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577 长沙银行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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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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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9-12│ 7.99│ 26.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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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3-10│ 9.80│ 58.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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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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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15.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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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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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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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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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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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本行控股子公司湖│
│ │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5亿│
│ │元(含),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本行第八│
│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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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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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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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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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行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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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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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本行控股子公司湖│
│ │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5亿│
│ │元(含),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本行第八│
│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 │
│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后,再报请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存在不确│
│ │定性。 │
│ │ 过去12个月,本行未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控股”)进行过共│
│ │同投资相关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长银五八的资本实力,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
│ │,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长银五八进行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
│ │含)。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增资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且超过本行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1%,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 │ 2025年12月15日,本行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赵小中、张曼、李│
│ │晞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最终增资金额 │
│ │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后续还须│
│ │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通程控股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的金│
│ │额,未达到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人介绍 │
│ │ 1、关联人关系 │
│ │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
│ │于本行关联方。 │
│ │ 通程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持有本行3.07%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一致行 │
│ │动人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实业”)持有本行3.83%的股份,两 │
│ │者合计持有本行6.90%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通程控股为本行关联方。 │
│ │ 长银五八为本行与通程控股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
│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此次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2、基本情况 │
│ │ (1)长银五八 │
│ │ 长银五八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 │
│ │路188号基金小镇第11、12栋及滨江路195号润和金融中心19楼,注册资本11.24亿元,经营 │
│ │范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截至本公告│
│ │披露日,长银五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通程控股 │
│ │ 通程控股(股票代码:000419)成立于1996年8月10日,法定代表人周兆达,注册地址 │
│ │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8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44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房 │
│ │地产业、旅游业、酒店和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综合零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
│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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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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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 2.89亿 8.45 99.95 2020-09-24
司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 7510.00万 1.87 48.73 2025-06-26
司
湖南亿盾投资有限公司 6342.00万 1.85 --- 2018-12-28
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6740.00万 1.68 33.37 2022-12-09
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 5253.10万 1.54 100.00 2019-08-08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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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8亿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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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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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质押股数(万股) │7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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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73 │质押占总股本(%)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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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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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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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3 │质押截止日 │2028-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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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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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3日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10.0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长沙雨花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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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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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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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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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监管要求,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
本质量,提高股东回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充分考虑监管规定和
本行战略规划的基础上,特制定2026年-2028年资本管理规划。
一、规划考虑因素
(一)宏观经济形势
2025年,全球经济展现韧性但增长温和放缓,我国经济顶压前行、稳中向好,韧性持续增
强。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融入宏
观经济大局,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扎实做好
“五篇大文章”,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此过程中,银行在持续加大
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的同时,也面临资本消耗加快、内源性资本补充空间收窄的压力。因此,需
强化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的运用,通过多元化资本补充机制支撑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在业务结
构上持续调整优化,提升资产组织能力,积极拓展多元化业务,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二)外部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
评估程序,明确风险治理结构,审慎评估各类风险、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其中,非系统
重要性银行至少需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一级资本充足率8.5%、资本充足率10.5%的
监管标准,本行设定的资本管理目标将确保全面满足该要求。
(三)业务发展情况
未来三年,本行将在落实新十年战略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转型,保持资产规模
稳步增长,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更加贴近实体经济,稳步提升业务规模与市场份额,保持资产
规模的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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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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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2025年末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5年末普通股总股本4,021,55
3,754股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现金股
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38,528,672千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5年度拟以2025年末普通股总股本4,02
1,553,75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因本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注册资本的50%,本年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有关规定,已提足一般风险准备,本年不再计
提。3.本行拟以2025年末普通股总股本4,021,553,754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
年末期现金股利924,957千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
本行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804,311千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2025年全
年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729,268千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分配的个人股股息含
税,其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本行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经上述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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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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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
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健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天健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资格,是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现任
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
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63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4.6
5亿元)。2024年为756家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35亿
元,审计服务行业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与本行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健事
务所在2024年华仪电气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
行判决。除此案件外,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和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魏五军,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
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17年至2018年曾为本行提供过服务,2025年
起再次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魏五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涉及的行业包
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伶敏,2015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周伶敏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家,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忆,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马忆近三年复核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本行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本行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标准。2026年财报审计
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82万元(其中季报审核、半年报审阅、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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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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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长沙银行”)董事会收到张曼女士的书面辞职
报告。因职务变动,张曼女士申请辞去长沙银行行长职务。辞任后,张曼女士继续担任本行董
事长、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与
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曼女士的辞任自2026年2月2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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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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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
908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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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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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9年12月20日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优先股,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以下简称“长银优1”),优先股代码为360038。
本行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本行已于2025年12
月25日向202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长银优1”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24年12月25
日至2025年12月24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623040万元,赎回本行全部已发行的“长银
优1”优先股。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长银优1”优先股已于2025年12月25日注销。本行“
长银优1”优先股的赎回及摘牌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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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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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代码:360038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赎回
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停牌起始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赎回股份注销日
: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终止挂牌日:2025年
12月25日(星期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9年12月25日非公开发行60
00万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2020年1月21日起本
行本次优先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优先股代码为360038,优先股简称为
“长银优1”。有关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信息如下:一、本次优先股赎回履行的程序
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
次优先股的赎回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按届时适用的审批权
限下的相关机构批准)以及市场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履行赎回程序、办理赎回后的监管报备
及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湖南监管局复函,对本行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一)有关日期
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停牌起
始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赎回股份注销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赎回款发放日
: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终止挂牌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二)赎回规模
本行拟赎回全部6000万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60亿元。
(三)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四)赎回时间
2025年12月25日,即2025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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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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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董事长赵小中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离任,赵小中先生申请辞去长沙银行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将不再担任本
行法定代表人。辞职后,赵小中先生不再担任本行任何职务。赵小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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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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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本行控股子公司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5亿
元(含),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本行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后,再报请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
过去12个月,本行未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控股”)进行过共同
投资相关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长银五八的资本实力,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
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长银五八进行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增资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且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025年12月15日,本行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
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最终增资金额以经监
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后续还须提交本行
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通程控股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
,未达到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
本行关联方。
通程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持有本行3.07%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实业”)持有本行3.83%的股份,两者合
计持有本行6.90%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通程控股为本行关联方。
长银五八为本行与通程控股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此次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基本情况
(1)长银五八
长银五八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
88号基金小镇第11、12栋及滨江路195号润和金融中心19楼,注册资本11.24亿元,经营范围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长银五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股票代码:000419)成立于1996年8月10日,法定代表人周兆达,注册地址为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8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44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
业、旅游业、酒店和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综合零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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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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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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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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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发行人”)发行了
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0年12月3日发布了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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