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49 中策橡胶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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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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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23│ 46.50│ 39.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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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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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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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
营计划择机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
营的影响。
交易方式: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与公司生
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动用的
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
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
作风险、系统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
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
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动用的保证金和权
利金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
的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授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及采购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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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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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一号大街一号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8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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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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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交易方式:公司拟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的币种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类型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000万美元(若涉
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余额均不超过
上述额度。
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操作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境外销售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
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
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等风险为
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
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000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
的折算成美元),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余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主要
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
外汇买卖、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四)交易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授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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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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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或“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PTMATAHARITIREINDONESIA(以下简称“中策印尼”),中策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策泰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中策印尼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策泰国实际为中策印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金
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以及中策泰国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中策泰国的子公司中策印尼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中策泰国与渣打银行印尼分行
(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署了《GuaranteeAgreement》,中策泰国为中策印尼提供了5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合同并为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720675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渣打银行《GuaranteeAgreement》
1、保证人:中策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渣打银行印尼分行
3、债务人:PTMATAHARITIREINDONESIA
4、担保额度:5000万美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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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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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策橡胶
(建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建德”)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知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知轮科技”),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中策建德提供担保金额为45000万元
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中策建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金额)。本次为知轮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知
轮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中策建德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策建德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
德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中策建德提供了
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知轮科技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知轮科技提供了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合同并为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720675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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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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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卢洪波女士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洪波女士因工作单位调动,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卢洪波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
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提名俞媛静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改选出的新的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卢洪波女士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俞媛静女士(
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俞媛静女士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俞媛静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俞媛静女士
(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俞媛静女士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俞媛静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媛静,女,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
。1998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干事、系长;2007年9月至2025年2
月,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干事、副部长、部长;2019年3月至2022年10
月,兼任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0月-2025年2月,兼任杭州热
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2月至今,任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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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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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策橡胶”、“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将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6月5日
(三)股票简称:中策橡胶
(四)扩位简称:中策橡胶
(五)股票代码:603049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74485598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744856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4823411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89662187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无战略配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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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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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策橡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5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策橡胶”,扩位简称为“中策橡胶”,股票代码为“603049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
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50元/股,发行数量为8744.856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
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121.40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2623.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0%。
根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和《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
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861.66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97.9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23.45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2
量的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2360.9411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
最终发行数量为262.5149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12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
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9947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5月2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60726424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2823778716.0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487576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2672284.00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6234560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219907040.0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
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62514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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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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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35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744.8560万股,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121.40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2623.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0%。
本次发行价格为46.50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5月23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中策橡胶”A股2623.4500万股。
根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
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861.66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0%(向
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97.9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23.45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0%,
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360.9411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
数量为262.5149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12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9947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5月2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46.50元/股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5月27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
5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含70%
)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
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
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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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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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744.8560万股。网上网下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121.40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
量为2,623.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3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
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46.50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5月23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中策橡胶”A股2,623.45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5月2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5年5月27日(T+2日)披露的《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46.50元/股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当于2025年5月27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5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70%(含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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