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016 新宏泰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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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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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6-21│ 8.49│ 2.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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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19│ 15.85│ 126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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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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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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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理财 │ ---│ ---│ ---│ 15500.00│ 0.00│ 人民币│
│产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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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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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台电机及2500万│ 2.35亿│ 0.00│ 1.19亿│ 50.48│ ---│ ---│
│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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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00.00万│ 0.00│ 4099.18万│ 74.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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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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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141.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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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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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2.10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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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吴怡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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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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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
│ │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近 │
│ │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
│ │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1076.40万元摘牌, │
│ │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1、合同当事人 │
│ │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吴怡芳 │
│ │ 乙方2:陈吉文 │
│ │ 乙方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与乙方5合称为乙方。 │
│ │ 2、产权转让的标的 │
│ │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 │
│ │)有偿转让给乙方。 │
│ │ 3、产权转让的方式 │
│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经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 │,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
│ │ 4、产权转让的价格 │
│ │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陆万肆仟│
│ │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1受让标的企业2.1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4565元),受 │
│ │让价格为1410130元;乙方2受让标的企业2.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9021元),受让价格│
│ │为1551140元;乙方3受让标的企业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1957元),受让价格为1222│
│ │116元;乙方4受让标的企业0.7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522元),受让价格为470045元; │
│ │乙方5受让标的企业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9783元),受让价格为6110569元。 │
│ │ 2025年12月11日,厦门联容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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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155.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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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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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2.31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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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陈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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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
│ │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近 │
│ │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
│ │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1076.40万元摘牌, │
│ │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1、合同当事人 │
│ │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吴怡芳 │
│ │ 乙方2:陈吉文 │
│ │ 乙方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与乙方5合称为乙方。 │
│ │ 2、产权转让的标的 │
│ │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 │
│ │)有偿转让给乙方。 │
│ │ 3、产权转让的方式 │
│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经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 │,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
│ │ 4、产权转让的价格 │
│ │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陆万肆仟│
│ │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1受让标的企业2.1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4565元),受 │
│ │让价格为1410130元;乙方2受让标的企业2.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9021元),受让价格│
│ │为1551140元;乙方3受让标的企业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1957元),受让价格为1222│
│ │116元;乙方4受让标的企业0.7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522元),受让价格为470045元; │
│ │乙方5受让标的企业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9783元),受让价格为6110569元。 │
│ │ 2025年12月11日,厦门联容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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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122.2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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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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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82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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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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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
│ │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近 │
│ │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
│ │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1076.40万元摘牌, │
│ │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1、合同当事人 │
│ │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吴怡芳 │
│ │ 乙方2:陈吉文 │
│ │ 乙方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与乙方5合称为乙方。 │
│ │ 2、产权转让的标的 │
│ │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 │
│ │)有偿转让给乙方。 │
│ │ 3、产权转让的方式 │
│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经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 │,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
│ │ 4、产权转让的价格 │
│ │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陆万肆仟│
│ │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1受让标的企业2.1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4565元),受 │
│ │让价格为1410130元;乙方2受让标的企业2.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9021元),受让价格│
│ │为1551140元;乙方3受让标的企业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1957元),受让价格为1222│
│ │116元;乙方4受让标的企业0.7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522元),受让价格为470045元; │
│ │乙方5受让标的企业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9783元),受让价格为6110569元。 │
│ │ 2025年12月11日,厦门联容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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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4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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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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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0.70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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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
│ │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近 │
│ │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
│ │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1076.40万元摘牌, │
│ │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1、合同当事人 │
│ │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吴怡芳 │
│ │ 乙方2:陈吉文 │
│ │ 乙方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与乙方5合称为乙方。 │
│ │ 2、产权转让的标的 │
│ │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 │
│ │)有偿转让给乙方。 │
│ │ 3、产权转让的方式 │
│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经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 │,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
│ │ 4、产权转让的价格 │
