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58 邮储银行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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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1-28│ 5.50│ 322.06亿│
├───────────┼───────────┼───────────┼───────────┤
│增发 │ 2021-03-16│ 5.55│ 299.86亿│
├───────────┼───────────┼───────────┼───────────┤
│增发 │ 2023-02-23│ 6.64│ 449.80亿│
├───────────┼───────────┼───────────┼───────────┤
│增发 │ 2025-06-17│ 6.21│ 1299.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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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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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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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 1299.62亿│ 1299.62亿│ 1299.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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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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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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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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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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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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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
│ │邮储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
│ │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 │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
│ │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的议案》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2026年3月24日,本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的议案│
│ │》。 │
│ │ 2、2026年3月27日,本行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
│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
│ │率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
│ │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 │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行就本次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以下简称│
│ │储蓄代理费率)调整事项聘请浩德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储│
│ │蓄代理费率调整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附件。 │
│ │ (二)调整背景 │
│ │ 本行与邮政集团2016年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了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
│ │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主动调整和被动调整机制。2024年被动调整时,邮银双方达成加强主动│
│ │调整机制运用的一致意见。2025年邮银双方首次实施了主动调整。为应对当前市场利率下行│
│ │的经营环境,合理优化本行的负债综合成本,2026年邮银双方协商一致,拟对人民币个人存│
│ │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启动新一轮主动调整。 │
│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邮政集团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4日,于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 │
│ │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
│ │,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1376亿元人民│
│ │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法定 │
│ │代表人刘爱力。 │
│ │ 邮政集团按照国家规定,以邮政、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
│ │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
│ │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
│ │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179543.0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707.64亿元 │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018.47亿元,净利润为761.9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邮政集│
│ │团总资产为195247.3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095.6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5111.2│
│ │1亿元,净利润为735.30亿元。 │
│ │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
│ │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
│ │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邮政集团为本行的关联│
│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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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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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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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邮储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
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
储蓄代理费率的议案》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4日,本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的议案》。
2、2026年3月27日,本行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的
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本行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行就本次代理吸收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以下简称储
蓄代理费率)调整事项聘请浩德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储蓄代
理费率调整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附件。
(二)调整背景
本行与邮政集团2016年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了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
储蓄代理费定价的主动调整和被动调整机制。2024年被动调整时,邮银双方达成加强主动调整
机制运用的一致意见。2025年邮银双方首次实施了主动调整。为应对当前市场利率下行的经营
环境,合理优化本行的负债综合成本,2026年邮银双方协商一致,拟对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
蓄代理费率启动新一轮主动调整。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邮政集团的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4日,于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
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
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1376亿元人民币,注
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法定代表人刘
爱力。
邮政集团按照国家规定,以邮政、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
。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
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
;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179543.0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707.64亿元,2
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018.47亿元,净利润为761.9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邮政集团总
资产为195247.3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095.6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5111.21亿元
,净利润为735.30亿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
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邮政集团为本行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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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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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2025年度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0.95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本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8.3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行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人民币86.17亿元。
2.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
币232.50亿元。
3.本行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
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末期现金股利。以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120095053492股计算
,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0.953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4.45亿元(含税),加上2025年
度已派发的每10股人民币1.230元(含税)中期现金股利,2025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10股人民
币2.18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2.17亿元(含税),占本行2025年度合并报
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62
.17亿元,占本行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
4.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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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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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本行按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2026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
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
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
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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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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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了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并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
人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有权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2026年3月23日),全部
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近期本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对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的
复函。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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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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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
https://finance.china.com.cn/psbc2025/index.shtml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
投资者关系邮箱:psbc.ir@psbcoa.com.cn。本行将于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绩发
布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行拟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行2
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
拟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30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
流,并回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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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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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
于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金复〔2026〕140号)。根据上述批复,本行筹
建的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投资)获准开业,中邮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
中邮投资获准开业,是本行响应国家号召、服务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中邮投资作为
本行综合化服务战略中的重要布局,是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平台,将聚焦服务实体
经济的主责主业,通过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试点业务,发挥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
支持作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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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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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0540540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405405405股,全部为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非公开
发行5405405405股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
行的股本总数增至9238396760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锁定期为五年,将于2026年3月2
5日锁定期届满并全部解禁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行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340号)核准,本行于2023年3月非公开发行6777108433股A股普通股股票。该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的股本总数增至99161076038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080号)同意,本行于2025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0933977454股A股普
通股股票。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行的股本总数增至120095053492股。自本次限售股
形成至本公告发布日,除上述事项,本行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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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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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
任芦苇先生为本行行长的议案;2026年1月19日,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选
举芦苇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芦苇邮储银
行行长、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9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芦苇先
生担任本行行长、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芦苇先生自2026年2月13日起就任本行行长及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
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
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芦苇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于2025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行董事会对芦苇先生的加入表示诚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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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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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列席16人。
2、本行董事候选人列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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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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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
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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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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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刘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刘
建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建军
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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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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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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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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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邮
储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13号)。
自本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
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现任监事白建军先生、陈世敏先生、李跃先生、谷楠楠先生不再担任本
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上述监事均确认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通
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本行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本行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充分履职,围绕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
财务内控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本行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
重要贡献,本行对各位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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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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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邮储银行)监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
实际参加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4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因与本项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
监事占全体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二,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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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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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第十次会议后收到韩文
博先生的辞职报告。韩文博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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