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996 丰林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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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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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20│ 14.00│ 7.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17│ 4.43│ 4509.74万│
├───────────┼───────────┼───────────┼───────────┤
│增发 │ 2018-08-21│ 3.37│ 6.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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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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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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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荷塘探索创业投│ 1500.00│ ---│ 10.00│ 1500.00│ ---│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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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农村信用合作│ 5.00│ ---│ 0.12│ 5.00│ 0.44│ 人民币│
│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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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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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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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卡韦劳年产60│ 6.33亿│ ---│ ---│ ---│ ---│ ---│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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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 0.00│ 0.00│ ---│ ---│ ---│
│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 │ │ │ │ │ │
│向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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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 6.33亿│ 0.00│ 27.52万│ ---│ ---│ ---│
│地第一期项目——“│ │ │ │ │ │ │
│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 │ │ │ │ │ │
│刨花板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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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吉斯伯恩年产│ ---│ ---│ ---│ ---│ ---│ ---│
│40万立方米可饰面定│ │ │ │ │ │ │
│向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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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 ---│ ---│ 27.52万│ ---│ ---│ ---│
│地第一期项目——“│ │ │ │ │ │ │
│年产50万立方米超强│ │ │ │ │ │ │
│刨花板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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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年产50万│ 6.33亿│ 1286.73万│ 6.39亿│ 101.08│-5879.27万│ 2022-10-31│
│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 │ │ │ │ │ │
│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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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 ---│ 1286.73万│ 6.39亿│ 101.08│-5879.27万│ 2022-10-31│
│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 │ │ │ │ │ │
│米超强刨花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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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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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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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
16)。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12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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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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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广西丰林木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
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2元/股
(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上述相关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
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导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等事项,本回购方案存在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5月12日,公司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市场信心
,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综合考
虑公司近期股价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相关计划可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发
展内生动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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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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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
案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另
行领取董事薪酬。
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所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公司按月度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
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予以实报实销
。
其他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的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
薪酬按年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薪酬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参考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岗位价值、个人工作能力等
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年度考核结果支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2026年度部分绩效薪酬将在2027年初根据初步考核结果发放,同时预留不少于40%的绩效
薪酬在经审计的2026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数据最终评价结果确定。已发绩效薪酬低于最终绩效结果的,剩余部分在核算后支付;已
发绩效薪酬高于最终绩效结果的,依法追索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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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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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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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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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
务总局百色市右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百右税通
〔2026〕5276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对百色丰林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及有关涉税
事项进行风险核查时,认为百色丰林申请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的部分原料不符合规定,要
求百色丰林在自查的基础之上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
二、相关事项说明及应对措施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补缴税费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
。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税务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
年当期损益,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及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百色丰林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继续与税务
机关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必要时将申请行政复议
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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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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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
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钦南税二分通〔2026〕88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核查认为,钦州丰林于2022年5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部分农产品增值税
申报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
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1)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
019年第5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要求钦州丰林核查纳税申报,如涉及税款需补缴税款及滞纳
金。
二、相关事项说明及应对措施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补缴税费金额约3,937万元,相
应滞纳金约467万元,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税务
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
益,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及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钦州丰林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继续与税务
机关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必要时将申请行政复议
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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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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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丰林人造板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或“公司”)子公
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丰林人造板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6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丰
林人造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5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金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金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林人
造板在华夏银行金湖支行取得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
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不涉及子公司其他股
东提供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
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同意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
质量担保等)向银行、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授权公司2025年度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
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负债率7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
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该笔
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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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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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人造板”)
3、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林”)
4、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
5、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丰林”)
6、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林业”)
7、南宁丰林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苗木”)
8、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化工”)
9、广西丰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供应链”)
10、瑞和鼎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鼎盛”)
11、广西丰林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创智”)
以上被担保人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不涉及关联交易。
2026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前述子公司、孙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的融资
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提供担保。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
251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
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及日
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向银行、金融机构等提供
担保,授权公司2026年度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
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人民
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
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
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对外担保的申请。授权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
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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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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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
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交易品种及方式: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
素、纤维板等。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
证金),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
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产品中的纤维板销售价格及主
要原材料中的甲醇(即甲醛的主要原料)、尿素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
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
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交易金额
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
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业务,交易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相关
的大宗商品,如甲醇、尿素、纤维板等。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套
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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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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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6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购买理财产品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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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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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
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
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2024年度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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