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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6017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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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766 中国中车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8-08-05│ 2.18│ 63.69亿│ ├───────────┼───────────┼───────────┼───────────┤ │增发 │ 2012-03-08│ 4.46│ 86.99亿│ ├───────────┼───────────┼───────────┼───────────┤ │增发 │ 2015-06-04│ ---│ ---│ ├───────────┼───────────┼───────────┼───────────┤ │增发 │ 2017-01-12│ 8.51│ 119.3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TIC TRENSS.A. │ 122900.00│ ---│ 40.00│ ---│ ---│ 人民币│ ├─────────┼─────┼─────┼─────┼─────┼──────┼──────┤ │中车数智科技(雄安│ 5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有息负债 │ 60.00亿│ 15.07亿│ 60.0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9.34亿│ ---│ 59.34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1.8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客股份公司”)拟收购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七机车公│ │ │司”)所持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装备科技公司”)100%股权(以下│ │ │简称“本次交易”)。 │ │ │ 二七机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控制的│ │ │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620.9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固定资产及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固定资产及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固定资产及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固定资产及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10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客股份公司”)拟收购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七机车公│ │ │司”)所持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装备科技公司”)100%股权(以下│ │ │简称“本次交易”)。 │ │ │ 二七机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控制的│ │ │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620.90万元。 │ │ │ 本次交易前,存在中车集团向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25.3│ │ │3亿元,年化利率为2.4%—2.6%(根据实际借款期限确定,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 │ │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 │ │ │公司长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前述财务资助将构成关联方│ │ │对北京装备科技公司的财务资助。后续长客股份公司将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支持北京装备│ │ │科技公司偿还该等财务资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二七机车公司于2025年4月注册成立北京装备科技公司,并于2025年7月将房山区窦店产│ │ │业园资产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等非货币资产以业务资产组形式增资至北京装备科技公司。│ │ │为打造公司在京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示范基地,拓展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以及支持公司战│ │ │新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客股份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二七│ │ │机车公司所持北京装备科技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620.90万元。本次│ │ │交易前,存在中车集团向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25.33亿元, │ │ │年化利率为2.4%—2.6%(根据实际借款期限确定,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 │ │准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客 │ │ │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前述财务资助将构成关联方对北京装│ │ │备科技公司的财务资助。后续长客股份公司将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支持北京装备科技公司│ │ │偿还该等财务资助。 │ │ │ 由于二七机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交易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计7 │ │ │笔,累计金额为14.66亿元,未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 │ │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直接持有二七机车公司100%股权,二七机车│ │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 │ │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46390189 │ │ │ 5、法定代表人:曹岩 │ │ │ 6、注册资本:165241.486685万元 │ │ │ 7、成立时间:2007年7月9日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轨 │ │ │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 │ │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停│ │ │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小│ │ │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 │ │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 │ │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车国际有│METRO TRAI│ 19.37亿│人民币 │2025-12-19│2047-02-11│履约担保│否 │否 │ │限公司 │NS WEST PT│ │ │ │ │ │ │ │ │ │Y LTD │ │ │ │ │ │ │ │ ├─────┼─────┼─────┼────┼─────┼─────┼────┼───┼───┤ │中车株洲电│南非株机电│ 12.19亿│人民币 │2014-03-17│--- │履约担保│否 │是 │ │力机车有限│力机车项目│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国中车(│MLCC BLUE │ 7.10亿│人民币 │2025-03-05│2029-07-31│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LINE CONTR│ │ │ │ │ │ │ │ │公司 │ACTINGL.L.│ │ │ │ │ │ │ │ │ │C │ │ │ │ │ │ │ │ ├─────┼─────┼─────┼────┼─────┼─────┼────┼───┼───┤ │中国中车股│芜湖市运达│ 4.74亿│人民币 │2017-06-20│2047-06-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建│ │ │ │ │担保 │ │ │ │及其下属全│设运营有限│ │ │ │ │ │ │ │ │资子公司中│公司 │ │ │ │ │ │ │ │ │车南京浦镇│ │ │ │ │ │ │ │ │ │车辆有限公│ │ │ │ │ │ │ │ │ │司、江苏中│ │ │ │ │ │ │ │ │ │车城市发展│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瓜四项目公│ 3.90亿│人民币 │2024-06-05│2039-04-30│融资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TIC TRENS │ 3.61亿│人民币 │2024-06-02│2031-06-02│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S.A.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迪拜项目公│ 3.22亿│人民币 │2025-05-15│2029-07-31│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迪拜项目公│ 2.84亿│人民币 │2025-03-05│2032-09-20│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CONSORCIO │ 2.16亿│人民币 │2023-10-27│2059-10-25│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TREN LIGER│ │ │ │ │ │ │ │ │公司 │O LINEA 4G│ │ │ │ │ │ │ │ │ │UADALAJARA│ │ │ │ │ │ │ │ │ │,S.A.P.I.d│ │ │ │ │ │ │ │ │ │e C.V │ │ │ │ │ │ │ │ ├─────┼─────┼─────┼────┼─────┼─────┼────┼───┼───┤ │中国中车(│巴西项目公│ 1.57亿│人民币 │2025-10-09│2027-03-26│融资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巴西项目公│ 1.53亿│人民币 │2025-09-30│2027-03-26│融资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迪拜项目公│ 2644.20万│人民币 │2025-07-31│2032-07-31│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国中车(│澳大利亚悉│ 708.10万│人民币 │2025-12-19│2047-12-19│履约担保│否 │否 │ │香港)有限│尼地铁西线│ │ │ │ │ │ │ │ │公司 │项目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截至披露日,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14765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51.45%。