国”)
投资金额
10000万美元(按增资实施当日汇率换算,对应人民币金额以实际出资为准,若本次按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12月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7.0749元人民币换算,对应人民币
约为70749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无
需履行美国相关行政机关的审批程序。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后,CIG美国的经营状况与收益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技术迭
代等因素影响,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跨境审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增资实施效
率,具体风险详见本公告“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章节。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已披露,公司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核心投向为
“加强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能力、拓展全球市场”,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进一步开发和持续
扩张,完善公司全球业务布局,并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CIG美国作为落实上述募资投向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将在研发投入、业务扩展、客户服
务、全球化产能配套及供应链协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支持CIG美国的上述业务部署,提升
此次境外发行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向CIG美国
增资10000万美元,用于:(1)采购配套生产设备,扩张公司在北美及东南亚地区高速光模块
产能配套,提升全球交付能力;(2)提升海外研发规模和能力,加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
及技术迭代,确保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3)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重点市场和客户,
构建销售渠道和客户服务体系,支撑业务长期高速成长;(4)加大关键元器件的战略性采购
和储备力度,稳定并增强核心元器件的供应能力,确保交付的稳定及高速增长;(5)参与产
业链协同,通过战略性合作提升全球供应链安全;(6)补充运营资金。
公司将严格要求CIG美国遵循募集资金专项用途,不得将此次增资款项用于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支出。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尚需履行中
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无需履行美国相关行政机关的审
批程序,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GWong先生在董事会议案确定的框架内全权处理与本议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补充、修改、变更、递交、执行与本次增资相关的
全部协议、文件及法律文书;办理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对外投资的批准、备案及相关
手续;协调推进外币兑换、募集资金划转、增资款缴付等资金交割相关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增资实施的具体细节(不改变本次增资的核心条款及募集资金用途);呈交给国内外相关政
府部门、监管机构、银行等主体的文件办理;处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信息披露、争议解决、风
险应对等其他事宜。
(三)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连交易;本次增资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1-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H股发行及稳定价格期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67010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已
于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全球发售”)。公司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劍橋科技”,英文简称为“CIG”,股份代号为“6166”,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本次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11
月22日(星期六)结束,该日期为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起第30日。
二、稳定价格行动实施情况
本次稳定价格行动由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
人士(以下简称“稳定价格经办人”)负责实施。稳定价格经办人在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
价格行动如下:
(一)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合计10051500股H股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
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约15%;(二)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
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0日,按每股H股68.88港元的价格(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
股的最终发售价,不含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
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
超额配股权涉及合计10051500股H股股份,用途为:促成向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所
认购相关H股的承配人交付部分H股,及/或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三)在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经办人未在市场上买卖任何H股以稳定价格。
三、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
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全球发售的H股股份由67010500股增加至77062000股,详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1)。
香港联交所已批准上述超额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上市交易。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568,5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568,53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本次行权人数:743人。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张杰、赵宏伟为公司董事,程谷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5,081,841股变更为352,650,373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
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
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披露。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4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
2025-11-11│其他事项
──────┴──────────────────────────────────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67010500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已于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H股
股票中文简称为“劍橋科技”,英文简称为“CIG”,股份代号为“6166”。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境外
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根据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同意由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0日悉数
行使超额配股权,按最终发售价每股H股68.88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100515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股权悉数行
使后,本次发行的H股股份由67010500股增加至77062000股。
──────┬──────────────────────────────────
2025-10-31│价格调整
──────┴──────────────────────────────────
(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在不影响正常运营、重大投资决策的情况下,将以不少于2024年1
月至6月期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现金
分红。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中期分红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与
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状况相匹配的中期分红方案,推动上述方案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获得审
批通过,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等。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9日和9
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268041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并已于2024年9月27日实施完毕。
(二)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15)。
2025年4月2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
025年6月1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8041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22元(含税),并已于2025年6月24日实施完毕。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20
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2025年4月2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在
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及重大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本次中期分红以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且分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2
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2025年9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预案并制定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8019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0452元(含税),并已于2025年9月17日实施完毕。
(四)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在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如下调整:
因派息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前为:29.48元/份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为:
(29.48-0.03-0.22-0.0452)=29.1848元/份
即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份调整为29.1848元/份。
(五)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