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8 江化微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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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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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3-27│ 24.18│ 3.30亿│
├───────────┼───────────┼───────────┼───────────┤
│增发 │ 2020-11-09│ 33.00│ 2.79亿│
├───────────┼───────────┼───────────┼───────────┤
│增发 │ 2022-11-22│ 15.43│ 6.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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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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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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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化微 │ ---│ ---│ 74.29│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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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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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 │ 1.28亿│ 257.96万│ 1.26亿│ 98.30│ ---│ ---│
│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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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 │ 6455.46万│ 247.75万│ 5227.63万│ 80.98│ ---│ ---│
│电子化学品、副产0.│ │ │ │ │ │ │
│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 │ │ │ │ │ │ │
│再生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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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680.00万│ ---│ 8831.45万│ 101.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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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6.39亿│ 5.64亿│ 6.44亿│ 100.87│ ---│ ---│
│有息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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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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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9 │转让比例(%) │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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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8.42亿 │转让价格(元)│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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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238.23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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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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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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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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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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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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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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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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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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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
│ │ 投资金额:90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其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
│ │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
│ │)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化微增资90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镇江经济技术开│
│ │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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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18.4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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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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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2│标的类型 │股权 │
│ │382329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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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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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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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淄博星恒途松”、“转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 │(如需)、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迅科技”、“受让方”)取得内部决│
│ │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
│ │的审查(如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
│ │转让过户相关手续等。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 │意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
│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2026年│
│ │1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
│ │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
│ │给上海福迅科技,转让价格为20元/股,转让总价为1847646580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23.96%(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淄博│
│ │星恒途松变更为上海福迅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淄博市财政局变更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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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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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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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殷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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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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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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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江化微”)拟以自有资金向│
│ │殷福华先生收购其持有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福芯”)15.5│
│ │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50.238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化微福芯股权│
│ │比例由84.50%增加至100.00%,江化微福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
│ │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 │ 本次被收购方殷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
│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殷福华先│
│ │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协同与风险管控,推动│
│ │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
│ │争力,公司拟以人民币150.2384万元收购殷福华持有的江化微福芯15.50%股权。本次股权收│
│ │购完成后,公司对江化微福芯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84.50%增加至100.00%,江化微福芯将由 │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
│ │化。 │
│ │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
│ │公司江化微福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
│ │议标准。本次交易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 │。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二)2026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 收购控股子公司江化微福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殷福华先生、│
│ │殷姿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 │
│ │案 │
│ │ (三)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 │
│ │ 联自然人殷福华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
│ │关的关联交易 │
│ │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
│ │关系的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福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系│
│ │公司关联自然人。除前述情形外,殷福华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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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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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强、徐珺 440.00万 7.33 --- 2017-09-14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340.00万 5.67 ---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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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80.00万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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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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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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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江化微”)拟以自有资金
向殷福华先生收购其持有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福芯”)15.5
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50.238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化微福芯股权比
例由84.50%增加至100.00%,江化微福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
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本次被收购方殷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殷福华先生
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协同与风险管控,推动资
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以人民币150.2384万元收购殷福华持有的江化微福芯15.5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
后,公司对江化微福芯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84.50%增加至100.00%,江化微福芯将由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江化微福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江化微福芯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殷福华先生、殷
姿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
联自然人殷福华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
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福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系公
司关联自然人。除前述情形外,殷福华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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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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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92382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淄博星恒途松本次质押股份数为46191163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淄博星恒途松所持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获悉淄博星恒途松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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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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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投资金额:900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国资监管等前置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增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镇江江化微在后续经营过程
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其未来经
营状况及收益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发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其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
)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化微增资9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镇江江
化微注册资本由77777.7951万元增加至86411.8528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8634.0577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365.9423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镇江
江化微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国资监管等前置审批程序,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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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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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根据经营管理
的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管理架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2026年6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的议案》,公司
注销全资子公司江化微(山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江化微”),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解散、注销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企业名称:江化微(山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CBKHPK73
3、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03-17
5、法定代表人:殷福华
7、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1楼1116-78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股权结构如下:山东江化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江化微总资产为0万元,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6
年度1-5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营业利润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
经营方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解
散、注销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此次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架构,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江化微自设立至今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注销不会
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
,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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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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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2026年1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福迅科技”)签署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给上海福迅科技,占公
司总股本的23.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二、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的通知,其与上海福迅科技经内部决策审
批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
调整,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2026年1月19日签署《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
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2.4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股份中涉及质押的股份全部办理完成解除
质押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剩余70%的股份转让价款,即1293352606元人民币。
”
“4.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且共管账户已收到本协议第2.4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的5个
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提交合规审查申请,并及时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补正。”
“4.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向甲方进行过户登记的手续(以下简称“股份交割日
”)。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应:
(1)促使标的公司乙方提名推荐的现有全部董事在股份交割日的当日内,完成本协议第6
.2条约定的辞任;(2)促使标的公司在股份交割日的当日完成本协议第5.4条所述的交接手续
;(3)促使标的公司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协议第
6.2条约定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改选,并发出通知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董事会的改选。
完成前述(1)至(3)项全部事项完成后的当日称为“控制权交接日”。”
“9.4本协议8.3条项下陈述和保证的有效期最长为7年,与具体各项保险条目的保险期限
相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8.3条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应按如
下计算方式向甲方承担赔偿/补偿责任,计算方式为标的公司因该等事项遭受的损失乘以本次
交易甲方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23.96%)。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
主体购买受益人为甲方的能够覆盖本协议第8.3条的陈述与保证事项的并购损失补偿保险,保
险责任限额为10000万元,单项保险条目最长保险期限为7年,具体以保险公司的生效保单为准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本协议签署后150日内完成前述并购损失补偿保险的购买。本协议第8.3
条范围内的赔付事项以并购损失补偿保险赔付的款项受偿为限。”次交易购买收益人为甲方的
并购损失补偿保险,购买前述保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江阴市茗富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六)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已披露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乙方持有
