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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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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83 剑桥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0-31│ 15.05│ 3.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0│ 12.07│ 1867.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5│ 18.43│ 3750.54万│ ├───────────┼───────────┼───────────┼───────────┤ │增发 │ 2020-04-10│ 30.96│ 7.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1│ 18.43│ 2522.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5│ 6.52│ 2191.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7│ 12.91│ 501.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1│ 6.19│ 3708.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12.91│ 8083.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6│ 29.19│ 2.2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 16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 ---│ ---│ 0.55│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CIG美国 │ ---│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 6.47亿│ 0.00│ 3.63亿│ 100.00│ ---│ ---│ │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 │ │ │ │ │ ├─────────┼──────┼─────┼─────┼─────┼─────┼──────┤ │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 6.41亿│ 1.54亿│ 6.48亿│ 101.11│ ---│ ---│ │智造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亿│ 0.00│ 1.03亿│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0.00│ 0.00│ 5.22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09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 │ ├──────┼────────────────────────────────────────┤ │交易概述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 │ │ │已披露,公司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核心投向为“加强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能力、拓展全球市 │ │ │场”,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进一步开发和持续扩张,完善公司全球业务布局,并巩固公司│ │ │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 │ │ 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以下简称“CIG 美国”)美国作为落实上述募资投向│ │ │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将在研发投入、业务扩展、客户服务、全球化产能配套及供应链协同│ │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支持CIG美国的上述业务部署,提升此次境外发行募集资金的利用效 │ │ │率,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向CIG美国增资10,000万美元,用于:(│ │ │1)采购配套生产设备,扩张公司在北美及东南亚地区高速光模块产能配套,提升全球交付 │ │ │能力;(2)提升海外研发规模和能力,加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及技术迭代,确保公司 │ │ │产品的技术领先性;(3)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重点市场和客户,构建销售渠道和客户 │ │ │服务体系,支撑业务长期高速成长;(4)加大关键元器件的战略性采购和储备力度,稳定 │ │ │并增强核心元器件的供应能力,确保交付的稳定及高速增长;(5)参与产业链协同,通过 │ │ │战略性合作提升全球供应链安全;(6)补充运营资金。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 ”)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为保持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能够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拟继续 聘请致同会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支付人民币18 0万元作为其审计报酬(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 致同会计自2024年度起至今已为本公司提供了2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2年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1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 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 、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致同会计的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 层,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 国PCAOB注册。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的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44人,注册会计师 数量为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4年度,致同会计的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4.82亿元。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8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会计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 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 始在致同会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侦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 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 费用共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 保持一致。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结合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下简称 “中期分红”)预案如下: 一、分红政策依据与决策背景 公司秉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严格遵循《未来三年(2024-2026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致力于构建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根据公司《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优化回报机 制、提升股东获得感与市场信心的核心要求,为保持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切实 保障股东权益,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正,且预计下半年经营状况稳定、现金流充足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前提下,可实施中期分红。结合当前经营规划及市场环 境,为深度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和重回报的行动目标,拟在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推进本次中期分红安排。 二、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 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及重大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本次中期分红以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最终分红金额以公司披露的202 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中期分红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后,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与长远发展; (三)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人民币,以下同) 、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A股股利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利以港元派发,实际派发金额按照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4749900.28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352650373股(其中:A股275588373股、H股7706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8742104.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2114496.81元) 总额110856601.2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0856601.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42.07%。 2、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A股股利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利以港元派发,实际派发金额按照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1-21│企业借贷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 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基金”)拟与其参股公司南京镭芯 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扬 中基金将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2月1日 ,年固定利率3%。 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2026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 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未 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镭芯光电最晚应于2027年2月1日一次性向扬中 基金清偿。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可能面临镭芯光电还款违约、产能与交付不达标、融资不确定 性及市场波动等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章节。 本次财务资助的预期效果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合作基础及镭芯光电经营规划作出,不构成 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相关效果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基金拟于2026年1月21日与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扬中基金将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2月1日,年固定利率3%。 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2026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 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扬 中基金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镭芯光电应最晚于2027年2月1日一次 性向扬中基金清偿。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2026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G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全体董事 参加表决,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基金与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 ,扬中基金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2月1 日,年固定利率3%。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2026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 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 权投资。对于扬中基金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镭芯光电应最晚于20 27年2月1日一次性向扬中基金清偿。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源 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 ──────┬────────────────────────────────── 2026-01-17│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上升50%以上。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200万元至27800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8531.88万元至11131.88万元,同比增加51.19%至66.79%;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900万元至2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9774.57万元至12374.57万元,同比增加64.62%至81.8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年度”“本报告期”或“本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1、预计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00万元至27800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增加8531.88万元至11131.88万元,同比增加51.19%至66.79%; 2、预计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900万元至 2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774.57万元至12374.57万元,同比增加64.62%至81.81% 。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6343.5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68.12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25.43万元。 (二)每股收益:0.62元/股。 ──────┬────────────────────────────────── 2026-01-16│其他事项 ──────┴────────────────────────────────── (一)辞任人员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独立董事 刘贵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贵松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 此刘贵松先生的辞任申请自董事会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后生效。 (二)辞任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 年”的规定,刘贵松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已达到最长连任期限。 为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刘贵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刘贵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一)任职衔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专门委员会分工调整方案:由袁淑仪(Yuen,ShukYee)女士接替刘贵松先生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秦桂森先生接替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刘贵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 的实践经验,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重大决策制定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专业意见,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贵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辛勤 付出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刘贵松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独立董事 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且公司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成 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有效解决了其辞任可能引发的专门委员会合规性问题,因此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亦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数量为7568532份,对应新增公司注 册资本7568532元,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由原268019841股增加至275588373股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和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 024-061)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7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的议案》。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670105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股 权之前)于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并于2025年11月10日悉数行使 超额配股权,发行100515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发行的H股股份由67 010500股增加至77062000股。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 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 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和《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71)。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原268019841元增加至352650373元;公司总股本由原26801984 1股增加至352650373股(其中:A股275588373股、H股77062000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和《 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2月12日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仅涉及“注册资本”,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585112X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GERALDGWONG 注册资本:人民币35265.0373万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4日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生产光纤 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 务以及相关的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通讯 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2025-12-09│收购兼并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 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让陈璐持有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99.99%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份额10000万元,已实缴出资500万元),并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募集资金增加认缴份额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比99.9975%, 合伙企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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