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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6030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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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020 爱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3-12│ 20.47│ 7.57亿│ ├───────────┼───────────┼───────────┼───────────┤ │增发 │ 2021-10-21│ 11.86│ 7.3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晶海 │ 826.50│ ---│ ---│ 1419.00│ 12.00│ 人民币│ ├─────────┼─────┼─────┼─────┼─────┼──────┼──────┤ │R花雕12 │ 87.33│ ---│ ---│ ---│ ---│ 人民币│ ├─────────┼─────┼─────┼─────┼─────┼──────┼──────┤ │Aice Holdings Limi│ ---│ ---│ ---│ 31685.12│ ---│ 人民币│ │ted股权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 ---│ 4558.04万│ 3.33亿│ 45.56│ ---│ ---│ │地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1-10 │转让比例(%) │7.57 │ ├──────┼────────────────┼──────┼────────────────┤ │交易金额(元)│2.61亿 │转让价格(元)│9.00 │ ├──────┼────────────────┼──────┼────────────────┤ │转让股数(股)│29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魏中浩 │ ├──────┼────────────────────────────────────────┤ │受让方 │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20 │交易金额(元)│4.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股权 │ │ │ ├──────┼────────────────┴──────┴────────────────┤ │买方 │上海爱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 ├──────┼────────────────────────────────────────┤ │卖方 │NovoSana(Europe)B.V.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 │ │为“上海爱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生命科技”)并通过该爱普生命科技以│ │ │现金方式按照合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NovoSana(Europe)B.V.(以下简称“ │ │ │挪亚圣诺欧洲”)持有的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挪亚圣诺”、“│ │ │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分两次进行交│ │ │易,其中:首次交易受让挪亚圣诺欧洲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 │ │ │满后启动,即受让目标公司剩余20%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5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敏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16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7.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朱鸣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11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王胜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11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臧永德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88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郭英哲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5 │交易金额(元)│5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2.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进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普│ │ │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 │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 │ │%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 │ │ │生变化。 │ │ │ 张敏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0万元 │ │ │ 朱鸣交易爱普配料7.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650万元 │ │ │ 王胜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臧永德交易爱普配料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1,100万元 │ │ │ 郭英哲交易爱普配料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880万元 │ │ │ 李进交易爱普配料2.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55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NovoSana (Europe) B.V. │ ├──────┼────────────────────────────────────────┤ │交易概述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推动产业链的补强与延伸,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2026年2月4日,公│ │ │司与挪亚圣诺欧洲签订了《关于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 │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或“意向协议”),爱普股份拟受让挪亚圣诺(太仓)生│ │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首│ │ │次交易即爱普股份受让目标公司80%股权,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启动,爱普股份将 │ │ │受让目标公司剩余股权。本次交易价格等将根据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经交易│ │ │双方协商后确定。 │ │ │ 买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NovoSana(Europe)B.V. │ │ │ (一)收购方案概述 │ │ │ 买方初步安排拟通过现金方式受让卖方所持目标公司100%股权,其中:1、首次交易即 │ │ │买方暂定拟以3.6亿元购买卖方在目标公司中持有的80%股权(首次股权收购价款将根据双方│ │ │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确定),首次交易后,挪亚圣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2、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启动,公司将受让目标公司剩余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交易金额(元)│2.6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 │ │ │383237774股的7.57%) │ │ │ ├──────┼────────────────┴──────┴────────────────┤ │买方 │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魏中浩 │ ├──────┼────────────────────────────────────────┤ │交易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称│ │ │:转让方或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 │ │方或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 │ │.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的通知,本次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 │ │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 │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8日,过户股份数为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 │ │4股的7.5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15 │ ├──────┼────────────────────────────────────────┤ │关联方 │王胜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 │ │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 │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 │ │王胜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 │ │ │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 │ │ │由51%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 │ │ │而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爱普配料的少数股东之一----王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王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加快香精与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进程,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全面认知,20│ │ │17年12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与张敏先生等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爱普配料,爱普配料现│ │ │有自然人股东6名,分别为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 │ │ │进先生,合计持有爱普配料49%股权。 │ │ │ 近年来,鉴于目标公司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为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 │ │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目标公司及出让方签署《张敏、朱鸣、王胜、臧永德、郭英哲│ │ │、李进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 │ │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爱普配料少数股东持有的49%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780万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 │ │ │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子公司整体经营及战略布局的管控能力,│ │ │提升决策与运营效率,提升对子公司的战略引领,同时能够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润,增厚公司盈利水平及每股收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期战略│ │ │发展规划。 │ │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 │ │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公司副总经理王胜先生持有目标公司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王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办公楼租赁│ │ │ │ │)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傲罗迈香料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办公楼租赁│ │ │ │ │)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爱普香料集│上海天舜食│ 6000.00万│人民币 │2024-06-06│2025-01-0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普股份)于2026年7月8日收到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关于更换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光大证券作为公司20 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宇翔先生、任倩文女士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负责其持续督导工作。爱普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2年 12月31日结束,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结,光大证券继续对爱普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公司董事会对任倩文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王峰先生简历 王峰,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十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任职 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山证券、开源证券,深耕投行全流程业务。