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68 中国能建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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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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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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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 │ 6500.00│ ---│ ---│ 16760.00│ 400.00│ 人民币│
├─────────┼─────┼─────┼─────┼─────┼──────┼──────┤
│海控能源 │ 2000.00│ ---│ ---│ 2000.00│ 0.00│ 人民币│
├─────────┼─────┼─────┼─────┼─────┼──────┼──────┤
│申能股份 │ 930.30│ ---│ ---│ 5287.1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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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 │ 382.60│ ---│ ---│ 290.3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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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 │ 255.80│ ---│ ---│ 255.8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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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 │ 83.20│ ---│ ---│ 64.5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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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集团 │ 68.10│ ---│ ---│ 856.10│ 0.00│ 人民币│
├─────────┼─────┼─────┼─────┼─────┼──────┼──────┤
│京能电力 │ 43.70│ ---│ ---│ 232.8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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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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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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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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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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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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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同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公司控│
│ │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子企业,系公司关联人士,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签订《│
│ │2026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20│
│ │26年度,公司及所属企业(合称本集团)接受保理公司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新增不超过│
│ │20亿元,接受其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接受其他与商业保理相关的 │
│ │咨询、服务等新增费用不超过0.2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高企业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
│ │效率,本集团在日常经营中与关联人保理公司发生相关金融类服务交易,具体为接受保理公│
│ │司向本集团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及与商业保理相关的金融咨询服务│
│ │。为规范持续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保理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签署了《202│
│ │3-2025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 │ 三、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框架协议名称:《2026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二)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
│ │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三)主要内容:2026年度,本集团接受无追索权保理服务年度新增不超过20亿元,接│
│ │受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资产余额不超过8亿元,接受其他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
│ │新增费用不超过0.2亿元。 │
│ │ (四)定价原则:1.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参考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
│ │或依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机构就同类及同期的相关利率或服务费进行厘定,并应不逊于独│
│ │立第三方所提供的相关条件。2.其他咨询、服务等交易服务费用,结合服务内容,参考可比│
│ │的第三方相关收费情况协商确定,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条件。 │
│ │ (五)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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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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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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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集团│湖北黄石武│ 47.71亿│人民币 │2021-03-31│2055-03-30│连带责任│否 │是 │
│ │阳高速公路│ │ │ │ │保证 │ │ │
│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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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集团│阿根廷财政│ 11.94亿│人民币 │2015-01-28│2030-01-28│连带责任│否 │否 │
│ │部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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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3.20亿│人民币 │2013-06-07│2043-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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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院 │江苏盐阜银│ 6560.00万│人民币 │2018-07-26│2032-03-21│一般保证│否 │是 │
│ │宝新能源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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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院 │越南正胜风│ 1694.55万│人民币 │2022-03-31│2037-03-31│连带责任│否 │是 │
│ │电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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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1680.00万│人民币 │2018-06-27│2028-06-26│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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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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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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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全球最大规模
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以下
简称松原项目一期或本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原项目一期工程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总投资69.4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80万千瓦新能
源发电(其中风电75万千瓦、光伏5万千瓦),2025年12月1日项目建成并首次成功生产绿氢,
2025年12月16日正式投产运行。
二、项目投产与技术创新
本项目采用“风光直供+储能调峰+高效电解制氢系统+动态氨合成一体化”创新技术路线
,成功破解了新能源波动与化工稳定生产之间动态耦合的世界级难题。项目创造了规模最大、
储氢量最大、最宽负荷柔性工艺和最大规模碱性电解制氢设备“四项世界纪录”,开创风光储
氢氨醇匹配优化技术、100%绿电直供技术、绿色柔性制氢氨醇技术、规模化风光储氢氨醇一体
化调控技术“四项国际领先技术”。项目实现关键核心装备100%国产化,填补了我国绿电直连
耦合氢氨醇柔性生产空白,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共计百余项。
本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4.5万吨绿氢以及20万吨绿氨和绿色甲醇的产能,相当于每年
节约标准煤约6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4万吨,实现绿电就地消纳和高附加值转化。
三、市场认证与政策支持
本项目获得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ISCCEU欧盟绿色认证证书,具备了进入国际绿色能源市场
的关键资质,产品已成功进入全球绿氨远洋航运燃料市场。
在政策层面,本项目已先后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国家能
源局首批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试点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试点“三个国家级示范”和
全球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一个全球性示范项目”,在国家级及国际层面获得了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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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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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2023年5月经公司决策,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1GW光伏项目,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布哈
拉州卡拉乌巴扎尔50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布州项目)和乌兹别克斯坦卡什卡达里亚州尼松5
0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卡州项目),投资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3.34亿元和23.77亿元。
为推动项目建设开发,公司于2023年设立了全资子公司EnergyChinaDutchInvestmentB.V.
