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96 中银证券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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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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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公司资本金,补│ 14.78亿│ 58.31万│ 14.85亿│ 100.45│ ---│ ---│
│充公司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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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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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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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618719881.5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0元(含税)。截至202
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7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04000.00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97230000.00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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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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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何涛先生递交的辞任
报告。何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何涛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确认,其与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
股东的事宜。何涛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
常运作。
公司对何涛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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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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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工会近日组织公司员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推选洪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浩,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
所(局)工作。2015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
、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定西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挂职),现任人力资源部
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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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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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安永华
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普
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
,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本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
本公司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
变更事宜与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
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
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明骏先生。周明骏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卫雨女士。毛卫雨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奇先生。陈奇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
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
审计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支付人民币137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万元),较2
023年同期下降46万元,下降比例超过20%。
2024年预计费用是由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以及预计工作量
等各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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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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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总监人选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亓磊先生不再履行合
规总监职责,由公司执行总裁周冰先生代行合规总监职务,具体代职日期自2024年12月9日起
,代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不影响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发展。公司对亓磊先生
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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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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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陆肖马先生递交的辞
呈。陆肖马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辞任自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陆肖马先生辞任后将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陆肖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
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陆肖马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对陆肖马先生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刘军先生、吴泽南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刘军先生、吴泽南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成立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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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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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成功发行了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75%,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兑付日期为2024年
11月27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
2024年11月27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27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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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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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1月26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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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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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发行完毕,相
关发行情况如下: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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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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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成功发行了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2.58%,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兑付日期为2024年9
月22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银国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5129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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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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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
立董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独立董事丁伟涉嫌严
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招商局集团纪委和青海省海东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丁伟独立董
事职务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解除丁伟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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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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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祖宏昊先生、文兰女
士递交的辞呈。祖宏昊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务;文兰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
员职务。以上辞任自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祖宏昊先生、文兰
女士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祖宏昊先生、文兰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
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祖宏昊先生、文兰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司对祖宏昊先生、文兰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悦女士、王蕾女士(简历附
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王悦女士、王蕾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悦,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2005年8月至2012年3月曾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等任职。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人力
资源部,现任副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王悦女士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
定所列情形。
王蕾,女,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2014年7月曾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金融信息与市场分析室、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中国银行金融市场总部等任职。2014年7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现任首席产品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王蕾女士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
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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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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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502910079.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7.7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226000.0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1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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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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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
委网站获悉,公司独立董事丁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招商局集团纪委和青海省海东
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丁伟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外
,未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
况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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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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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7月19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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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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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王军先生和独立董事
王娴女士递交的辞呈。王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
控制委员会主任职务,辞任自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娴女士
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自新任独立
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军先生、王娴女士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军先生、王娴
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王军先生、王娴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导致公司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对王军先生、王娴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王晓卫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推荐江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王晓卫先生、
江萍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卫,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学专业硕士
研究生。2000年4月进入中国银行。2000年4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干部、
副主任科员、高级风险经理、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党
委委员。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沈阳地区党委委员。
2016年7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
11月兼任风险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王晓卫先生未持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江萍女士,1979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博士毕业。
2009年1月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
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讲师。2011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2019年1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
江萍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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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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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发行完毕,实
际发行总额20亿元人民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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