曾 主持或参与赛克赛斯IPO、南大新材再融资、维衡科技IPO、上海临港IPO内控体系建设等多项 资本项目,擅长企业管理、资本战略规划、企业价值挖掘,可针对性解决企业上市全流程各类 疑难问题,熟悉IPO、上市公司再融资、企业内控体系搭建、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等各类投行业 务。 ──────┬────────────────────────────────── 2026-06-02│重要合同 ──────┴────────────────────────────────── 一、交易概述 2026年5月14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和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与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爱普配料)及 出让方签署《张敏、朱鸣、王胜、臧永德、郭英哲、李进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原协议)。公司 以现金方式收购爱普配料少数股东持有的49%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780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7)、《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修改内容 1、原协议第二条“6、关于剩余股权转让款结算(1)达成业绩目标情况下股权转让款结 算”中约定:“与此同时,受让方同意就累计净利润超出部分的49%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补 偿款,股权转让补偿款金额总计不超过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股权转让款的20%。为免歧义,股权 转让补偿款由出让方中各方按照其在目标公司中现有的股权比例按比例享有,相关个人所得税 由出让方自行承担。股权转让补偿款金额(如有)的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届时由各方进行协商 。 股权转让补偿款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股权转让补偿款=(实际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总额)*49%” 现修改为: “与此同时,鉴于出让方中的朱鸣、李进主要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受让方同意就累 计净利润超出部分的10%向出让方朱鸣、李进支付股权转让补偿款,股权转让补偿款金额总计 不超过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朱鸣、李进对应股权转让款的20%。为免歧义,股权转让补偿款由出 让方朱鸣、李进按照其在目标公司中现有的股权比例按比例享有,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出让方朱 鸣、李进自行承担。股权转让补偿款金额(如有)的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届时由各方进行协商 。 股权转让补偿款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股权转让补偿款=(实际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总额)*10%” 2、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做修改。 ──────┬────────────────────────────────── 2026-05-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 ──────┬────────────────────────────────── 2026-05-20│收购兼并 ──────┴────────────────────────────────── 本次交易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 定为“上海爱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生命科技”)并通过该爱普生命科技以 现金方式按照合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NovoSana(Europe)B.V.(以下简称“挪亚 圣诺欧洲”)持有的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挪亚圣诺”、“交易标 的”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分两次进行交易,其中 :首次交易受让挪亚圣诺欧洲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启动, 即受让目标公司剩余2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首次交易完成后,爱普生命科技将持有 目标公司80%股权,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Omega-3原料行业竞争激烈,若无法形成差异化和成本优势,可能影响 市场份额与盈利水平。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目标公司原料生产依赖特定海域渔业资源,受气候、政 策、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原材料供应可能出现不稳定,价格存在波动,增加生产成本。 3、整合风险。收购完成后,双方在研发、生产、管理、团队等方面可能存在协同不畅的 问题,进而影响项目推进,存在商誉减值、运营效率下降的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及需求变化等,可能 会导致公司收购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期,进而导致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一旦大额计提商誉 减值,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推动产业链的补强与延伸,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与挪亚圣诺 欧洲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照合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受让挪亚圣诺 欧洲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分两次进行交易,其中:首次交易受让挪亚圣诺欧洲持有的目 标公司80%股权;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启动,受让目标公司剩余20%股权。 首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下的营 业收入、净利润将有所增加,同时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动力,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二)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签署交易协议。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魏中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 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并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了《关于2025年年度 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6年5月15日公告了《关于2025年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单独持有23.43%股份的股东魏中 浩先生,在2026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魏中浩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 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等,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魏中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3.43%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 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收购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情况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 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2月28日、2026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债权人申报期限届满,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回购股份注销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7506XW 名称: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中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63.7774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6月28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33号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香精香料、调味料、 食品添加剂(详见许可证)、日用化学品的生产,百货、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 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所需原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商务 咨询,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15│收购兼并 ──────┴────────────────────────────────── 交易简要内容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爱 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配料、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 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持有的爱普配料49%股权, 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078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增加 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爱普配料的少数股东之一----王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王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香精与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进程,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全面认知,2017 年12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与张敏先生等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爱普配料,爱普配料现有自 然人股东6名,分别为张敏先生、朱鸣先生、王胜先生、臧永德先生、郭英哲女士、李进先生 ,合计持有爱普配料49%股权。 近年来,鉴于目标公司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为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现 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目标公司及出让方签署《张敏、朱鸣、王胜、臧永德、郭英哲、李 进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 金方式收购爱普配料少数股东持有的49%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78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普配料的股权比例由51%增加至100%,爱普配料将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子公司整体经营及战略布局的管控能力,提 升决策与运营效率,提升对子公司的战略引领,同时能够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增厚公司盈利水平及每股收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 划。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副总经理王胜先生持有目标公司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王胜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魏中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 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并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了《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单独持有22.97%股份的股东魏中浩先生,在2026年5月14日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魏中浩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为提高会 议效率、节约成本等,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魏中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2.97%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作为新 增的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交易额度目的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的决 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 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 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 ,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需增加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有交易行为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增加使用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锁汇等 外汇衍生品业务。