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72 天和磁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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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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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2-20│ 12.30│ 7.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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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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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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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 ---│ 7105.40万│ 7105.40万│ 35.8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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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2995.81万│ 2995.81万│ 37.32│ ---│ ---│
│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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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1214.22万│ 1214.22万│ 28.61│ ---│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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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新能源 │ ---│ 8130.30万│ 8130.30万│ 32.63│ ---│ ---│
│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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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60亿│ 1.60亿│ 99.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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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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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2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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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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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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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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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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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 │
│ │ 增资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 │
│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
│ │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
│ │求,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和新材料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天和新材│
│ │料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和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 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
│ │增资的议案》,同意了本次增资事项,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近日,天和新材料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
│ │场监管和应急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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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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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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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袁文杰、袁易、吴姗姗、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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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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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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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 │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 │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由公司│
│ │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种类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 │项目建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资产/票据池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 │
│ │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 │,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
│ │控股股东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文杰、实际控制人袁擘及其配偶、实际│
│ │控制人袁易及其配偶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
│ │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与银行│
│ │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为便于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
│ │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
│ │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法人 │
│ │ 1、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48007414 │
│ │ 法定代表人:袁文杰 │
│ │ 成立时间:2003年9月27日 │
│ │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8号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工业自动化│
│ │设备制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
│ │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
│ │充分履约能力。 │
│ │ (二)关联自然人 │
│ │ 1、袁文杰 │
│ │ 现任公司职务:董事长 │
│ │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现任公司职务:审计法务部部长 │
│ │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3、程艳 │
│ │ 现任公司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
│ │ 关联关系:袁擘的配偶 │
│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4、袁易 │
│ │ 现任公司职务:董事、副总经理 │
│ │ 关联关系: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5、吴姗姗 │
│ │ 现任公司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
│ │ 关联关系:袁易的配偶 │
│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
│ │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与银行等│
│ │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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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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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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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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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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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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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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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太原天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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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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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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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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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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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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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包头天和磁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
,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
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其中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5.0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0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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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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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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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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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近日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
备制造与研发项目(一期)的投资协议》。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协议涉及的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
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
项目进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
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
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的政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
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高
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计
划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1000万元,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根据市场情况开
展二期项目建设。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82)。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签署了《关于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一期)的投资协议》。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投资建设高性
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是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所需的厂房、配套设施、产线设备和公辅设施等
,配套建设研发中心。
2、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000万元,该项目建成达产后,根据市场情况开展二期项目建设
,另行签订投资协议,预计两期项目总投资约85000万元。
3、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从2026年3月起至2027年8月。
(二)项目用地
1、甲方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提供建设用地。本项目计划供地位于朝阳路以东、机场高速路
以南、星辉路以西、春华路以北,地块面积约67亩(具体以招拍挂确定的土地位置和土地面积
为准)。
2、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按照乙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资源
环境局(国土)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土地挂牌出让的所有
费用及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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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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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
制造与研发项目
投资金额:“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5000万元人
民币;“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部分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度、
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
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力建设“两个
稀土基地”的政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天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
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天之和磁
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和”)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
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
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标的概况
1、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天和新材料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
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85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
一期项目拟投资21000万元,建设期18个月。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根据市场情况开展二期项
目建设。
2、高性能稀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
天之和拟租用天和新材料厂房并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高性能稀
土永磁生产设备制造与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天和新材料的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天和新材料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书。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稀土是发展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
零部件、变频家电、节能电梯、风力发电、工业机器人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广泛应用。我国制定
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高了市场对稀土永磁材料,尤其是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
求。我国近几年稀土永磁行业实现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生
产国。同时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稀土永磁材料出口国家,稀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中下游产
品转型。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6-2024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出口数量整体呈增长态势,从201
6年2.7万吨增长到2024年5.8万吨。公司近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
的不断扩大,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逐渐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通过本项目的
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
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2、天之和的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天之和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书。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伴随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低空经济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发
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需求持续增长,且市场潜力巨大。天之和深耕稀土永磁材料设备制造
领域多年,主要产品包括气流磨、成型压机、烧结炉等磁材生产设备。其以公司晶粒细化技术
、一次成型压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夯实人才储备,优化材料制备工艺,自主开发出
的气流磨、一次成型压机、烧结炉等在内的稀土永磁材料关键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公司稀土永磁
材料的生产。天之和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利于其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扩张业务规模,提
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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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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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
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为满足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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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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