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37 凯众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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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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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10│ 16.01│ 2.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2│ 16.66│ 3203.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07│ 16.66│ 0.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3│ 7.09│ 982.67万│
├───────────┼───────────┼───────────┼───────────┤
│可转债 │ 2025-08-15│ 100.00│ 3.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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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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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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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途瑜新材料科技│ 450.00│ ---│ 45.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南通众事成精密模具│ 360.00│ ---│ 6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恺骥智能科技有│ 300.00│ ---│ 30.00│ ---│ -18.5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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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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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 2.12亿│ 4301.99万│ 4301.99万│ 20.3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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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8212.18万│ 8212.18万│ 9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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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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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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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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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权、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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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成、曾昭胜、姚秀全、汪天林、江勇、华程、严翔、王│
│ │龙玉、朱红彬 │
├──────┼────────────────────────────────────────┤
│卖方 │朱成、曾昭胜、姚秀全、汪天林、江勇、华程、严翔、王龙玉、朱红彬、上海凯众材料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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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方案简介: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朱成、曾│
│ │昭胜、姚秀全、汪天林、江勇、华程、严翔、王龙玉、朱红彬共9名交易对方购买安徽拓盛6│
│ │0.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
│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
│ │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
│ │ 交易标的: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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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7-08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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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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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阳氢集团有限公司1,600.00万元│标的类型 │股权 │
│ │注册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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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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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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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因喻合合伙企业”)持有的青岛阳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阳氢集团”)1,60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阳氢集团股权比例约为3.926%),转让价款总│
│ │额为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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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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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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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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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因喻合合伙企业”)持有的青岛阳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阳氢集团”)160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阳氢集团股权比例约为3.926%),转让价款总 │
│ │额为2000万元。 │
│ │ 公司董事程惊雷为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 │
│ │ 风险提示: │
│ │ (1)若本次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导致交割先决条件 │
│ │不满足,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 │ (2)阳氢集团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 │
│ │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甲醇氢能是破解氢能发展难题的利器。宏观来看,甲醇在解决我国能源结构错配问题方│
│ │面具有重要战略性作用。具体来看,以甲醇作为氢载体,可以有效解决氢能产业链长期以来│
│ │存在的用氢成本高、安全性不佳、可及性差的问题。与此同时,全国多地陆续为非化工园区│
│ │制氢政策松绑,为甲醇氢能的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 │
│ │ 阳氢集团在甲醇氢能领域竞争力突出。技术方面,阳氢集团引进、消化并自主创新甲醇│
│ │重整制氢领域国际先进技术,可快速部署于实际应用。商务方面,阳氢集团管理团队实力雄│
│ │厚、资源整合能力强,已与地方政府、产业链上下游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
│ │ 为更好发挥上市公司资本优势,提高公司产业投资能级,拓宽产业投资布局,提升投资│
│ │效益,基于氢能业务良好的行业前景及战略合作愿望,公司拟购买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因喻合合伙企业”)持有的青岛阳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阳氢集团”)16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阳氢集团股权比例约为3.926%),转让价款总│
│ │额为2000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必要审批情况 │
│ │ 2025年7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购买青岛阳氢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惊雷回避表│
│ │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一致同意该交易事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董事程惊雷为交易对手方--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
│ │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 │5%以上。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程惊雷为其│
│ │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 │
│ │ 企业名称:青岛因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956ALT9R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泳、程惊雷 │
│ │ 成立日期:2021-10-26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
│ │ 营业期限:2021-10-26至无固定期限 │
│ │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烟台路西侧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
│ │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 │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
│ │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包装│
│ │材料及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
│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 │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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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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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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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的情况,公
司需对部分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的相关规定,第二个
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
%,且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设定的净利润指标”。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该期公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根
据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拟注销34名
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行权合计154.056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154.056万份,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期权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6年3月20日)的0.58%。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的情况
,公司需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
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且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董事会设定
的净利润指标”。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则该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根据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合计38.808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81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808万股,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6年3月20日)的0.1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据《激励计划》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
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故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1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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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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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仅限于投向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AA级以上(含AA级)券商发行的保本型及保本收益浮动型
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及保本收益浮动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资金的统筹管理,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审议通过并执行的2.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自动失效,自2026年3月27日起执行上述现金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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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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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
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
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
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
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
、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获得额度及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将
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批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
事宜,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
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二、履行的必要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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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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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
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
,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众股份同行业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
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华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
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昕,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
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
公告日,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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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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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38.808万股,前述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66919888元减少至266531808元,股本总数由266919888股减少至266531808股(因公司“凯众
转债”正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数采用截至2026年3月20日的数据,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
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2、申报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4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21-58388958
5、联系邮箱:kaizhongdm@carthane.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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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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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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