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 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 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 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 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 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 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 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 2026-05-15│其他事项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冯林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林霞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离任后冯林霞女士未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 2026-05-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概述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爱 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 -031)。 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5日披露了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 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32)。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价格为12.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9.84元/股,回购均价10 .34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84,235.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支 付的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 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用 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实施完 成后3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3年期限届满前 注销。 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受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7,600, 0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600,000股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 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债权人申报期限已届满,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 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因股份回购事项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 5月7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委员王秋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秋云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秋云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魏中浩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 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2.97%股份的股东魏中浩先生,在202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魏中浩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名沈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沈淋涛先生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并提请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 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魏中浩先生单独持有公司22.97%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 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沈淋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议,认为其符合非独立 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提案,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在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 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 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 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 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 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 该事项的股东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 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授权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 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 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授权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2093412.1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 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含税),占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 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 规划。 ──────┬────────────────────────────────── 2026-04-24│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3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存货、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 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168284.92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1013335.51元,合计25181620.43元。具 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 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 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 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 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5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91人。 上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8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2.38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6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00 .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 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时英浩,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执业 ,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近三年服务过上 市公司、新三板企业审计项目包括: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张君如,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 ,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陈彩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上会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包括: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牛牌机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会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向上会支付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5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 5万元),与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保致一致。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 上会协商确定。 ──────┬────────────────────────────────── 2026-04-24│对外担保 ──────┴────────────────────────────────── 本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本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详见本公告内容二、被担保人或拟被担保人基 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无须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 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累计担保情况 一、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度银行 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融资及相关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 及关联交易,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银 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 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上授权内容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2026年度相关担保授权情况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有 效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 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或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 内由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 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融资及担保授权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 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 2026-03-19│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8日召开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 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存放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 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注销回购股份、减 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 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 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 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 022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9)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 回购最高价格为12.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9.84元/股,回购均价10.34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2023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4)。