│ │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陆万肆仟│
│ │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1受让标的企业2.1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4565元),受 │
│ │让价格为1410130元;乙方2受让标的企业2.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9021元),受让价格│
│ │为1551140元;乙方3受让标的企业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1957元),受让价格为1222│
│ │116元;乙方4受让标的企业0.7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522元),受让价格为470045元; │
│ │乙方5受让标的企业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9783元),受让价格为6110569元。 │
│ │ 2025年12月11日,厦门联容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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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611.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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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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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9.118%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
│ │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近 │
│ │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
│ │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1076.40万元摘牌, │
│ │交易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 1、合同当事人 │
│ │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吴怡芳 │
│ │ 乙方2:陈吉文 │
│ │ 乙方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与乙方5合称为乙方。 │
│ │ 2、产权转让的标的 │
│ │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66848元 │
│ │)有偿转让给乙方。 │
│ │ 3、产权转让的方式 │
│ │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经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 │,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
│ │ 4、产权转让的价格 │
│ │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陆万肆仟│
│ │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1受让标的企业2.1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44565元),受 │
│ │让价格为1410130元;乙方2受让标的企业2.3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9021元),受让价格│
│ │为1551140元;乙方3受让标的企业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1957元),受让价格为1222│
│ │116元;乙方4受让标的企业0.7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522元),受让价格为470045元; │
│ │乙方5受让标的企业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9783元),受让价格为6110569元。 │
│ │ 2025年12月11日,厦门联容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其纳入│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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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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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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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
织实施。
公司与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高管团队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
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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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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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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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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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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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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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402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丁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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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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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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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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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业
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衍生品交易、项目投资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
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管理层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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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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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1323598.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481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374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为79.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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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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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
)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
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等。(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32000010)。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审计、咨询服务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企业出资额1500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所)已发展成为一家颇具影响和
规模的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AAAAA级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
及专业服务能力已投射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圈。已形成审计、管理咨询、工程
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五类专业服务,拥有包括数十家上市公司和数千家大中型国有
、民营、外资企业在内的客户群。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210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总收入(未经审计)49572.2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
967.6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审
计收费8338.18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截止2025年末,计提的职业风险金余额为2182.91万元。目
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
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38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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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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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
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特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
具体举措如下:
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挖掘市场潜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断路器关键部件、低压断路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断路器关
键部件研发、制造、服务能力的领先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低压断路器、断路器配套用BMC/
SMC模塑绝缘材料及制品、微型电机及电动操作机构等。断路器产品广泛应用于额定电流16A-8
000A的配电网络中,在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力行业中被广泛应用。断路器配套用BMC/SMC模塑绝
缘材料及制品主要用于高低压断路器及其他低压电器中,具有绝缘、灭弧、高强度、阻燃等性
能。微型电机及电动操作机构广泛应用于各业高、中、低压断路器中,起到储能及远程操控等
功能。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联动技术、运营、营销团队形成敏捷响应机制,实现存量客
户价值提升与新兴市场突破双向发力,筑牢增长根基。多渠道挖掘新客户、新项目,持续做好
顾客满意度工程,主动对接老客户潜在的产品需求。同时要抓住人工智能发展所需要的智算中
心,超算中心的建设,这些项目的建设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需要电力行业设备的支撑。要
紧跟国内新增建设智算中心的项目,针对海外客户,主要在算力领域,人工智能赛道上进行探
寻,争取在项目上获得突破。
二、提质增效补链,多维度提升管理效能
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持续推动人员结构优化,培养更多的高学历优秀人才走向台前
担当担责,升级研发人员激励与培养体系。持续激发管理团队及研发团队的创新活力。持续推
进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做好公司智能仓储试点项目,通过ERP+MES系统排程,提高
计划效率,精益改革项目和车间自动化改造项目;做好技术标准化,图纸电子化和无纸化办公
等工作;不断加强公司网络安全建设。持续优化整合供应商,进一步优化采购成本,评估供应
商潜在风险并制定措施,同时与质量中心协作,提升供应商的质量水平。提高销售与生产、技
术的协同能力,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多维度开展质量培训,以质量为核心,提高产品制造
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减少质量损失。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辨别精准度。扩大智能化安全监管覆盖面,加强员工的安
全底线意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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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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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赵敏
海持有公司26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72%。
赵敏海本次解除冻结数量为1560836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46%。赵敏海剩余冻结股
份数量为10000000股。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赵敏海先生持有的被
司法冻结的15608364股股份已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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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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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提名吴俊
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对吴俊飞先生、
李秀芝女士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列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的连续
性与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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