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51 鹿山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6│ 25.79│ 5.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5│ 33.36│ 4366.82万│
├───────────┼───────────┼───────────┼───────────┤
│可转债 │ 2023-03-27│ 100.00│ 5.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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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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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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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先进材料(马来│ 15000.00│ ---│ 100.00│ ---│ -64.85│ 人民币│
│西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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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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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3.59亿│ 873.78万│ 6370.46万│ 17.73│ ---│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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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4787.02万│ 0.00│ 1770.33万│ 36.98│ ---│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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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 5620.00万│ 29.49万│ 4585.43万│ 81.59│ 3274.23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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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4亿│ 0.00│ 1.5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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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7253.69万│ 0.00│ 2673.86万│ 36.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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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万│ 157.71万│ 1382.46万│ 3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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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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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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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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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
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北京大成(广州)律师
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剩余全部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本
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9,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共计361,2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7人,合计回购注销361,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剩余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码:B886629403),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361,200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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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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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
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81.8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9%。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江苏鹿山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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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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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2023年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鹿山转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前次“鹿山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
,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6日
出具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
踪第【520】号01),公司本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鹿山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
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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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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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361200股,回购价格为32.9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1905152元,回购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
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3612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61200元。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和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
1、债权登记申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2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82107339
5、电子邮箱:ir@cnlushan.com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5年6月12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面
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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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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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鹿
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鹿山提供担保的本金金额为2000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鹿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591.5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9%,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5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鹿山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分行签
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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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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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
至2025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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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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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广州鹿
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
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兴邦”)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6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8179.8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9%;盐城鹿山资产负债率超
过7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
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
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
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一、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
超过3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
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
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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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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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
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
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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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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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3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
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973,25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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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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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0股,不送红股。
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
购注销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424,897,578.59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不送红
股。
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4,623,153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1,2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1,704,781.20元
,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6.25%;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合计转增41,704,781股(具体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5,966,73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
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购注销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
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
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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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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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8.54亿元。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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