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43 广州酒家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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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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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15│ 13.18│ 6.1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1│ 11.97│ 1950.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5│ 11.57│ 1309.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1│ 11.57│ 4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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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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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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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 ---│ ---│ ---│ 5000.00│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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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梅预制菜产业│ ---│ ---│ ---│ 684.45│ ---│ 人民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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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酒产投产业投│ ---│ ---│ ---│ 454.35│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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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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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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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 2.13亿│ ---│ 1.57亿│ 100.00│ 8740.09万│ ---│
│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基│ │ │ │ │ │ │
│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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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 ---│ ---│ 1558.95万│ 100.00│ 70.18万│ ---│
│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 │ │ │ │ │ │
│售网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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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 ---│ ---│ 8482.86万│ 100.00│ 1999.57万│ ---│
│食品有限公司(湘潭│ │ │ │ │ │ │
│)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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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9462.00万│ 165.77万│ 3812.00万│ 100.00│ 665.27万│ ---│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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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1.40亿│ 994.28万│ 1.04亿│ 73.94│ -134.25万│ ---│
│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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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 4387.00万│ 1063.13万│ 4387.00万│ 100.00│ ---│ ---│
│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 ---│ 3996.07万│ 1.35亿│ 100.00│ -529.43万│ ---│
│食品有限公司(梅州│ │ │ │ │ │ │
│)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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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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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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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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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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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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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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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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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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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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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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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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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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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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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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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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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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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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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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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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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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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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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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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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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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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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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法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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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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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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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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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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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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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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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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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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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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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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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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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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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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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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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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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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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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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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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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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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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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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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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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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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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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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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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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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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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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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法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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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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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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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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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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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
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以下测算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
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实施完毕,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或截
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
,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注册决定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
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
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44元/股(该价格为2026年3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
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
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
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增长10%;(3)较上期增长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8、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2026年、2027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2027年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
9、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
数值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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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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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酒大厦6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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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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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中
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辞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除离职人员额度处理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59.30万股。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2.90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68770805元变更为人民币567
141805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8770805股变更为567141805股。具体情况详见《广州酒家: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二)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酒大厦1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卢加、许莉
(四)联系电话:020-81380909
(五)联系邮箱:gzjj603043@gzr.com.cn
(六)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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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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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
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当前及未来盈利模式
、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趋势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秉持持续、稳定的原则,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有
关规定,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据此制定
公司未来三年内的利润分配,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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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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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
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酒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
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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