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车集团通知,中车集团拟自 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 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 2026-07-01│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6年4-6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516 .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签订了总计约126.5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新造销售合同。 2.本公司下属货车企业签订了总计约100.4亿元人民币的货车新造销售合同。 3.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签订了总计约85.9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高级修合同。 4.本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总计约60.3亿元人民币的城轨车辆新造销售及维保合同。 5.本公司下属机车企业签订了总计约57.5亿元人民币的机车新造销售及维保合同。 6.本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总计约41.5亿元人民币的动力集中动车组新造销售合同。 7.本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总计约23.4亿元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8.本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总计约20.9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和储能设备销售合同 。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5年营业收入的18.9%。 ──────┬────────────────────────────────── 2026-06-1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厅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执行董事王铵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西峰先生因其他公 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健先生、其余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 ──────┬────────────────────────────────── 2026-06-16│对外投资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舆正道(北京)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国科战新(苏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5亿元,其中,中车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7亿元,华舆正道(北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认缴0.3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华舆正道(北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舆正道”)拟与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国科战新(苏州)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2026年6月15日,中车资本、华舆正道及其他出资人共同签署了《华舆国科战新(苏州)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约定合伙期限12年,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 长1年退出期。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华舆正道,有限合伙人包括中车资本、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 金(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苏州新型能源及智能座驾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 额为15亿元,其中,中车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7亿元,华舆正道作为普通合伙人、私募 基金管理人认缴0.3亿元。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5-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2026-04-30│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 计金额约363.4亿元人民币。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 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5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振戎先生、非执行董事范冰先生、职工 董事易冉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健先生、其余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董事会将于2026 年4月29日(星期三)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 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计的季度业绩。 ──────┬────────────────────────────────── 2026-04-0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议室 ──────┬────────────────────────────────── 2026-03-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银行综合 授信等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 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 保,担保总额1190.0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政治经济波动影响,汇率及利率市场双边波动加大,公司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以 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随汇率利率波动,形成的账面损益对经营成果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为规避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外汇市场对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 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前锁定未来外汇汇率价格或利率水平,为 公司涉外经营注入稳定性,持续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7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高于预计额度的20%。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对应套保实货背景的外汇收支款项及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掉期等结构简单透明 、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的 外汇衍生工具,交易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欧元、墨西哥比索等,交易对手选择信誉良好、实力 雄厚、经营规范、具备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持续加强资质核准、年度计划核定、业务方 案审核,规范业务操作,持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业务稳健运行、风险可 控。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 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该等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 元),赔偿责任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20 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曹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丁鹏宇, 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丁鹏宇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作为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丁鹏宇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2003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鹏宇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6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公司拟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具 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6年度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核算办法有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3.25亿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 下:(一)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损失准 备。公司结合2025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期后回款等信息,对 于上述金融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01亿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公 司结合2025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 计提合同资产(含一年以上部分)减值准备人民币1.65亿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2025年,公司对部分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78亿元 。 (四)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评估和减值 测试,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81亿元。