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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6019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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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988 中国银行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06-23│ 3.08│ 194.51亿│ ├───────────┼───────────┼───────────┼───────────┤ │可转债 │ 2010-06-02│ 100.00│ 397.76亿│ ├───────────┼───────────┼───────────┼───────────┤ │配股 │ 2010-11-03│ 2.36│ 416.39亿│ ├───────────┼───────────┼───────────┼───────────┤ │增发 │ 2025-06-13│ 5.93│ 1649.5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 100006.82│ ---│ 17.00│ 101195.80│ 5031.23│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海康威视 │ 85461.72│ 3793.59│ ---│ 81215.08│ 49.51│ 人民币│ ├─────────┼─────┼─────┼─────┼─────┼──────┼──────┤ │格力电器 │ 74929.98│ 3400.78│ ---│ 65206.07│ 261.78│ 人民币│ ├─────────┼─────┼─────┼─────┼─────┼──────┼──────┤ │美的集团 │ 71960.45│ 3297.97│ ---│ 78040.13│ 428.22│ 人民币│ ├─────────┼─────┼─────┼─────┼─────┼──────┼──────┤ │华宝添益 │ 48197.08│ 489.77│ ---│ 48762.65│ 565.57│ 人民币│ ├─────────┼─────┼─────┼─────┼─────┼──────┼──────┤ │凤凰卫视 │ 33312.06│ 41200.00│ 8.30│ 60919.60│ ---│ 人民币│ ├─────────┼─────┼─────┼─────┼─────┼──────┼──────┤ │GS Global High Yie│ 33158.30│ 296.21│ ---│ 32411.85│ 1689.33│ 人民币│ │ld Portfolio │ │ │ │ │ │ │ ├─────────┼─────┼─────┼─────┼─────┼──────┼──────┤ │云南白药 │ 30042.35│ 448.71│ ---│ 28783.54│ 359.32│ 人民币│ ├─────────┼─────┼─────┼─────┼─────┼──────┼──────┤ │NB-High Yield Bond│ 29717.64│ 217.49│ ---│ 29697.47│ 2107.71│ 人民币│ │ Fund (USD) I Acc │ │ │ │ │ │ │ ├─────────┼─────┼─────┼─────┼─────┼──────┼──────┤ │银华日利 │ 27902.85│ 279.88│ ---│ 28245.61│ 1269.88│ 人民币│ ├─────────┼─────┼─────┼─────┼─────┼──────┼──────┤ │JPMorganFunds- Eme│ 26526.64│ 36.46│ ---│ 27948.23│ 2358.98│ 人民币│ │rging Mark │ │ │ │ │ │ │ ├─────────┼─────┼─────┼─────┼─────┼──────┼──────┤ │柘中股份 │ 22721.42│ 1257.44│ ---│ 23319.67│ 27.30│ 人民币│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 13905.60│ ---│ 10.00│ 19614.36│ 658.76│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 10248.95│ ---│ 13.00│ 34495.73│ 1577.4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奇峰化纤 │ 5908.49│ 9484.17│ 10.95│ 4596.17│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加核心一级资本 │ 1649.53亿│ 1649.53亿│ 1649.53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1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简│ │ │称“中银欧洲”)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等值3亿欧元(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 │ │ │中银欧洲仍为本行全资子公司。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7│其他事项 ──────┴────────────────────────────────── 2020年12月1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发行了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 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12月14日发布了《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 券第五年末(因遇休息日,资金兑付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 2025-12-06│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1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蔡钊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蔡钊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 复。 自2025年12月3日起,蔡钊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蔡钊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本行董事会对蔡钊先 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蔡钊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2025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董事酬金,也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而是依据其在本行 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缴费等。本行执行董事的薪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负责 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度报告和有关公告。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蔡钊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 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 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蔡钊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 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蔡钊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 的事项。 ──────┬────────────────────────────────── 2025-12-06│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2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批准聘任刘承钢先生为 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刘承钢先生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的批复。自2025年12月3日起,刘承钢先生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刘承钢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承钢先生出生于1972年,自2025年10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本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 总部总裁,2025年12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1994年加入本行。2024年4月至202 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月至202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本行股权投资与综合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月 至2018年10月任本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本行司库总经理。此前曾 任本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总监,司库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应用金融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特许金融分 析师资格。 ──────┬────────────────────────────────── 2025-12-05│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27824620573股A股股票后 ,就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了申请。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金复〔20 25〕69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增加27824620573元人民币,由294387 791241元人民币变更为322212411814元人民币。本行根据批复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 。本行随后将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 2025-11-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四)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5人,列席1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高美懿女士因其他重要公 务未能列席会议。 2.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2025-11-27│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 行发行不超过4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工具的议案。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于2025 年11月2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6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简称“ 本期债券”),并于2025年11月26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16%,在第5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 2025-11-19│其他事项 ──────┴────────────────────────────────── 2020年11月13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发行了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 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11月17日发布了《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 券第五年末,即2025年11月17日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 2025-11-11│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2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展 云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胡展云先生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批复。 自2025年11月7日起,胡展云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胡展云先生的董事任期 为三年。本行董事会对胡展云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胡展云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股东会批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确定。本行独 立非执行董事实际领取薪酬将根据履职评价结果确定。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 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 度报告和有关公告。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胡展云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 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 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胡展云 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要求,胡展云 先生已确认以下事项:其与《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的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性;其 过去或现在并无于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行的任何核心关连 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连;于其获委任之时并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 素。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胡展云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 )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 ──────┬────────────────────────────────── 2025-11-0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卓成文先生的辞呈。因工作变动,自 2025年10月30日起,卓成文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务。 卓成文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并已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本行董事会对卓成文先生任职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 2025-10-28│其他事项 ──────┴────────────────────────────────── 2025年8月2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批准聘任刘承钢先生为 本行副行长。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刘承钢先生本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自2025年10月24日起,刘承钢先生就任本行副行长。 刘承钢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25-09-26│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了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和不再设立中国银行监事 会的议案。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本行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自公司章程 修订获核准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魏晗光女士、贾祥森先生、 惠平先生、储一昀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并确认其与本行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 项需通知本行股东。本行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 2025-09-2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9点30分召开地 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9-24│其他事项 ──────┴────────────────────────────────── 2020年9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发行了10年期固定利率规模为6 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9月21日发布了《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根据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五 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因遇休息日,资金兑付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 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4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2025-08-30│其他事项 ──────┴────────────────────────────────── 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94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布和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5 年中期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照每10股人民币1.094元(税前)分派普通股现金股 利。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截至2025年6月30 日,本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5.91亿元,本行已发行普通股32221241181 4股,以此计算普通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352.50亿元(税前),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的比例约3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股息为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中期股息。港币实际派发 金额按照股东选择币种开始日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不含开始日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日 11点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市场价的平均值计算。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 行发行不超过4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工具的议案。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于2025 年8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 于2025年8月26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2.16%,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 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赎回权。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 ,补充本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可在其项下发行债券的40000000 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简称“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起的12个月内仅以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债务证券的方式上市。预计计划的上市将于2025年8月26日起生效。 ──────┬────────────────────────────────── 2025-08-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5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4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27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除息日:2025年8月28日 股息发放日:2025年8月29日 一、通过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 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四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5;优先股简称:中行 优4)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2.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4.除息日:2025年8月28日 5.股息发放日:2025年8月29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3.2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 民币3.27元(税前)。以第四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7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 计人民币8.829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 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27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邮编:100818 ──────┬────────────────────────────────── 2025-08-20│其他事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 行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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