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3年内按 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3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受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7,60 0,0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600,000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3,237,774元变更为人民币375,637,7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 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回 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9楼 2、申报时间:2026年3月19日起45日内(9:00-11:0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电话号码:021-66523100 5、电子邮箱:hanqing.qin@cnaff.com 6、邮政编码:200436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3-1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无法出席并主持本 次股东会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共同推举,由董事黄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爱普香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董事葛文斌先生、独立董事章 孝棠先生、独立董事王锡昌先生、独立董事王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秦汉清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2-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8日13时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 至2026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 2026-02-06│收购兼并 ──────┴──────────────────────────────────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双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普股份”、“公司”、“买方”)、NovoSana(Europe)B.V.(以下简称“挪亚圣诺欧洲”、 “卖方”)】建立合作关系达成的初步意向,对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无强制约束力,双 方仍存在终止本次交易的可能。公司将于本协议签署后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工作,双方将履行 各自内部审批程序,涉及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双方根据尽职 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另行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只有待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双方才会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此,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 2、在任何情况下,如双方未能在2026年4月30日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为促成本次交易, 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延长至双方协商一致的更长期限(“最晚签署日”)。若截止最晚签署日 仍未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送通知,终止本意向协议。 3、当前提条件已满足但公司未能在最晚签署日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照协议约定支 付定金,将导致公司违约,违约责任为1000万元。 4、本意向协议中,双方协商约定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预计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若公 司针对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最终报价低于4.5亿元,卖方有权终止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推动产业链的补强与延伸,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2026年2月4日, 公司与挪亚圣诺欧洲签订了《关于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或“意向协议”),爱普股份拟受让挪亚圣诺(太仓)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首次交 易即爱普股份受让目标公司80%股权,第二次交易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启动,爱普股份将受让目 标公司剩余股权。本次交易价格等将根据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协商 后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NovoSana(Europe)B.V.,注册在荷兰Pampuslaan1321382JRWe esp(帕姆皮斯街132号,1382JR韦斯普),注册资本30000欧元,主营业务是提供高品质的Omega-3 产品给保健品、食品饮料、动物营养等行业。 2、挪亚圣诺欧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爱普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1-10│股权转让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 或控股股东)与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杭州明策)于2025年10月10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转让其持 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以下简称:标的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的通知,本次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 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8日,过户股份数为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转让完成后,杭州明策持有公司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 。杭州明策与一致行动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宇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为10.11%。 本次转让完成后,杭州明策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 个月。 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与杭州明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魏中浩先 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383237774股的7.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 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1)(以下简称:2025-041号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2025年12月20日,公司更正了2025-041号公告中关于本次转让的资金来源、本次转让前后 各方持股情况,并补充了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及本次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 代持等相关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更正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及杭州明策出具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的通知,本次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 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8日,过户股份数为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包括款项支付情况等)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2025-12-20│股权转让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 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 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经事后检查,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 更正、补充。 1、“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情况” 2、“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2、本次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3、“二、本次转让双方情况介绍(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补充前: 补充后: 4、“二、本次转让双方情况介绍(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补充前: 补充后: 杭州明策实际控制人沈淋涛先生与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馨宇)实 际控制人邵邡先生存在合作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认定上 海馨宇为杭州明策的一致行动人。 5、“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充前: (六)锁定期承诺 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在锁定期内,乙方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取得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此外,乙方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如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通过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另行受让等)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另行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受本协议 约定的锁定期限制。补充后: (六)锁定期承诺 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在锁定期内,乙方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取得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此外,乙方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如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通过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另行受让等)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另行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受本协议 约定的锁定期限制。 (七)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 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 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除上述更正、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 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 2025-11-13│其他事项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 、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6)、《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收到上会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上会受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傅韵时(项目合伙人 )、李孟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上会指派注册会计师时英浩接替傅韵时作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指派注册会计师张君如接替李孟 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变更 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时英浩、张君如。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时英浩,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执业 ,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近三年服务过上 市公司、新三板企业审计项目包括:兰生股份、思源电气、开开实业。 张君如,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 ,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2、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时英浩、张君如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时英浩、张君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5-10-11│股权转让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普股份)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 称:转让方或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 方或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 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转让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 2025-09-1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爱普香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33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杨燕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杨燕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杨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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