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728 中国电信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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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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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09│ 4.53│ 47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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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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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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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文化 │ 22561.28│ ---│ ---│ 39782.6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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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哔哩哔哩 │ 9579.00│ ---│ ---│ 2217.6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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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 │ 6996.63│ ---│ ---│ 55744.0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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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236.71│ ---│ ---│ 197.0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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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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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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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产业互联网建设项│ 99.57亿│ 0.00│ 99.57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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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网融合新型信息基│ 235.83亿│ 60.81亿│ 245.48亿│ 104.09│ ---│ ---│
│础设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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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 139.75亿│ 45.12亿│ 139.76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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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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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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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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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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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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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
│ │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签署的关联│
│ │交易协议期限5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需提交 │
│ │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铁塔签署《商务定│
│ │价协议》《服务协议》,由中国铁塔向公司提供铁塔租赁服务等相关服务,协议期限5年, │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中国铁塔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17600847.1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 │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4号楼-1至3层101,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 │
│ │ 中国铁塔主要从事通信铁塔建设、维护、运营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
│ │人民币3328.3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999.79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977.72亿元,净│
│ │利润人民币107.29亿元。 │
│ │ 中国铁塔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88),公司持有中国铁塔20.50%的│
│ │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刘桂清先生在中国铁塔担任非执行董事职│
│ │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中国铁塔构成公司的关联法│
│ │人。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双方 │
│ │ 1.公司 │
│ │ 2.中国铁塔 │
│ │ (二)协议有效期 │
│ │ 《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
│ │ (三)交易内容 │
│ │ 公司从中国铁塔租赁的资产和接受的服务包括:(1)塔类产品:包括新建塔类产品, │
│ │即存量铁塔以外的塔类产品;存量塔类产品,即中国铁塔根据先前交易协议收购的塔类产品│
│ │;(2)室内分布系统产品:楼宇类和隧道类室内分布系统;(3)传输产品:管道、杆路、│
│ │光缆及公共局前井、进站路由等;(4)服务产品:用电服务、油机发电服务和蓄电池额外 │
│ │保障服务。 │
│ │ (四)定价原则 │
│ │ 中国铁塔提供的通信铁塔租赁及服务的定价,按照公平交易原则,主要基于相关资产的│
│ │建造成本、折旧年限、场地费、维护费用与其他开支等因素,以一定的成本加成率和共享折│
│ │扣率计算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 │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
│ │协议及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
│ │ (五)付款条款 │
│ │ 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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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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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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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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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使用权资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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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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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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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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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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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相关资产租赁费及租赁负债利│
│ │ │ │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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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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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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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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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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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使用权资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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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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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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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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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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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相关资产租赁费及租赁负债利│
│ │ │ │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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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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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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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 8.20亿 0.90 14.61 2024-05-28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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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20亿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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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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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8 │质押股数(万股) │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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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48 │质押占总股本(%)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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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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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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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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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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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24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2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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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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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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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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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558.80万│人民币 │2023-08-18│2024-01-13│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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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510.00万│人民币 │2023-08-10│2023-08-31│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510.00万│人民币 │2023-07-06│2023-08-09│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广西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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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220.00万│人民币 │2023-07-13│2023-09-20│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121.35万│人民币 │2023-07-13│2023-09-30│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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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111.94万│人民币 │2023-07-04│2023-09-30│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山西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85.00万│人民币 │2023-07-06│2023-08-09│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广西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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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85.00万│人民币 │2023-08-10│2023-12-31│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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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43.58万│人民币 │2023-08-29│2023-09-03│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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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国│中国电信印│ 15.97万│人民币 │2023-07-24│2023-11-09│质量担保│未知 │未知 │
│际有限公司│度尼西亚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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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国│中国电信印│ 15.97万│人民币 │2023-07-24│2023-11-09│履约担保│未知 │未知 │
│际有限公司│度尼西亚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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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15.97万│人民币 │2023-07-04│2023-09-02│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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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8.76万│人民币 │2023-08-03│2023-11-28│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8.64万│人民币 │2023-07-05│2024-04-05│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中国电信集│中电信数智│ 5.44万│人民币 │2023-08-18│2023-11-27│非融资性│未知 │未知 │
│团财务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安徽分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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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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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12元(含税)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
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和股息
宣派方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
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81093532.26元(含税)。其中,A股利润分配以公司A股7
762972869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66506840.26元(含税)。
三、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
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
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1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
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308元。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
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
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163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
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
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
63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
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由纳
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8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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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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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860539282.68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2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
15071386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81093532.26元(含税),占报告期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30.17亿元的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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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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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5
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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