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1月20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6988640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相关的决策和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编号:临2025-034)以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5-050)。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人民 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为人民币31.57亿元(含税),加上本次拟分配的 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4.44亿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6.01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与香港 铁路澳洲公司(以下简称“港铁澳洲公司”)按30%、70%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澳大利亚悉尼 地铁西线项目公司MetroTrainsWestPtyLtd(以下简称“澳洲项目公司”)。 为项目需要,香港公司及国际公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分别提供担保,受益方为澳大利亚悉 尼地铁西线项目业主SydneyMetro(以下简称“悉尼地铁”)。 1.交付履约保函:根据业主要求,澳洲项目公司需提供建设阶段的交付履约保函,保函金 额为交付阶段合同金额的10%,预计不超过1.36亿澳元。其中:香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0%需要 承担不超过0.41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91亿元,按照2025年12月19日汇率折算,具体以履约 保函实际执行日的汇率为准,下同)的担保,交付履约保函期限预计不超过9年(具体以项目 执行为准)。 2.预付款保函:根据业主要求,澳洲项目公司需在业主支付各里程碑对应预付款前提供相 应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对应车辆里程碑付款金额100%,预计不超过3.7亿澳元。其中: 香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0%需要承担不超过1.11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5.17亿元)的担保,预 付款保函期限预计不超过7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3.股权质押担保:根据业主要求,澳洲项目公司股东需以其所持有的澳洲项目公司全部股 权向业主提供担保,并就股东财产部分承担1万澳元担保。如澳洲项目公司无法履行主合同下 承担的所有义务,业主可以执行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权利。澳洲项目公司的注资不超过500万澳 元,香港公司持股比例为30%,因此,香港公司合计承担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51万澳元(折合人 民币约703.33万元)。担保期限为自签署担保文件之日起至澳洲项目公司的所有主合同义务均 履行完毕(预计为21年,以实际项目执行为准)。 4.母公司担保:根据业主要求,国际公司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16.67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77.65亿元),担保期限预计为21年(具体以项目执行为准); 国际公司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其子公司在澳洲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 承担母公司担保责任,国际公司最终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5亿澳元(折合人民币约23.29亿元 )。 综上,香港公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计折合人民币约7.15亿元的担保,本 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澳洲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港铁澳洲公司亦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国际公 司拟为澳洲项目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约77.65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但国际公 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最终将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按30%、70%的比例分担,即折合人民币约23 .29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为悉尼地铁西线DLS项目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中车国际有限公司为悉尼地铁西线DLS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澳 大利亚悉尼地铁西线项目涉及商业秘密,董事会审议后即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为保护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审批和登记程序。 目前,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公司决定对前述事项予以披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 查,不存在相关信息内幕知情人利用该暂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获得 股东会的批准。 ──────┬────────────────────────────────── 2025-12-30│对外投资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2亿元,其中,中车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认缴3.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本”)拟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2025年12月29日,中车资本、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 签署了《华舆甬元战新(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9年,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长1年。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包括中车资本 、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鄞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东引领 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12亿元,其中 ,中车资本认缴3.5亿元。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 议室 ──────┬────────────────────────────────── 2025-12-18│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5年9月至12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 约533.1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新能源(伊吾)有 限公司、中绿电(若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化德电储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分别 签订了总计约166.5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和储能设备销售合同。 2.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2 0.4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高级修合同。 3.本公司下属企业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巴西圣保罗 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公司(CONCESSIONARIADALINHA4DOMETRODESAOPAULOS.A)等分别签订了总 计约111.6亿元人民币的城轨车辆、设备销售及维保合同。 4.本公司下属机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 三工程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国家铁路货运有限责任公司(KTZ-FreightTransportationLLC) 等分别签订了总计约99.5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及维保合同。 5.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2.1亿元人民币的 动力集中动车组销售合同。 6.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3亿元 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21.6%。 ──────┬────────────────────────────────── 2025-12-0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 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 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2025-10-31│收购兼并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客股份公司”)拟收购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七机车公 司”)所持北京中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装备科技公司”)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二七机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控制的企 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620.90万元。 本次交易前,存在中车集团向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25.33 亿元,年化利率为2.4%—2.6%(根据实际借款期限确定,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 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前述财务资助将构成关联方对北京装 备科技公司的财务资助。