和OasisRenewableEnergyInvestmentB.V.(合称“荷兰公司”),以及布州项目公司和卡州项
目公司。荷兰公司合计持有布州项目公司和卡州项目公司100%股权。
二、融资情况
布州项目公司和卡州项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组成的银团签署了融资协议。根据融资协议约定,布州项目公司和卡州项目公司可分别获得贷
款额度人民币16.54亿元和16.84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两个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合同权
益、银行账户和股权抵质押给融资银行,同时该项目公司上层荷兰公司股权也质押给融资银行
,以及各股东持有的股东贷款权益也让与融资银行。项目投保中信保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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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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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同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子企业,系公司关联人士,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签订《
2026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2026
年度,公司及所属企业(合称本集团)接受保理公司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新增不超过20亿
元,接受其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接受其他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新增费用不超过0.2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高企业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效
率,本集团在日常经营中与关联人保理公司发生相关金融类服务交易,具体为接受保理公司向
本集团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及与商业保理相关的金融咨询服务。为规
范持续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保理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签署了《2023-2025年
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二、关联人介绍
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三、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框架协议名称:《2026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二)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三)主要内容:2026年度,本集团接受无追索权保理服务年度新增不超过20亿元,接受
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资产余额不超过8亿元,接受其他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新增
费用不超过0.2亿元。
(四)定价原则:1.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参考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或
依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机构就同类及同期的相关利率或服务费进行厘定,并应不逊于独立第
三方所提供的相关条件。2.其他咨询、服务等交易服务费用,结合服务内容,参考可比的第三
方相关收费情况协商确定,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条件。
(五)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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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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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能建股份)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关于拟延期履行不竞争承诺有关限时完成事项的
函》,拟将2025年12月31日限时完成的有关承诺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竞争承诺的限时完成事项
公司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中国能源集团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
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
于能建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
,稳妥推进解决中国能建集团下属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
建)与能建股份的业务重合问题。
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建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同意控股股东的前述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不竞争承诺限时
完成事项延期的公告》。
二、限时完成事项的工作进展
为解决北京电建与能建股份业务重合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积极研究推进了北京电建股权
转让、关闭注销以及业务调整等多类方案,受制于北京电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社会稳定等
多方面因素,各类方案实施均存在一定的障碍。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及控股股东不断调整北京电建业务范围、业务来源,将北京电建委托
给能建股份所属企业管理,通过明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业务规则,逐步解决业务重合问题。
目前,北京电建业务主要来自能建股份及其所属企业,业务总量仅维持企业基本运行,与能建
股份之间已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三、延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虽然控股股东与公司协同配合,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推动解决业务重合的有关承诺事项,
但受制于多方面因素,预计在承诺期限(即2025年12月31日)届满前,仍无法达成北京电建向
第三方转让、由能建股份收购、注销等监管认同的彻底解决业务重合问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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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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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
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营体
,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沙特公共投资基金、沙特阿美电力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签署
了3份新能源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27.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5.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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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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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黄埔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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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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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宋海良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宋海良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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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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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赵立新先生离任同时公司已补选一位独立非执行董
事,并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因此赵立新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定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赵立新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
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及董事会对赵立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新任董事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裴振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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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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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江阴苏龙2×66万千
瓦四期扩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约为50.0508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
建2×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项
目总工期约为22个月。
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上述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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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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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因统筹相关工作安排,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
4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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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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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赵立新董事因故请假未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丽娜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丽娜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李丽娜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
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丽娜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尹强先生、徐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强先生和徐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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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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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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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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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中新
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项目(EPC),中标金额约为145.86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
容包括6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等。总
工期约为36.5个月。
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上述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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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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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威海热电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金额约为51.18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
内容包括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及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总工
期约为26个月。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上述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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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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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1
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和《关于控股股东获得A股股份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57)。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中国能建集团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136680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
%,累计增持金额300007368元(不含手续费),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态势和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根据市值管理需要,
再行研究制定其他维护公司股价和提升资本市场信心的必要措施。
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满计划约定的6个月,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能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截至2024年10月14日,中国能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710456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8%,
其中A股18131572522股,H股578884000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规总院合计持有公
司18808999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
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中国能建集团决定自2024年10月15日起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
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和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中国能建集团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具体内
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和《关于控
股股东获得A股股份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中国能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136680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累计增持金额3
00007368元(不含手续费),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本次增持实施后,中国能建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8847137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1%
,其中A股18268253078股,H股578884000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规总院合计持有
公司1894567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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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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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
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提升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中国能建集团根据其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
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加快了增持
实施进度,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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