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09 金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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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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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10│ 6.55│ 15.03亿│
├───────────┼───────────┼───────────┼───────────┤
│可转债 │ 2021-03-22│ 100.00│ 14.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3│ 5.11│ 1.20亿│
├───────────┼───────────┼───────────┼───────────┤
│可转债 │ 2023-07-28│ 100.00│ 14.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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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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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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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铜业(香港)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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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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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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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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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 │ 4.00亿│ 2109.19万│ 1.87亿│ 46.87│ ---│ ---│
│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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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 │ 3.22亿│ 6763.90万│ 1.46亿│ 45.40│ ---│ ---│
│铜管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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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 │ 3.25亿│ 0.00│ 334.98万│ 100.00│ ---│ ---│
│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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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 │ 3.00亿│ 939.33万│ 3314.07万│ 11.05│ ---│ ---│
│金棒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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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20亿│ 0.00│ 4.20亿│ 100.02│ ---│ ---│
├─────────┼──────┼─────┼─────┼─────┼─────┼──────┤
│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 │ ---│ 6763.90万│ 1.46亿│ 45.40│ ---│ ---│
│铜管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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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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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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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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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7862%│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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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楼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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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小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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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7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
│ │)实际控制人中的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与其子楼城先生和其女楼静静女士签署了协议,│
│ │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
│ │生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8.│
│ │2018%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小咪女士、楼国强先生 │
│ │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先生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女士持有金田投资│
│ │8.2018%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金田投资的告知函,金田投资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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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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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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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9594%│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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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楼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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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楼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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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7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
│ │)实际控制人中的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与其子楼城先生和其女楼静静女士签署了协议,│
│ │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
│ │生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8.│
│ │2018%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小咪女士、楼国强先生 │
│ │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先生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女士持有金田投资│
│ │8.2018%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金田投资的告知函,金田投资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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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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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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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201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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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楼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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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楼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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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7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
│ │)实际控制人中的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与其子楼城先生和其女楼静静女士签署了协议,│
│ │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
│ │生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8.│
│ │2018%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小咪女士、楼国强先生 │
│ │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楼城先生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女士持有金田投资│
│ │8.2018%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金田投资的告知函,金田投资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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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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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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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香港
新设公司金田智联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联”),并通过香港智联新设全
资子公司金田耐科斯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耐科斯”),以越南耐科斯为项
目主体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液冷散热及机架母线用高精密铜排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不超过6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
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越南铜排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当地投资许可和企
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项目的实施受项目所在国当地的政策体系、
法律法规、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外汇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际地缘政治、贸易摩擦等因
素的影响,能否最终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
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当地的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
实降低与规避相关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铜排行业迎来总量扩张与结构升级并行的战略机遇,在电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数据
中心、AI算力散热等核心产业的叠加效应驱动下,铜排及高性能铜微合金行业需求旺盛。国内
外的诸多头部厂商加大了在海外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市场的布局,争取行业发展机遇。
为了完善公司在海外铜排产品的产能布局,协同国内产能综合服务全球市场,推动国际化
发展战略布局,深度绑定下游客户的同时获取长期稳定的海内外业务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在
香港新设公司香港智联,并通过香港智联新设全资子公司越南耐科斯,以越南耐科斯为项目主
体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液冷散热及机架母线用高精密铜排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不
超过6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越南铜排生产基地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
并实施投资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部门等)
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
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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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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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国家开发
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为29000万元人民币。
2、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包
头磁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
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
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748062.38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
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
15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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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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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
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本次回购的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7日
至2027年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4元
/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70579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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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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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
)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金田
投资持有公司股票4232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49%。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
增持专项贷款)。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能
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
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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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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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该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1月27日
至2027年1月26日);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
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
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可能存在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回购完成后的法
定期限内因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
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
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以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84元/股(含),该
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
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者发行股本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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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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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
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00.00万元到8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3795.74万元到33795.74万元,同比增加51.50%到73.14%。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000.00万元到52
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140.04万元到18940.04万元,同比
增加29.95%到55.94%。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00.00万
元到8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3795.74万元到33795.74万元
,同比增加51.50%到73.14%。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44000.00万元到52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140.04万
元到18940.04万元,同比增加29.95%到55.94%。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落实“产品、客户双升级”策略,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不断深化;加强海
外客户拓展,海外市场销量继续保持增长;同时通过数字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产
品毛利水平与盈利能力同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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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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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金田电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本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金田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金田铜管因进
行外汇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最高金额为1150万美元。
4、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金田有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1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科
田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包头磁业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4285.71万元人民币。
8、科田磁业于2026年1月15日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包头磁业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4285.71万元人民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
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748062.38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
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
15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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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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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
”)实际控制人中的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与其子楼城先生和其女楼静静女士签署了协议,
实际控制人之一陆小咪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田投资”)50.7862%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国强先生将其
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的股权无偿赠与给其子楼城先生,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8.2018%的股
权无偿赠与给其女楼静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小咪女士、楼国强先生不再持有金田
投资股权,楼城先生持有金田投资70.7456%的股权,楼静静女士持有金田投资8.2018%的股权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持有公司423284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4.49%。楼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3%的股份,楼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5%的股份,楼国强
、陆小咪夫妇合计持有金田投资78.95%的股权;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及其子楼城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楼静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3%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的股权结构调整行为
,不涉及金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
东仍为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成员由楼国强先生、陆小咪女士、楼城先生调整为楼国强先生、
楼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没有发生
变化。
控股股东或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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