后续长客股份公司将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支持北京装备科技公司偿 还该等财务资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七机车公司于2025年4月注册成立北京装备科技公司,并于2025年7月将房山区窦店产业 园资产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等非货币资产以业务资产组形式增资至北京装备科技公司。为打 造公司在京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示范基地,拓展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以及支持公司战新产业 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客股份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二七机车公司 所持北京装备科技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620.90万元。本次交易前,存 在中车集团向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25.33亿元,年化利率为2.4 %—2.6%(根据实际借款期限确定,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 不超过5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装备科技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前述财务资助将构成关联方对北京装备科技公司的财务资 助。后续长客股份公司将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支持北京装备科技公司偿还该等财务资助。 由于二七机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以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计7笔 ,累计金额为14.66亿元,未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直接持有二七机车公司100%股权,二七机车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46390189 5、法定代表人:曹岩 6、注册资本:165241.486685万元 7、成立时间:2007年7月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轨道 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 赁经营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 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 性体育运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5-10-10│其他事项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董事会将于2025 年10月30日(星期四)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 2025年9月30日止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业绩。 ──────┬────────────────────────────────── 2025-09-30│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 金额约543.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378.2亿元人民币 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2.本公司下属机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卢森堡奈 克斯铁路公司(NexrailAssetCoS.à.r.l.)等分别签订了总计约94.5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 及维保合同。 3.本公司下属企业与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护保障分公 司、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地铁公司(SubterraneosdeBuenosAiresSociedaddelEstado)等分 别签订了总计约34.8亿元人民币的城轨车辆销售及维保合同。 4.本公司下属货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4.8亿元人民币的 货车销售合同。 5.本公司下属货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1 .1亿元人民币的货车修理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22%。 ──────┬────────────────────────────────── 2025-09-23│其他事项 ──────┴────────────────────────────────── 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职工代表团( 组)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选举,易冉女士于2025年9月22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 2025-09-2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 议室 ──────┬────────────────────────────────── 2025-09-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公司”)COMPORTEPARTICIPACOESS.A.(以下简称“Comporte”)按40%、60 %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TICTRENSS.A.(以下简称“ 巴西项目公司”)。为项目需要,香港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具 体情况如下:1.人民币过桥融资:巴西项目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2亿元 过桥贷款,固定利率2.95%,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其中:香港公司拟按股比提供人民币1.81亿 元的融资担保。 2.雷亚尔过桥融资:巴西项目公司拟发行3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3.95亿元)债券,浮 动利率为巴西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DI+2.50%,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其中:香港公司拟按股比提 供1.2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1.58亿元)的融资担保。 综上,香港公司拟向巴西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共计折合人民币约3.39亿元的融资担保 ,期限不超过18个月。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巴西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 ──────┬────────────────────────────────── 2025-09-0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 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5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 2日至2025年9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8-23│其他事项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切实履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 得感”的应尽之责。具体如下: 一、构建“双赛道双集群”产业格局,提升经营质量自成立以来,中国中车聚焦主责主业 ,加强战略引领,深刻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已发展成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 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备受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和重视,以“复兴号”中国标准高 速动车组为代表的系列轨道交通装备成为中国高端装备走出去的“金名片”。公司着力构建轨 道交通装备业务和清洁能源装备业务的“双赛道双集群”产业格局,建立梯次布局、良性互动 、集群发展的体系,加速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产业根基。 ──────┬────────────────────────────────── 2025-08-2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74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1元人民 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57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5年度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43.5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7-30│重要合同 ──────┴──────────────────────────────────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于近期(主要为2025年5月至7月)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 329.2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下属企业与巴西圣保罗地铁公司、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 护保障有限公司等境内外客户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43.4亿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车辆销售及维保 合同。 2.本公司下属机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69 亿元人民币的机车修理合同。 3.本公司下属企业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新余市风润新能源 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分别签订了总计约40.3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 备销售合同和储能设备销售合同。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30.2亿元人民币的动力 集中动车组销售合同。 5.本公司下属货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5.5亿元人民币的 货车销售合同。 6.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20.8亿 元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13.4%。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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