的标的股份对应获得的分红金额为5542939.74元。根据原协议第1.3条的约定,如股份交割日
晚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双方同意相应调整本次转让价款,本次转
让价款总额由1847646580元变更为1842103640.26元,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不变,减少的转让
价款应从原协议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即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由1293352606元变更为12
87809666.26元。如股份交割日早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或股份交割
日与江化微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天,则本次转让价款总额不进行调整
。
如本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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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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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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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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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
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续保责任险。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
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
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
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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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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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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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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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7,098,360.7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85,637,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3,138,234.88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
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1,569,117.44元,公司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707,352.32元,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4,812,422.09元,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
1%。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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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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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
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履行审批程序)。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
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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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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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
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
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
、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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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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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国债、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预计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
严格限定于风险可控、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投资风险可控。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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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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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1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淄博
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给上海福迅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本
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淄博星恒途松变更为上海福迅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淄
博市财政局变更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基于前述背景,考虑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重大变化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
慎分析,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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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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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补选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步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千亭(主任委员)、蒋涛、章晓科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殷福华(主任委员)、张磊、商光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商光明(主任委员)、章晓科、殷福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章晓科(主任委员)、商光明、殷姿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千亭(主任委员)、蒋涛、吴良卫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殷福华(主任委员)、张磊、商光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商光明(主任委员)、吴良卫、殷福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良卫(主任委员)、商光明、殷姿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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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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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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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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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
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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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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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吴良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公司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时,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
,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子议案《吴良卫》的投票数量填写错误,导
致该子议案未获得通过。该投票结果系因操作失误导致,未能反映该股东真实投票意向。因此
公司拟重新补选吴良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良卫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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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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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了5名非
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与职工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因议案3.03
未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良卫先生未当选,公司将尽快补选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独立董事章晓科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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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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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承诺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具体承诺如下:“1、本公司因本次交易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
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60个月的限制;2、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
解锁;3、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海君华孚创电子材料产业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了《关于持有上海福迅科技股权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君华孚创基金持
有上海福迅科技股权自上海福迅科技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关于不质押股份的承诺
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未来36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的承诺函》,具体承诺
如下:“本公司因本次交易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进行股票质押。”
关于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且未
来36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后续计划的说
明》,具体说明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同时本公司不存在未
来36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转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如需)、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迅科技”、“受让方”)取得内部决策
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
查(如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相关手续等。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2026年1
月19日与上海福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382329股转让给上海
福迅科技,转让价格为20元/股,转让总价为1847646580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
%(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淄博星恒途松变
更为上海福迅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淄博市财政局变更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收购资金来源
上海福迅科技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将全部为自有资金,具体来源于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四)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双方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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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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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四川江化微、镇江江化微提供新增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00万元(前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
续保、之前已审批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提供担保的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
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预
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
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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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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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
工董事1名。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选举,殷姿女士(简历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殷姿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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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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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2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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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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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并收到江
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姜惠德
单位地址: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8号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效期:2025年5月18日至2028年5月17日
许可范围:氨溶液【含氨>10%】(10300吨/年)、硫酸(25600吨/年)、盐酸(3000吨/
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15500吨/年)、2-丙醇(5015吨/年)
镇江江化微本次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系将“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
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中二期项目新增部分产品和产能增加到许可范围内。本次安全
生产许可证换发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连续有效,其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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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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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
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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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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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最终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预计28882.79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未来市场情况、行业环境等变化因素的影响,
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相关政
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全资子公司,其利用江化微多年研发的纯化及配方技术,
引进全球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旨在打造国内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大型制造基地,产品等级达到SE
MI标准最高的G5级别并建有湿电子化学品回收再生系统,为行业提供整体配套的化学品供应。
镇江基地规划产能为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
目建设,其中一期5.8万吨/年部分生产装置已经投产。该基地专门为半导体客户布局,产品等
级达到G4/G5级别,可满足8到12英寸、16/14/10nm制程晶圆制造需求。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镇江江化微拟在前述一期项目基础上投资建设“新增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8882.79万元。2024年12月18日,镇江江化微和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署《江化微年产0.9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协议书》。项
目总投资1.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考虑市场变化、土建成本、设备选型等因素可适当上
下浮动,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应不低于7000万元,无新增建筑面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投资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近日镇江江化微和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补充签署《江化微年产2.
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新增项目总投资1.78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621亿元,考虑市场变化、土建成本、设备选型等因素可适当上下浮动,但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应不低于9000万元,无新增建筑面积。
前述《投资协议书》所约定的投资项目均为“年产3.7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年产3.7万
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投资项目已获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规模和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二)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企业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06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惠德
注册资本:77777.79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江江化微资产总额119066.07万元,负债总额35810.02
万元,净资产83256.04万元。2025年1-6月,镇江江化微实现营业收入4985.89万元,净利润-3
312.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镇江江化微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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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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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
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本次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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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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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
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
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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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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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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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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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为明
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
细化《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
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
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该规划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和听
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既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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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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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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