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21 *ST华鹏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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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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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4-15│ 8.73│ 1.93亿│
├───────────┼───────────┼───────────┼───────────┤
│增发 │ 2016-06-16│ 35.68│ 6.0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 8026.01万│ 8026.01万│ 8026.01万│ 100.00│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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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 1.13亿│ 1.00亿│ 1.00亿│ 88.73│ ---│ ---│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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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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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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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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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山东华鹏玻璃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
│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
│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
│ │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或原贷款展期,原贷款将于2026年5月12日到期,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 │
│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委托贷款,拟将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 │
│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1号楼抵押给海科控股,同时山东华鹏石│
│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 │。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 │ 海科控股持有公司77853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市规则》的规定,海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海科控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月内海科控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9000万元。除上述关│
│ │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
│ │ 3、注册资本:25500万元 │
│ │ 4、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95103271T │
│ │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
│ │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
│ │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 │财等金融业务) │
│ │ 7、关联关系:海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科控股总资产为5969967568.47元│
│ │,净资产为307547976.07元;2025年1-12月,海科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为36467363.07元,净 │
│ │利润为166519290.12元。 │
│ │ 9、海科控股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在 │
│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海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海科控股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
│ │押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1年,本次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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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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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华 8085.31万 25.27 100.00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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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85.31万 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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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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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江苏石岛玻│ 4990.00万│人民币 │2020-11-02│2023-12-01│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璃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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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100.00万│人民币 │2022-06-21│2023-08-24│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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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9-28│2023-09-27│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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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8-18│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11-15│2023-11-15│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1-16│2022-11-1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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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6-25│2022-06-24│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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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8-31│2023-08-30│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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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1-08-26│2022-08-2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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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1-07-09│2022-07-05│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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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2-01-27│2023-01-27│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1-02-18│2022-02-17│连带责任│是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山东华鹏玻│山东天元信│ 500.00万│人民币 │2020-12-11│2023-12-10│连带责任│否 │是 │
│璃股份有限│息技术集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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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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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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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七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东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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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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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财产保全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申请保全金额
:151263633.3元对公司影响:本次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未涉及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
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处于财产保全阶段,暂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山东华鹏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财产保全,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申请财产保全基本情况
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号楼3903室法定代表人:王浩
,董事
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龙云路468号法定代表人:胡磊,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法定代表人:刘东广,董事长兼总经理原
告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4月22日立案。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
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1263633.3元或其相应价值
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一份提供担保。
截至2026年5月13日,已冻结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荣成支行资金11158
56.30元,银行账号:631901309110108,账户性质:一般户。
二、执行裁定情况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
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1263633.3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
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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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胡磊、王自会因公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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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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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9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69%,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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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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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成立于2020年12月
10日,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中名国成首席合伙人为郑鲁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一
910单元。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3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37502.10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964.5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
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49.05万元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总额:2726.23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职业风险
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名国成会计
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累计涉及9名
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刘成芳先生,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苗树东先生,2002年9月24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于2024年2月开始在北京中名国成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
公司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成芳先生,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崔凯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从事财务审计行业10多年,具有丰富的IPO及上市公司审计、股改及并购审计工作经验,
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
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
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经商定,2025年年报审计费89万元,
内控审计费5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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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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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
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
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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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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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
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5476974
38.0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7697438.09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94923379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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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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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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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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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
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海科控股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元
人民币委托贷款或原贷款展期,原贷款将于2026年5月12日到期,该贷款为保证、抵押贷款,
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委托贷款,拟将下属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
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1号楼抵押给海科控股,同时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
品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为准。贷款授权
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海科控股持有公司77853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的规定,海科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海科控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月内海科控股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9000万元。除上述关联
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3、注册资本:25500万元
4、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95103271T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
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业务)
7、关联关系:海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科控股总资产为5969967568.47元,
净资产为307547976.07元;2025年1-12月,海科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为36467363.07元,净利润
为166519290.12元。
9、海科控股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海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海科控股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该贷款为保证、抵押
贷款,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贷款期限1年,本次贷款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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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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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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